正文卷 第322章 决战
作品:《满分狗粮:我的白月光女同桌太可爱了》 距离比赛还剩十秒钟的时间,所有人都不由深吸了一口气,屏气凝神望着台上的大屏幕。
秦越和斯万卡两人额头上也满是汗珠。
一个个紧张至极!
这种关键时候,最后的十秒,决定的就是彼此身后的国家胜负的时刻。
饶是秦越心态再好,此刻双手也不由得有些冒汗。
当然了,斯万卡也没好到哪去。
台下,叶安然双手合十期待着,心跟着秦越一起紧紧的揪着,甚至她的内心比秦越还要紧张。
十!
九!
……
……
大屏幕上,时间一点一滴流逝,最后的时间也快到了。
秦越深吸了一口气,眼睛猛地张大,望着屏幕,手指的速度再度加快了。
他全神贯注,不停的在搜寻着漏洞!
三
二
一!!
随着裁判的一声哨响,比赛,结束了!!
所有人屏气凝神,整个会场没有一丝的声音,甚至,地上哪怕落下一根针,都能被清晰的听到。
“我宣布,比赛,结束!”
“秦越先生攻破斯万卡小姐:61个点!
斯万卡小姐攻破秦越先生:60个点!
所以,本场比赛胜利的是华夏队,秦越!!!”
没错,最后的关头,秦越拼命的爆发,最终取得了一分之差获得了胜利。
险胜!!
虽然是险胜,但是,两人的比赛给了所有人一记难忘的记忆。
实在是太难以置信了!
秦越,真的赢了!
瞬间,台下沉寂了些许,然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叶安然激动的都快要跳起来了,不只是她,华夏队的几人都异常的兴奋,饶是吴安同,苍老的脸上也不由得多了几分红润。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
他带领的华夏队,竟然能走到今天这一步。
夺得了冠军!
本来,在来之前,他觉得能取得前三,就已经很不错了。
没想到,秦越竟然给了他一个惊喜,而且是大大的惊喜。
这样的一份巨大的惊喜,让他这整个人都有些难以置信。
所有人都陷入了激动的情绪。
唯有岛国队那一边,像是死了马一样,脸色阴沉,一个个气急。
尤其是吉野川岛,原本就不是舒展的眉头,皱的更紧。
看着吴安同开心激动的样子,他就像吃了苍蝇屎一样的恶心。
甚至,想吐!
他的嘴上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内心一万句八嘎牙路已经奔腾而起。
斯万卡深吸了一口气,站在秦越的面前。
她的眼眸已经没有刚刚冰冷的状态,转瞬有些平静,但是,看向秦越的眼神中,多了些与众不同。
这是,第一个比她小,而且正面打败她的男生。
这个高高帅帅的男生,实在是太强了。
斯万卡轻轻的点点头道:
“你很强,能和你交手是我的荣幸,希望下一回,能继续交手切磋,也希望我们能交个朋友。”
对于厉害的人,斯万卡向来是敬重且佩服的。
所以,她也想和秦越交个朋友,以后也能一起交流。
秦越微微一笑,点点头道:
“好啊,有机会去华夏的话,我跟我女朋友请你吃饭。”
斯万卡先是一愣,然后看了看台下的叶安然,旋即笑着道:
“没问题!”
之前秦越和叶安然在一起的时候,斯万卡也能看得出来,她和那个女生是情侣关系。
虽然东西方的面孔不一样,但是,对美的基本判断还是有的。
秦越和叶安然一看就是郎才女貌。
斯万卡也没什么当小三插足的想法,只是想单纯的认识一下秦越这么厉害的人物,交个朋友而已。
两人微微一笑,走下了台。
秦越回到华夏队的时候,叶安然第一个就跑了过来,把他抱在怀里。
其他几人也都凑了上来,笑呵呵的道:
“秦师弟,牛逼,太牛逼了!!”
“这场比赛让我叹为观止,又找到前进的方向了。”
“师弟,师兄无话可说,真她妈的强。”
几人笑呵呵的对着秦越竖了个大拇指,纷纷表示赞扬。
秦越的这份实力,实在是强的可怕。
吴安同也轻轻的拍了拍秦越的肩膀,赞同道:
“不错,干的漂亮!”
要知道,吴安同不常夸人,但是面对秦越的时候,他是真的满意。
这个年轻人,真是不错。
秦越微微一笑,挠挠头,被大家这么一夸,倒是有点不好意思。
几人在台下聊了一会,就一起上了台领奖。
毕竟是国际化赛事,无论是奖章还是什么,含金量都很高。
这种网络安全竞赛在华夏很多网络安全公司,都备受瞩目。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秦越但凡要是回到华夏,肯定会被许多互联网公司找上门,给他亲自递offer。
至于有没有毕业!
无所谓!
都她妈有这水平了,毕不毕业重要吗。
只要秦越来,最低都是百万年薪,甚至更高。
毕竟,秦越还年轻,有着无限的创造力和未来,及时把他签入麾下,说不定以后能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这一点,很多大公司都能看得出来。
领完奖之后,时间已经不早了,秦越几人一起去吃了个饭。
饭间,吴安同给国内北大的校长以及各个领导汇报了一下这次比赛的过程和结果。
顿时,在北大内掀起了一阵狂潮!
当即,北大校长决定,要大力宣传,全校,全华夏都要铺天盖地的宣传,甚至这戏比赛的冠军秦越,还要大大的支持。
毕竟,多少年了,无论是清华还是北大的队伍,代表华夏出征的时候,从来没有夺冠过。
可以说,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而且还发生在了他们北大的身上。
换句话说,这次的胜利对北大的影响很大。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夜晚!
秦越和叶安然吃完饭,就一起从酒店里走了出来。
来洛杉矶两天了,还没有好好在这里逛过。
异国他乡,有种陌生的新奇感觉。
就像是头一回去某个城市,内心总是好奇的。
两人挽着手,走在洛杉矶的街头。
街道上满是霓虹灯,路边,熙熙攘攘走过的大部分都是白人或者黑人。
黄种人在洛杉矶比较少。
不远处,忽然传来了弹琴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