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瓶梅》到《清明上河图》:吴晗读史札记》 正文 首页 吴晗 正文 第一章 《清明上河图》与《金瓶梅》的故事及其衍变 要知道《金瓶梅》这部书的社会背景,我们不能不先考定它的产生时代。同时,要考定它的产生时代,我们不能不把一切关于《金瓶梅》的附会传说肃清,还它一个本来面目。 《金瓶梅》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所集中描写的是作者所处时代的市井社会的侈靡淫荡的生活。它的细致生动的白描技术和汪洋恣肆的气势,在未有刻本以前,即已为当时的文人学士所叹赏惊诧。但因为作者敢于对性生活作无忌惮的大胆的叙述,便使社会上一般假道学先生感觉到逼胁而予以摈斥,甚至怕把它刻板行世会有堕落地狱的危险,但终之不能不佩服它的艺术的成就。另外一般神经过敏的人又自作聪明地替它解脱,以为这书是“别有寄托”,替它捏造成一串可歌可泣悲壮凄烈的故事。 无论批评者的观点怎样,《金瓶梅》的作者,三百年来却都一致公认为王世贞而无异辞。他们的根据是: (1)沈德符的话:说这书是嘉靖中某大名士作的。这一位某先生,经过几度的附会,就被指实为王世贞。 (2)因为书中所写的蔡京父子,相当于当时的严嵩父子。王家和严家有仇,所以王世贞写这部书的目的是(甲)报仇,(乙)讽刺。 (3)是据本书的艺术和才气立论的。他们先有了一个“苦孝说”的主观之见,以为像这样的作品非王世贞不能写。 现在我们不管这些理由是否合理,且把他们所乐道的故事审查一下,看是王世贞作的不是。 《金瓶梅》的作者虽然已被一般道学家肯定为王世贞(他们以为这样一来,会使读者饶恕它的“猥亵”描写),但是他为什么要写这书?书中的对象是谁?却众说纷纭,把它归纳起来不外是: 甲、复仇说 对象 (1)严世蕃 (2)唐顺之 乙、讽刺说 对象——严氏父子 为什么《金瓶梅》会和唐顺之发生关系呢?这里面又包含着另外一个故事——《清明上河图》的故事。 《寒花盦随笔》: “世传《金瓶梅》一书为王弇州(世贞)先生手笔,用以讥严世蕃者。书中西门庆即世蕃之化身,世蕃亦名庆,西门亦名庆,世蕃号东楼,此书即以西门对之。”“或谓此书为一孝子所作,所以复其父仇者。盖孝子所识一巨公实杀孝子父,图报累累皆不济。后忽侦知巨公观书时必以指染沫,翻其书页。孝子乃以三年之力,经营此书。书成黏毒药于纸角,觊巨公外出时,使人持书叫卖于市,曰天下第一奇书,巨公于车中闻之,即索观,车行及其第,书已观讫,啧啧叹赏,呼卖者问其值,卖者竟不见,巨公顿悟为所算,急自营救已不及,毒发遂死。”今按二说皆是,孝子即凤洲(世贞号)也,巨公为唐荆川(顺之),凤洲之父忬死于严氏,实荆川赞之也。姚平仲《纲鉴絜要》载杀巡抚王忬事,注谓“忬有古画,严嵩索之,忬不与,易以摹本。有识画者为辨其赝。嵩怒,诬以失误军机杀之”。但未记识画人姓名,有知其事者谓识画人即荆川,古画者《清明上河图》也。 凤洲既抱终天之恨,誓有以报荆川,数遣人往刺之,荆川防护甚备。一夜,读书静室,有客自后握其发将加刃,荆川曰:“余不逃死,然须留遗书嘱家人。”其人立以俟,荆川书数行,笔头脱落,以管就烛,佯为治笔,管即毒弩,火热机发,镞贯刺客喉而毙。凤洲大失望! 后遇于朝房,荆川曰:“不见凤洲久,必有所著。”答以《金瓶梅》,实凤洲无所撰,姑以诳语应耳。荆川索之急,凤洲归,广召梓工,旋撰旋刊,以毒水濡墨刷印,奉之荆川。荆川阅书甚急,墨浓纸黏,卒不可揭,乃屡以纸润口津揭书,书尽毒发而死。 或传此书为毒死东楼者。不知东楼自正法,毒死者实荆川也。彼谓以三年之力成书,及巨公索观于车中云云,又传闻异词耳。 这是说王忬进赝画于严嵩,为唐顺之识破,致陷忬于法。世贞图报仇,进《金瓶梅》毒死顺之。刘廷玑的《在园杂志》也提到此事,不过把《清明上河图》换成《辋川真迹》,把识画人换成汤裱褙,并且说明顺之先和王忬有宿怨。他说: 明太仓王思质(忬)家藏右丞所写《辋川真迹》,严世蕃闻而索之。思质爱惜世宝,予以抚本。世蕃之裱工汤姓者,向在思质门下,曾识此图,因于世蕃前陈其真赝,世蕃衔之而未发也。会思质总督蓟辽军务,武进唐应德、顺之以兵部郎官奉命巡边,严嵩觞之内阁,微有不满思质之言,应德颔之。至思质军,欲行军中驰道,思质以己兼兵部堂衔难之,应德怫然,遂参思质军政废弛,虚縻国帑,累累数千言。先以稿呈世蕃,世蕃从中主持之,逮思质至京弃市。 到了清人的《缺名笔记》,又把这故事变动一下: 《金瓶梅》为旧说部中四大奇书之一,相传出王世贞手,为报复严氏之《督亢图》。或谓系唐荆川事。荆川任江右巡抚时有所周纳,狱成,罹大辟以死。其子百计求报,而不得间。会荆川解职归,遍阅奇书,渐叹观止。乃急草此书,渍砒于纸以进,盖审知荆川读书时必逐页用纸黏舌,以次披览也。荆川得书后,览一夜而毕,蓦觉舌木强涩,镜之黑矣。心知被毒,呼其子曰:“人将谋我,我死,非至亲不得入吾室。”逾时遂卒。 旋有白衣冠者呼天抢地以至,蒲伏于其子之前,谓曾受大恩于荆川,愿及未盖棺前一亲其颜色。鉴其诚许之入,伏尸而哭,哭已再拜而出。及殓则一臂不知所往,始悟来者即著书之人,因其父受缳首之辱,进鸩不足,更残其支体以为报也。 识画人在另一传说中,又变成非大儒名臣的当时著名装潢家汤裱褙。这一说最早的要算沈德符的《野获编》,他和世贞同一时代,他的祖、父又都和王家世交,所以后人都偏重这一说。《野获编补遗》卷二《伪画致祸》: 严分宜(嵩)势炽时,以诸珍宝盈溢,遂及书画骨董雅事。时鄢懋卿以总鹾使江淮,胡宗宪、赵文华以督兵使吴越,各承奉意旨,搜取古玩,不遗余力。时传闻有《清明上河图》手卷,宋张择端画,在故相王文恪(鏊)胄君家,其家钜万,难以阿堵动。乃托苏人汤臣者往图之,汤以善装潢知名,客严门下,亦与娄江王思质中丞往还,乃说王购之。王时镇蓟门,即命汤善价求市,既不可得,遂嘱苏人黄彪摹真本应命,黄亦画家高手也。 严氏既得此卷,珍为异宝,用以为诸画压卷,置酒会诸贵人赏玩之。有妒王中丞者知其事,直发为赝本。严世蕃大惭怒,顿恨中丞,谓有意绐之,祸本自此成。或云即汤姓怨弇州伯仲自露始末,不知然否? 这一说是《清明上河图》本非王忬家物,由汤裱褙托王忬想法不成功,才用摹本代替,末了还是汤裱褙自发其覆。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作《金瓶梅缘起王凤洲报父仇》一则,即根据此说加详,不过又把王鏊家藏一节改成王忬家藏,把严氏致败之由,附会为世蕃病足,把《金瓶梅》的著作目的改为讥刺严氏了: 太仓王忬家藏《清明上河图》,化工之笔也。严世蕃强索之,忬不忍舍,乃觅名手摹赝者以献。先是忬巡抚两浙,遇裱工汤姓流落不偶,携之归,装潢书画,旋荐之世蕃。当献画时,汤在侧谓世蕃曰:“此图某所目视,是卷非真者,试观麻雀小脚而踏二瓦角,即此便知其伪矣。”世蕃恚甚,而亦鄙汤之为人,不复重用。 会俺答入寇大同,忬方总督蓟、辽,鄢懋卿嗾御史方辂劾忬御边无术,遂见杀。后范长白公允临作《一捧雪》传奇,改名为《莫怀古》,盖戒人勿怀古董也。 忬子凤洲(世贞)痛父冤死,图报无由。一日偶谒世蕃,世蕃问坊间有好看否?答曰有,又问何名,仓卒之间,凤洲见金瓶中供梅,遂以《金瓶梅》答之,但字迹漫灭,容钞正送览。退而构思数日,借《水浒传》西门庆故事为蓝本,缘世蕃居西门,乳名庆,暗讥其闺门淫放,而世蕃不知,观之大悦。把玩不置。 相传世蕃最喜修脚,凤洲重赂修工,乘世蕃专心阅书,故意微伤脚迹,阴擦烂药,后渐溃腐,不能入直,独其父嵩在阁,年衰迟钝,票本批拟,不称上旨,宠日以衰。御史邹应龙等乘机劾奏,以至于败。 徐树丕的《识小录》又以为汤裱褙之证画为伪,系受贿不及之故,把张择端的时代由宋升至唐代,画的内容也改为汴人掷骰: 汤裱褙善鉴古,人以古玩赂严世蕃必先贿之,世蕃令辨其真伪,其得贿者必曰真也。吴中一都御史偶得唐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临本馈世蕃而贿不及汤。汤直言其伪,世蕃大怒,后御史竟陷大辟。而汤则先以诓谝遗戍矣。 余闻之先人曰《清明上河图》皆寸马豆人,中有四人樗蒲,五子皆六而一犹旋转,其人张口呼六,汤裱褙曰:“汴人呼六当撮口,而今张口是采闽音也。”以是识其伪。此与东坡所说略同,疑好事者伪为之。近有《一捧雪》传奇亦此类也,特甚世蕃之恶耳。 梁章钜《浪迹丛谈》记此事引王襄《广汇》之说,即本《识小录》所载,所异的是不把识画人的名字标出,他又以为王忬之致祸是由于一诗一画: 王襄《广汇》:“严世蕃常索古画于王忬,云值千金,忬有临幅绝类真者以献。乃有精于识画者往来忬家有所求,世贞斥之。其人知忬所献画非真迹也,密以语世蕃。会大同有虏警,巡按方辂劾忬失机,世蕃遂告嵩票本论死。” 又孙之 《二申野录注》:“后世蕃受刑,弇州兄弟赎得其一体,熟而荐之父灵,大恸,两人对食,毕而后已。诗画贻祸,一至于此,又有小人交构其间,酿成尤烈也。” 按所云诗者谓杨椒山(继盛)死,弇州以诗吊之,刑部员外郎况叔祺录以示嵩,所云画者即《清明上河图》也。 综合以上诸说,归纳起来是: (1)《金瓶梅》为王世贞作,用意:(甲)讥刺严氏;(乙)作对严氏复仇的《督亢图》;(丙)对荆川复仇。 (2)唐荆川谮杀王忬,忬子世贞作《金瓶梅》,荆川于车中阅之中毒卒。 (3)世贞先行刺荆川不遂,后荆川向其索书,遂撰《金瓶梅》以毒之。 (4)唐、王结怨之由是荆川识《清明上河图》为伪,以致王忬被刑。 (5)《金瓶梅》为某孝子报父仇作,荆川因以被毒。 (6)汤裱褙识王忬所献辋川真迹为伪,唐顺之行边与王忬忤,两事交攻,王忬以死。 (7)《清明上河图》为王鏊家物,世蕃门客汤臣求之不遂,托王忬想法也不成功,王忬只得拿摹本应命,汤裱褙又自发其覆,遂肇大祸。 (8)严世蕃强索《清明上河图》于王忬,忬以赝本献,为旧所提携汤姓者识破。 (9)世蕃向世贞索,世贞撰《金瓶梅》以讥其闺门淫放,而世蕃不知。 (10)世贞赂修工烂世蕃脚,不能入直,严氏因败。 (11)王忬献画于世蕃,而贿不及汤裱褙,因被指为伪,致陷大辟。 (12)王忬致祸之由为《清明上河图》及世贞吊杨继盛诗触怒严氏。 以上一些五花八门的故事,看起来似乎很多,其实包含着两个有联系的故事——《清明上河图》和《金瓶梅》。 按《明史》卷二〇四《王忬传》:“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部臣言蓟镇额兵多缺,宜察补。乃遣郎中唐顺之往核。还奏额兵九万有奇,今惟五万七千,又皆羸老,忬与……等俱宜按治。……三十八年二月把都儿辛爱数部屯会州挟朶颜为乡导……由潘家口入渡滦河……京师大震。御史王渐、方辂遂劾忬及……罪,帝大怒……切责忬令停俸自效。至五月辂复劾忬失策者三,可罪者四,遂命逮忬及……下诏狱……明年冬竟死西市。忬才本通敏,其骤拜都御史及屡更督抚也,皆帝特简,所建请无不从。为总督,数以败闻,由是渐失宠。既有言不练主兵者,帝益大恚,谓忬怠事负我。嵩雅不悦忬,而忬子世贞复用口语积失欢于嵩子世蕃,严氏客又数以世贞家琐事构于嵩父子,杨继盛之死,世贞又经纪其丧,嵩父子大恨,滦河变闻,遂得行其计。” 当事急时,世贞“与弟世懋日蒲伏嵩门涕泣求贷,嵩阴持忬狱,而时为谩语以宽之。两人又日囚服跽道旁遮诸贵人舆搏颡请救,诸贵人畏嵩,不敢言”。(《明史》卷二八七《王世贞传》) 王忬死后,一般人有说他“死非其罪”的,也有人说他是“于法应诛”的,他的功罪我们姑且不管,要之,他之死于严氏父子之手,却是一件不可否认的事实。 我们要判断以上所记述的故事是否可靠,第一我们先要研求王忬和严氏父子结仇的因素,关于这一点最好拿王世贞自己的话来说明。 《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二三《上太傅李公书》: ……至于严氏所以切齿于先人者有三:其一乙卯冬仲芳兄(杨继盛)且论报,世贞不自揣,托所知向严氏解救不遂,已见其嫂代死疏辞戆,少为笔削。就义之后,躬视含殓,经纪其丧。为奸人某某(按即指况叔祺)文饰以媚严氏。先人闻报,弹指唾骂,亦为所诇。其二杨某为严氏报仇曲杀沈 ,奸罪万状,先人以比壤之故,心不能平,间有指斥。渠误谓青琐之抨,先人预力,必欲报之而后已。其三严氏与今元老相公(徐阶)方水火,时先人偶辱见收葭莩之末。渠复大疑有所弃就,奸人从中构牢不可解。以故练兵一事,于拟票内一则曰大不如前,一则曰一卒不练,所以阴夺先帝(嘉靖帝)之心而中伤先人者深矣。预报贼耗,则曰王某恐吓朝廷,多费军饷。虏贼既退,则曰将士欲战,王某不肯。兹谤既腾,虽使曾参为子,慈母有不投杼者哉! 以上三个原因:(1)关于杨继盛;(2)关于沈;(3)关于徐阶,都看不出有什么书画肇祸之说。试再到旁的地方找去,《明史》卷二八七《王世贞传》说: 奸人阎姓者犯法,匿锦衣都督陆炳家,世贞搜得之。炳介严嵩以请,不许。杨继盛下吏,时进汤药。其妻讼夫冤,为代草。既死,复棺殓之。嵩大恨。吏部两拟提学,皆不用。用为青州兵备副使。父忬以滦河失事,嵩构之论死。 沈德符《野获编》卷八《严相处王弇州》: 王弇州为曹郎,故与分宜父子善。然第因乃翁思质(忬)方总督蓟、辽,姑示密以防其忮,而心甚薄之。每与严世蕃宴饮,辄出恶谑侮之,已不能堪。会王弟敬美继登第,分宜呼诸孙切责以“不克负荷”诃诮之,世蕃益恨望,日谮于父前,分宜遂欲以长史处之,赖徐华亭(阶)力救得免,弇州德之入骨。后分宜因唐荆川阅边之疏讥切思质,再入鄢剑泉(懋卿)之赞决,遂置思质重辟。 这是说王忬之得祸,是由于世贞之不肯趋奉严氏,和谑毒世蕃,可用以和《明史》相印证。所谓恶谑,丁元荐《西山日记》曾载有一则: 王元美先生善谑,一日与分宜胄子饮,客不任酒,胄子即举杯虐之,至淋漓巾帻。先生以巨觥代客报世蕃,世蕃辞以伤风不胜杯杓,先生杂以诙谐曰:“爹居相位,怎说出伤风?”旁观者快之。 也和《清明上河图》之说渺不相涉。 现在我们来推究《清明上河图》的内容和它的流传经过,考察它为什么会和王家发生关系,衍成如此一连串故事的由来。 《清明上河图》到底是一幅怎样的画呢?李东阳《怀麓堂集》卷九题《清明上河图》一诗描写得很清楚详细: 宋家汴都全盛时,四方玉帛梯航随,清明上河俗所尚,顷城士女携童儿。城中万屋翚甍起,百货千商集成蚁,花棚柳市围春风,雾阁云窗粲朝绮。芳原细草飞轻尘,驰者若飚行若云,红桥影落浪花里,捩舵撇篷俱有神。笙声在楼游在野,亦有驱牛种田者,眼中苦乐各有情,纵使丹青未堪写!翰林画史张择端,研朱吮墨镂心肝,细穷毫发夥千万,直与造化争雕镌。图成进入缉熙殿,御笔题签标卷面,天津一夜杜鹃啼,倏忽春光几回变。朔风卷地天雨沙,此图此景复谁家?家藏私印屡易主,赢得风流后代夸。姓名不入《宣和谱》,翰墨流传藉吾祖,独从忧乐感兴衰,空吊环州一抔土!丰亨豫大纷彼徒,当时谁进流民图?乾坤 仰意不极,世事荣枯无代无! 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八五《记清明上河图卷》: 嘉禾谭梁生携《清明上河图》过长安邸中,云此张择端真本也。……此卷向在李长沙家,流传吴中,卒为袁州所钩致,袁州籍没后已归御府,今何自复流传人间?书之以求正于博雅君子。天启二年壬戌五月晦日。 按长沙即李东阳,袁州即严嵩。据此可知这图的收藏经过是: (1)李东阳家藏; (2)流传吴中; (3)归严氏; (4)籍没入御府。 一百年中流离南北,换了四个主人,可惜不知道在吴中的收藏家是谁。推测当分宜籍没时,官中必有簿录,因此翻出《胜朝遗事》所收的文嘉《钤山堂书画记》,果然有详细的记载,在《名画部》宋有:张择端《清明上河图》。 图藏宜兴徐文靖(徐溥)家,后归西涯李氏(东阳),李归陈湖陆氏,陆氏子负官缗,质于昆山顾氏,有人以一千二百金得之。然所画皆舟车城郭桥梁市廛之景,亦宋之寻常画耳,无高古气也。 按田艺蘅《留青日札》严嵩条记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八月抄没清单有: 石刻法帖三百五十八册轴,古今名画刻丝纳纱纸金绣手卷册共三千二百零一轴。内有……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乃苏州陆氏物,以千二百金购之,才得其赝本,卒破数十家。其祸皆成于王彪、汤九、张四辈,可谓尤物害民。 这一条记载至关重要,它所告诉我们的是: (1)《清明上河图》乃苏州陆氏物; (2)其人以千二百金问购,才得赝本,卒破数十家; (3)诸家记载中之汤裱褙或汤生行九,其同恶为严氏鹰犬者有王彪、张四诸人。 考陈湖距吴县三十里,属苏州。田氏所记的苏州陆氏当即为文氏所记之陈湖陆氏无疑。第二点所指明的也和文氏所记吻合。由苏州陆氏的渊源,据《钤山堂书画记》:“陆氏子负官缗,质于昆山顾氏。”两书所说相同,当属可信。所谓昆山顾氏,考《昆新两县合志》卷二〇《顾梦圭传》: 顾懋宏字靖甫,初名寿,一字茂俭,潜孙,梦圭子。十三补诸生,才高气豪,以口过被祸下狱,事白而家壁立。依从父梦羽蕲州官舍,用蕲籍再为诸生。寻东还,游太学,举万历戊子乡荐。授休宁教谕,迁南国子学录,终莒州知州。自劾免。筑室东郊外,植梅数十株吟啸以老。 按梦圭为嘉靖癸未(公元1523)进士,官至江西布政使。他家世代做官,为昆山大族。其子懋宏十三补诸生。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五月严嵩事败下狱,四十四年三月严世蕃伏诛,严氏当国时代恰和懋宏世代相当,由此可知传中所谓“以口过被祸下狱,事白而家壁立”一段隐约的记载,即指《清明上河图》事,和文田两家所记相合。 这样,这图的沿革如下: (一)宜兴徐氏; (二)西涯李氏; (三)陈湖陆氏; (四)昆山顾氏; (五)袁州严氏; (六)内府。 在上引的史料中,最可注意的是《钤山堂书画记》。因为文嘉家和王世贞家是世交,他本人也是世贞好友之一。他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应何宾涯之召检阅籍没入官的严氏书画,到隆庆二年(公元1568)整理所记录成功这一卷书。时世贞适新起用由河南按察副使擢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分守湖州。假如王氏果和此图有关系,并有如此悲惨的故事包含在内,他决不应故没不言! 在以上所引证的《清明上河图》的经历过程中,很显明安插不下王忬或王世贞的一个位置。那么,这图到底是怎样才和王家在传说中发生关系的呢?按《弇州山人四部稿续稿》卷一六八《清明上河图》别本跋: 张择端《清明上河图》有真赝本,余均获寓目。真本人物舟车桥道宫室皆细于发,而绝老劲有力,初落墨相家,寻籍入天府为穆庙所爱,饰以丹青。 赝本乃吴人黄彪造,或云得择端稿本加删润,然与真本殊不相类,而亦自工致可念,所乏腕指间力耳,今在家弟(世懋)所。此卷以为择端稿本,似未见择端本者。其所云于禁烟光景亦不似,第笔势遒逸惊人,虽小麄率,要非近代人所能办,盖与择端同时画院祗候,各图汴河之胜,而有甲乙者也。吾乡好事人遂定为真稿本,而谒彭孔嘉小楷,李文正公记,文徵仲苏书,吴文定公跋,其张著、杨准二跋,则寿承、休承以小行代之,岂惟出蓝!而最后王禄之、陆子傅题字尤精楚。陆于逗漏处,毫发贬驳殆尽,然不能断其非择端笔也。使画家有黄长睿那得尔? 其第二跋云: 按择端在宣政间不甚著,陶九畴纂《图绘宝鉴》,搜括殆尽,而亦不载其人。昔人谓逊功帝以丹青自负,诸祗候有所画,皆取上旨裁定。画成进御,或少增损。上时时草创下诸祗候补景设色,皆称御笔,以故不得自显见。然是时马贲、周曾、郭思、郭信之流,亦不致泯然如择端也。而《清明上河》一图,历四百年而大显,至劳权相出死构,再损千金之值而后得,嘻!亦已甚矣。择端他图余见之殊不称,附笔于此。 可知此图确有真赝本,其赝本之一确曾为世贞爱弟世懋所藏,这图确曾有一段悲惨的故事:“至劳权相出死构,再损千金之值而后得。”这两跋都成于万历三年(公元1575)以后,所记的是上文所举的昆山顾氏的事,和王家毫不相干。这一悲剧的主人公是顾懋宏,构祸的是汤九或汤裱褙,权相是严氏父子。 由以上的论证,我们知道一切关于王家和《清明上河图》的记载,都是任意捏造,牵强附会。无论他所说的是辋川真迹,是《清明上河图》,是黄彪的临本,是王鏊家藏本,或是王忬所藏的,都是无中生有。事实的根据一去,当然唐顺之或汤裱褙甚至第三人的行谮或指证的传说,都一起跟着不存在了。 但是,像沈德符、顾公燮、刘廷玑、梁章钜等人,在当时都是很有名望的学者,沈德符和王世贞是同一时代的人,为什么他们都会捕风捉影,因讹承讹呢? 这原因据我的推测,以为是: (1)看不清《四部稿》两跋的原意,误会所谓“权相出死力构”是指他的家事,因此而附会成一串故事。 (2)信任《野获编》作者的时代和他与王家的世交关系,以为他所说的话一定可靠,而靡然风从,群相应和。 (3)故事本身的悲壮动人,同情被害人的遭遇,辗转传述,甚或替它装头补尾,虽悖“求真之谛”亦所不惜。 次之因为照例每个不幸的故事中,都有一位丑角在场,汤裱褙是当时的名装潢家,和王、严两家都有来往,所以顺手把他拉入做一点缀。 识画人的另一传说是唐顺之,因为他曾有疏参王忬的事迹,王忬之死多少他应负一点责任。到了范允临的时候,似乎又因为唐顺之到底是一代大儒,不好任意得罪,所以在他的剧本——《一捧雪》传奇中仍旧替回了汤裱褙。几百年来,这剧本到处上演,剧情的凄烈悲壮,深深地感动了千万的人,于是汤裱褙便永远留在这剧本中做一位挨骂的该死丑角。 最早提到《金瓶梅》的,是袁宏道的《觞政》: 凡《六经》《语孟》所言饮式,皆酒经也。其下则汝阳王《甘露经酒谱》……为内典。……传奇则《水浒传》《金瓶梅》为逸典。(《袁中郎全集》卷一四,十之《掌故》) 袁宏道写此文时,《金瓶梅》尚未有刻本,已极见重于文人,拿它和《水浒》并列了。可惜袁宏道只给了我们一个艺术价值的暗示,而没提出它的著者和其他事情。稍后沈德符的《野获编》卷二五《金瓶梅》所说的就详细多了,沈德符说: 袁中郎《觞政》以《金瓶梅》配《水浒传》为外典,予恨未得见。丙午(公元1606)遇中郎京邸,问曾有全帙否?曰第睹数卷甚奇快,今惟麻城刘延白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又三年小修(袁中道,宏道弟)上公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吴友冯犹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马仲良时榷吴关,亦劝予应梓人之求,可以疗饥。予曰:“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仲良大以为然,遂固箧之。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然原本实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无论肤浅鄙俚,时作吴语,即前后血脉,亦绝不贯串,一见知其赝作矣。 闻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指斥时事,如蔡京父子则指分宜,林灵素则指陶仲文,朱勔则指陆炳,其他各有所属云。 关于有刻本前后的情形,和书中所影射的人物,他都讲到了,单单我们所认为最重要的著者,他却只含糊地说了“嘉靖间大名士”了事,这六个字的含义是: (1)作者是嘉靖时人; (2)作者是大名士; (3)《金瓶梅》是嘉靖时的作品。 几条嘉靖时代若干大名士都可适用的规限,更不妙的是他指这书是“指斥时事”的,平常无缘无故的人要指斥时事干什么呢?所以顾公燮等人便因这一线索推断是王世贞的作品,牵连滋蔓,造成上述一些故事。康熙乙亥(公元1696)刻的《金瓶梅》谢颐作的序便说: 《金瓶梅》一书传为凤洲门人之作也。或云即出凤洲手。然洋洋洒洒一百回内,其细针密线,每令观者望洋而叹。 到了《寒花盦随笔》《缺名笔记》一些人的时代,便索性把或字去掉。一直到近人蒋瑞藻《考证》还认定是弇州之作而不疑: 《金瓶梅》之出于王世贞手不疑也。景倩距弇州时代不远,当知其详。乃断名士二字了之,岂以其诲淫故为贤者讳欤!(《考证》二,九十六页) 其实,一切关于《金瓶梅》的故事,都只是故事而已,都不可信。应该根据真实史料,把一切荒谬无理的传说,一起踢开,还给《金瓶梅》以一个原来的面目。 第一,我们要解决一个问题,要先抓住它的要害点,关于《清明上河图》,在上文已经证明和王家无关。次之就是这一切故事的焦点——作《金瓶梅》的缘起和《金瓶梅》的对象严世蕃或唐荆川之被毒或被刺。因为这书据说是作者来毒严氏或唐氏的,如两人并未被毒或无被毒之可能时,这一说当然不攻自破。 (甲)严世蕃是正法死的,并未被毒,这一点《寒花盦随笔》的作者倒能辨别清楚。顾公燮便不高明了,他以为王忬死后世贞还去谒见世蕃,世蕃索阅,因作《金瓶梅》以讥刺之。其实,王忬被刑在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十月初一日,殁后世贞兄弟即扶柩返里,十一月二十七日到家,自后世贞即屏居里门,到隆庆二年(公元1568)始起为河南按察副使。另外严嵩于四十一年五月罢相,世蕃也随即被刑。王忬死后世贞方痛恨严氏父子之不暇,何能?颜往谒贼父之仇?而且世贞于父死后即返里屏居,中间无一日停滞,南北相隔,又何能与世蕃相见?即使可能,世蕃已被放逐,不久即死,亦何能见?如说此书之目的专在讽刺,则严氏既倒,公论已明,亦何所用其讽刺?且《四部稿》中不乏抨责严氏之作,亦何庸写此洋洋百万言之大作以事此无谓之讽刺?顾氏说严氏之败是由世贞贿修工烂世蕃脚使不能入直致然的,此说亦属无稽,据《明史》卷三〇八《严嵩传》所言: 嵩虽警敏,能先意揣帝指,然帝所下手诏语多不可晓,惟世蕃一览了然。答语无不中。及嵩妻欧阳氏死,世蕃当护丧归,嵩请留侍京邸,帝许之,然自是不得入直所代嵩票拟,而日纵淫乐于家。嵩受诏多不能答,遣使持问世蕃,值其方耽女乐,不以时答,中使相继促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往往失旨。所进青词又多假手他人不能工,以是积失帝欢。 则世蕃之不能入直是因母丧,嵩之败是因世蕃之不代票拟,也和王世贞根本无关。 (乙)关于唐顺之,按《明史》:“顺之出为淮扬巡抚,兵败力疾过焦山,三十九年春卒。”王忬死在是年十月,顺之比王忬早死半年。世贞何能预写《金瓶梅》报仇?世贞以先一年冬从山东弃官省父于京狱,时顺之已出官淮扬,二人何能相见于朝房?顺之比王忬早死半年,世贞又安能遣人行刺于顺之死后? 第二,“嘉靖中大名士”是一句空洞的话,假使可以把它迁就为王世贞,那么,又为什么不能把它归到曾著有杂剧四种的天都外臣汪道昆?为什么不是以杂剧和文采著名的屠赤水、王百谷或张凤翼?那时的名士很多,又为什么不是所谓前七子广五子后五子续五子以及其他的山人墨客?我们有什么反证说他们不是“嘉靖间的大名士”? 第三,再退一步承认王世贞有作《金瓶梅》的可能(自然,他不是不能做)。但是问题是他是江苏太仓人,并且是土著,有什么保证可以断定他不“时作吴语”?《金瓶梅》用的是山东的方言,王世贞虽曾在山东做过三年官(公元1557—1559),但是能有证据说他在这三年中,曾学会了甚至和土著一样地使用当地的方言吗?假使不能,又有什么根据使他变成《金瓶梅》的作者呢? 前人中也曾有人断定王世贞绝不是《金瓶梅》的作者,清礼亲王昭梿就是其中的一个,他说: 《金瓶梅》其淫亵不待言。至叙宋代事,除《水浒》所有外,俱不能得其要领。以宋、明二代官名羼杂其间,最属可笑。是人尚未见商辂《宋元通鉴》者,无论宋元正史!弇州山人何至谫陋若是,必为赝作无疑也。(《啸亭续录》卷二) 作虽不一定要事事根据史实,不过假如是一个史学名家作的,纵使下笔十分不经意,也不至于荒谬到如昭梿所讥。王世贞在当时学者中堪称博雅,时人多以有史识史才许之,他自身亦以此自负。且毕生从事著述,卷帙甚富,多为后来修史及研究明代掌故者所取材。假使是他作的,真的如昭梿所说:“何至谫陋若是!”不过昭梿以为《金瓶梅》是赝作,这却错了。因为以《金瓶梅》为王世贞作的都是后来一般的传说,在《金瓶梅》的本文中除掉应用历史上的背景来描写当时的市井社会奢侈放纵的生活以外,也丝毫找不出有作者的什么本身的暗示存在着。作者既未冒王世贞的名字,来增高他著述的身价,说他是赝作,岂非无的放矢。 在过去时代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尤其是“猥亵”的作品。因此的作者姓名往往因不敢署名,而致埋没不彰。更有若干家不但不敢署名,并且还故意淆乱书中史实,极力避免含有时代性的叙述,使人不能捉摸这一作品的著作时代。《金瓶梅》就是这样的一个作品。 但是,一个作家要故意避免含有时代性的记述,虽不是不可能,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不能离开他的时代,不能离开他的现实生活,他是那时候的现代人,无论他如何避免,在对话中,在一件平凡事情的叙述中,多少总不能不带有那时代的意识。即使他所叙述的是假托古代的题材,无意中也不能不流露出那时代的现实生活。我们要从这些作者所不经意的疏略处,找出他原来所处的时代,把作品和时代关联起来。 常常又有原作者的疏忽为一个同情他的后代人所删削遮掩,这位同情者的用意自然是匡正作者,这举动同样不为我们所欢迎。这一事实可以拿《金瓶梅》来做一例证。 假如我们不能得到一个比改订本更早的本子的时候,也许我们要被作者和删节者瞒过,永远不能知道他们所不愿意告诉我们的事情。 幸而,最近我们得到一个较早的《金瓶梅词话》刻本,在这本子中我们知道许多从前人所不知道的事。这些事都明显地刻有时代的痕迹。因此,我们不但可以断定这部书的著作时代,并且可以明白这部书产生的时代背景,和为什么这样一部名著却包含有那样多的描写性生活部分的原因。 《金瓶梅词话》本第七回九至十页有这样一段对话: 张四道:“我见此人有些行止欠端,在外眠花宿柳,又里虚外实,少人家债负,只怕坑陷了你!” 妇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就外边胡行乱走,奴妇人家只管得三层门内,管不得那许多三层门外的事,莫不成日跟着他走不成!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那是长贫久富家。紧着起来,朝3廷爷一时没有钱使,还问太仆寺支马价银子来使。休说买卖人家,谁肯把钱放在家里!各人裙带上衣食,老人家倒不消这样费心。” 在崇祯本《金瓶梅》(第七回第十页)和康熙乙亥本第一奇书(第七回第九页)中,孟三儿的答话便删节成: 妇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少年人就外边做些风流勾当,也是常事。奴妇人家,那里管得许多。若说虚实,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那是长贫久富家。况姻缘事皆前生分定,你老人家倒不消这样费心。” 天衣无缝,使人看不出有删节的痕迹。 朝廷向太仆寺借银子用,这是明代中叶以后的事,《明史》卷九二《兵志·马政》: 成化二年以南土不产马,改征银。四年始建太仆寺常盈库,贮备用马价。……隆庆二年,提督四夷馆太常少卿武金言,种马之设,专为孳生备用,备用马既别买,则种马可遂省。今备用马已足三万,宜令每马折银三十两解太仆,种马尽卖输兵部,一马十两,则直隶山东河南十二万匹,可得银百二十万,且收草豆银二十四万。御史谢廷杰谓:“祖制所定,关军机,不可废。”兵部是廷杰言。而是时内帑乏,方分使括天下逋赋,穆宗可金奏,下部议。部请养、卖各半,从之。太仆之有银也自成化时始,然止三万余两。及种马卖,银日增。是时通贡互市,所贮亦无几。及张居正作辅,力主尽卖之议。……又国家有兴作赏赉,往往借支太仆银,太仆帑益耗。十五年,寺卿罗应鹤请禁支借。二十四年,诏太仆给陕西赏功银,寺臣言先年库积四百余万,自东西二役兴,仅余四之一。朝鲜用兵,百万之积俱空。今所存者止十余万。况本寺寄养马岁额二万匹,今岁取折色,则马之派征甚少,而东征调兑尤多,卒然有警,马与银俱竭,何以应之!章下部,未能有所厘革也。崇祯初,核户、兵、工三部借支太仆马价至一千三百余万。由此可知太仆寺之贮马价银是从成化四年(公元1468)起,但为数极微。到隆庆二年(公元1568)百年后定例卖种马之半,藏银始多。到万历元年(公元1573)张居正做首相尽卖种马,藏银始达四百余万两。又据《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仓库》: 太仆,则马价银归之。……隆庆中……数取光禄太仆银,工部尚书朱衡极谏不听。……至神宗万历六年……久之,太仓、光禄、太仆银括取几尽,边赏首功向发内库者亦取之太仆矣。 则隆庆时虽曾借支太仆银,尚以非例为朝臣所谏诤。到了张居正死后(公元1582),神宗肆无忌惮地向太仆支借,其内库所蓄,则靳不肯出。《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载居正当国时: 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互市饶马,乃减太仆种马,而令民以价纳,太仆金亦积四百余万。 在居正当国时,综核名实,令出法行,所以国富民安,号称小康,即内廷有需索,亦往往为言官所谏止,如《明史》卷二二九《王用汲传》说: 万历六年……上言……陛下……欲取太仓光禄,则台臣科臣又言之,陛下悉见嘉纳,或遂停止,或不为例。 其用途专充互市抚赏,《明史》卷二二二《方逢时传》说: 万历五年召理戎政。……言……财货之费,有市本有抚赏,计三镇岁费二十七万,较之乡时户部客饷七十余万,太仆马价十数万,十才二三耳。 到了居正死后,朝政大变,太仆马价内廷日夜借支,宫监佞幸,为所欲为,专以货利导帝,《明史》卷二三五《孟一脉传》说: 居正死,起故官。疏陈五事:言……数年以来,御用不给,今日取之光禄,明日取之太仆,浮梁之磁,南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异。……锱铢取之,泥沙用之。 不到十年工夫,太仆积银已空;《明史》卷二三三《何选传》: 光禄太仆之帑,括取几空。 但还搜括不已,恣意赏赐,如《明史》卷二三三《张贞观传》所记: 三王并封制下,……采办珠玉珍宝费至三十六万有奇,又取太仆银十万充赏。 中年内外库藏俱竭,力靳内库银不发,且视太仆为内廷正供,廷臣请发款充军费,反被谯责。万历三十年时: 国用不支,边储告匮,……乞发内库银百万及太仆马价五十万以济边储,复忤旨切责。(《明史》卷二二〇《赵世卿传》) 万历时代借支太仆寺马价银的情形,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二说得很具体: 太仆寺马价隆庆年间积一千余万,万历年间节次兵饷借去九百五十三万。又大礼大婚光禄寺借去三十八万两。零星宴赏之借不与焉。至四十二年老库仅存八万两。每年岁入九十八万余两,随收随放支,各边年例之用尚不足,且有边功不时之赏,其空虚乃尔,真可寒心。 明神宗贪财好货,至为御史所讥笑,如《明史》卷二三四《雒于仁传》所载四箴,其一即为戒贪财: 十七年……献四箴。……传索帑金,括取币帛,甚且掠问宦官,有献则已,无则谴怒,李沂之疮痍未平,而张鲸之赀贿复入,此其病在贪财也。 再就嘉靖、隆庆两朝内廷向外库借支情况做一比较,《明史》卷二〇六《郑一鹏传》: 嘉靖初……宫中用度日侈,数倍天顺时,一鹏言:今岁灾用诎,往往借支太仓。 《明史》卷二一四《刘体乾传》: 嘉靖二十三年……上奏曰:又闻光禄库金自嘉靖改元至十五年,积至八十万,自二十一年以后,供亿日增,余藏顿尽。……隆庆初进南京户部尚书……召改北部,诏取太仓银三十万两……是时内供已多,数下部取太仓银。 据此可知嘉、隆时代的借支处只是光禄和太仓,因为那时太仆寺尚未存有大宗马价银,所以无借支的可能。到隆庆中叶虽曾借支数次,却不如万历十年以后的频数。穆宗享国不到六年(公元1567—1572),朱衡以隆庆二年九月任工部尚书,刘体乾以隆庆三年二月任户部尚书,刘氏任北尚书后才疏谏取太仓银而不及太仆,则朱衡之谏借支太仆银自必更在三年二月以后。由此可知在短短的两三年内,即使借支太仆,其次数绝不甚多,且新例行未久,其借支数目亦不能过大。到了张居正当国,厉行节俭,足国富民,在这十年中帑藏充盈,无借支之必要,且神宗慑于张氏之威棱,亦无借支之可能。由此可知《词话》中所指“朝廷爷还问太仆寺借马价银子来使”必为万历十年以后的事。 《金瓶梅词话》的文本包含有万历十年以后的史实,则其著作的最早时期必在万历十年以后。 《金瓶梅》中关于佛教流行的叙述极多,全书充满因果报应的气味。如丧事则延僧作醮追荐(第八回,第六十二回),平时则许愿听经宣卷(第三十九回,第五十一回,第七十四回,第一百回),布施修寺(第五十七回,第八十八回),胡僧游方(第四十九回),而归结于地狱天堂,西门庆遗孤且入佛门清修。这不是一件偶然的事实,假如作者所处的时代佛教并不流行,或遭压迫,在他的著作中绝不能无中生有捏造出这一个佛教流行的社会。 明代自开国以来,对佛道二教,初无歧视,后来因为政治关系,对喇嘛教僧稍予优待,天顺、成化间喇嘛教颇占优势,佛教徒假借余光,其地位在道教之上。到了嘉靖时代,陶仲文、邵元节、王金等得势,世宗天天在西苑玄修作醮,求延年永命,一般方士偶献一二秘方,便承宠遇。诸宫僚翰林九卿长贰入直者往往以青词称意,不次大拜。天下靡然风从,献灵芝、白鹿、白鹊、丹砂,无虚日。朝臣亦天天在讲符瑞,报祥异,甚至征伐大政,必以告玄。在皇帝修养或做法事时,非时上奏的且得殊罚。道士遍都下,其领袖贵者封侯伯,位上卿,次亦绾牙牌,跻朝列,再次亦凌视士人,作威福。一面则焚佛牙,毁佛骨,逐僧侣,没庙产,熔佛像,佛教在世宗朝算是销声匿迹,倒尽了霉。 到隆、万时,道教失势了,道士们或贬或逐,佛教徒又承渥宠,到处造庙塑佛,皇帝且有替身出家的和尚,其煊赫比拟王公(明列帝俱有替身僧,不过到万历时代替身僧的声势,则为前所未有)。《野获编》卷二七《释教盛衰》条: 武宗极喜佛教,自列西番僧,呗唱无异。至托名大庆法王,铸印赐诰命。世宗留心斋醮,置竺乾氏不谈。初年用工部侍郎赵璜言,刮正德所铸佛镀金一千三百两。晚年用真人陶仲文等议,至焚佛骨万二千斤。逮至今上,与两宫圣母首建慈寿、万寿诸寺,俱在京师,穹丽冠海内。至度僧为替身出家,大开经厂,颁赐天下名刹殆遍。去焚佛骨时未二十年也。 由此可知武宗时为佛教得势时代,嘉靖时则完全为道教化的时代,到了万历时代佛教又得势了。《金瓶梅》书中虽然也有关于道教的记载,如六十二回的潘道士解禳,六十五回的吴道士迎殡,六十七回的黄真人荐亡,但以全书论,仍是以佛教因果轮回天堂地狱的思想为骨干。假如这书著成于嘉靖时代,绝不会偏重佛教到这个地步! 再从时代的习尚去观察,《野获编》卷二五《时尚小令》: 元人小令行于燕、赵,后浸淫日盛。自宣、正至成、宏后,中原又行《锁南枝》《傍妆台》《山坡羊》之属,李崆峒先生初自庆阳徙居汴梁,闻之以为可继国风之后。何大复继至,亦酷爱之。今所传《泥捏人》及《鞋打卦》《熬?髻》三阕为三牌名之冠,故不虚也。自兹以后,又有《耍孩儿》《驻云飞》《醉太平》诸曲,然不如三曲之盛。嘉、隆间乃兴《闹五更》《寄生草》《罗江怨》《哭皇天》《乾荷叶》《粉红莲》《桐城歌》《银纽丝》之属,自两淮以至江南,渐与词曲相远,不过写淫媟情态,略具抑扬而已。比年以来又有《打枣竿》《挂枝儿》二曲。其腔调约略相似,则不问南北,不问男女,不问老幼良贱,人人习之,亦人人喜听之,以至刊布成帙,举世传诵,沁人心腑。其谱不知从何来,真可骇叹!又《山坡羊》者,李、何二公所喜,今南北词俱有此名,但北方惟盛爱数落《山坡羊》,其曲自宣、大、辽东三镇传来。今京师妓女惯以此充弦索北调,其语秽亵鄙浅,并桑濮之音亦离去已远,而羁人游婿嗜之独深,丙夜开樽,争先招致。 《金瓶梅词话》中所载小令极多,约计不下六十种。内中最流行的是《山坡羊》,综计书中所载在二十次以上(见第一、八、三十三、四十五、五十、五十九、六十一、七十四、八十九、九十一诸回);次为《寄生草》(见第八、八十二、八十三诸回);《驻云飞》(见第十一、四十四诸回);《锁南枝》(见第四十四、六十一诸回);《耍孩儿》(见第三十九、四十四诸回);《醉太平》(见第五十二回);《傍妆台》(见第四十四回);《闹五更》(见第七十三回);《罗江怨》(见第六十一回),其他如《绵搭絮》《落梅风》《朝天子》《折桂令》《梁州序》《画眉序》《锦堂月》《新水令》《桂枝香》《柳摇金》《一江风》《三台令》《货郎儿》《水仙子》《荼糜香》《集贤宾》《一见娇羞》《端正好》《宜春令》《六娘子》……散列书中,和沈氏所记恰合。在另一方面,沈氏所记万历中年最流行的《打枣竿》《挂枝儿》二曲,却又不见于《词话》。《野获编》书成于万历三十四年(丙午,公元1606),由此可见《词话》是万历三十四年以前的作品,《词话》作者比《野获编》的作者时代略早,所以他不能记载到沈德符时代所流行的小曲。 太监的得势用事,和明代相终始。其中只有一朝是例外,这一朝代便是嘉靖朝。从正德宠任刘瑾、谷大用等八虎,坏乱朝政以后,世宗即位,力惩其敝,严抑宦侍,不使干政作恶。嘉靖九年(公元1530)革镇守内臣。十七年(公元1538)从武定侯郭勋请复设,在云贵、两广、四川、福建、湖广、江西、浙江、大同等处各派内臣一人镇守,到十八年四月以彗星示变撤回。在内廷更防微极严,不使和朝士交通,内官因之奉法安分,不敢恣肆。根基不厚的大珰,有的为了轮值到请皇帝吃一顿饭而破家荡产,无法诉苦。在有明一代中嘉靖朝算是宦官最倒霉失意的时期。反之在万历朝则从初年冯保、张宏、张鲸等柄用起,一贯地柄国作威,政府所有设施,须先请命于大珰,初年高拱任首相,且因不附冯保而被逐。张居正在万历初期的新设施,新改革,所以能贯彻实行,是因为在内廷有冯保和他合作。到张居正死后,宦官无所顾惮,权势更盛,派镇守,采皇木,领皇庄,榷商税,采矿税。地方官吏降为为宦寺的属下,承其色笑,一拂其意,缇骑立至。内臣得参奏当地督抚,在事实上几成地方最高长官。在天启以前,万历朝可说是宦官最得势的时代。 《词话》中有许多关于宦官的记载,如清河一地就有看皇庄的薛太监,管砖厂的刘太监,花子虚的家庭出于内臣,王招宣家与太监缔姻。其中最可看出当时情形的是第三十一回西门庆宴客一段: 说话中间,忽报刘公公、薛公公来了。慌的西门庆穿上衣,仪门迎接。二位内相坐四人轿,穿过肩蟒,缨枪队喝道而至。西门庆先让至大厅上,拜见叙礼,接茶。落后周守备、荆都监、夏提刑等武官,都是锦绣服,藤棍大扇,军牢喝道,僚掾跟随,须臾都到了门口,黑压压的许多伺候,里面鼓乐喧天,笙箫迭奏。上坐递酒之时,刘、薛二内相相见。厅正面设十二张桌席,都是帏拴锦带,花插金瓶,桌上摆着簇盘定胜,地下铺着锦茵绣毯。 西门庆先把盏让坐次,刘、薛二内相再三让逊:“还有列位大人!”周守备道:“二位老太监齿德俱尊。常言三岁内宦,居于王公之上,这个自然首坐,何消泛讲。”彼此逊让了一回。薛内相道:“刘哥,既是列位不首,难为东家,咱坐了罢。” 于是罗圈唱了个喏,打了恭,刘内相居左,薛内相居右,每人膝下放一条手巾,两个小厮在傍打扇,就坐下了。其次者才是周守备,荆都监众人。 一个管造砖和一个看皇庄的内使,声势便煊赫到如此,在宴会时座次在地方军政长官之上,这正是宦官极得势时代的情景,也正是万历时代的情景。 皇庄之设立,前在天顺、景泰时代已见其端,正德时代达极盛期。世宗即位,裁抑恩幸,以戚里佞幸得侯者著令不许继世。中惟景王就国,拨赐庄田极多。《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说: 世宗初命给事中夏言等清核皇庄田,言极言皇庄为厉于民。自是正德以来投献侵牟之地,颇有给还民者。而宦戚辈复中挠之。户部尚书孙交造皇庄新册,额减于旧,帝命核先年顷亩数以闻,改称官地,不复名皇庄。诏所司征银解部。 由此可知嘉靖时代无皇庄之名,只称官地。《食货志》一又记: 神宗赉予过侈,求无不获。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东湖广田为王庄,至四万顷,群臣力争,乃减其半。王府官及诸阉丈地征税,旁午于道,扈养厮役,廪食以万计,渔敛惨毒不忍闻,驾帖捕民,格杀庄佃,所在骚然。 由此可知《词话》中的管皇庄太监,必然指的是万历时代的事情。因为假如把《词话》的时代放在嘉靖时的话,那就不应称为管皇庄,应该称为管官地的才对。 所谓皇木,也是明代一桩特别的恶政,《词话》第三十四回有刘百户盗皇木的记载: 西门庆告诉:“刘太监的兄弟刘百户因在河下管芦苇场,撰了几两银子。新买了一所庄子。在五里店拿皇木盖房。……” 明代内廷兴大工,派官往各处采大木,这木就叫皇木。这事在嘉靖万历两朝特别多,为民害极酷。《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说: 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户所及卫卒。二十年宗庙灾,遣工部侍郎潘鉴、副都御史戴金于湖广四川采办大木。 二十六年复遣工部侍郎刘伯跃采于川、湖、贵州。湖广一省费至三百三十九万余两。又遣官核诸处遗留大木,郡县有司以迟误大工,逮治褫黜非一,并河州县尤苦之。 万历中三殿工兴,采楠杉诸木于湖广、四川、贵州,费银九百三十余万两,征诸民间,较嘉靖年费更倍。而采鹰平条桥诸木于南直浙江者,商人逋直至二十五万。科臣劾督运官迟延侵冒,不报。虚糜乾没,公私交困焉。 按万历十一年慈宁宫灾,二十四年乾清、坤宁二宫灾,《词话》中所记皇木,当即指此而言。 《词话》第二十八回有女番子这样一个特别名词。 经济道:“你老人家是个女番子,且是倒会的放刀……” 所谓番子,《明史·刑法志》三说: 东厂之属无专官,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亦谓之贴刑,皆卫官。其隶役悉取给于卫。最轻黠狷巧者乃拨充之。役长曰档头,帽上锐,衣青素 褶,系小绦,白皮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数,金曰买起数。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即突入执讯之,无有左证符牒,贿如数,径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曰干榨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上,下镇抚司狱,立死矣。 番子之刺探官民阴事为非作恶如此,所以在当时口语中就称平常人的放刁挟诈者为番子,并以施之女性。据《明史》在万历初年冯保以司礼监兼厂事,建厂东上北门之北曰内厂,而以初建者为外厂,声势煊赫一时,至兴王大臣狱,欲族高拱。但在嘉靖时代,则以世宗驭中官严,不敢恣,厂权且不及锦衣卫,番子之不敢放肆自属必然。由这一个特别名词的被广义地应用的情况说,《词话》的著作时代亦不能在万历以前。 两年以前《金瓶梅》的最早刻本,我们所能见到的是康熙三十四年(乙亥,公元1695)皋鹤草堂刻本张竹坡批点《第一奇书金瓶梅》,和崇祯本《新刻绣像金瓶梅》。在这两个本子中没有什么材料可以使我们知道这书最早刊行的年代。 最近北平图书馆得到了一部刊有万历丁巳序文的《金瓶梅词话》,这本子不但在内容方面和后来的本子有若干处不同,并且在东吴弄珠客的序上也明显地载明是万历四十五年(丁巳,公元1617)冬季所刻。在欣欣子的序中并具有作者的笔名兰陵笑笑生(也许便是作序的欣欣子吧)。这本子可以说是现存的《金瓶梅》最早的刊本。其内容最和原本相近,从它和后来的本子不相同处及被删改处比较的结果,使我们能得到这样的结论,断定它的最早开始写作的时代不能在万历十年以前,退一步说,也不能过隆庆二年。 但万历丁巳本并不是《金瓶梅》第一次的刻本,在这刻本以前,已经有过几个苏州或杭州的刻本行世,在刻本以前并且已有抄本行世。因为在袁宏道的《觞政》中,他已把《金瓶梅》列为逸典,在沈德符的《野获编》中他已告诉我们在万历三十四年(丙午,公元1606)袁宏道已见过几卷,麻城刘氏且藏有全本。到万历三十七年袁宏道从北京得到一个抄本,沈德符又向他借抄一本。不久苏州就有刻本,这刻本才是《金瓶梅》的第一个本子。 袁宏道的《觞政》在万历三十四年以前已写成,由此可以断定《金瓶梅》最晚的著作时代当在万历三十年以前。退一步说,也绝不能后于万历三十四年。 综结上文所说,《金瓶梅》的成书时代大约是在万历十年到三十年这二十年(公元1582—1602)中。退一步说,最早也不能过隆庆二年,最晚也不能后于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568—1606)。 《金瓶梅》是一部现实主义,它所写的是万历中年的社会情形。它抓住社会的一角,以批判的笔法,暴露当时新兴的结合官僚势力的商人阶级的丑恶生活。透过西门庆的个人生活,由一个破落户而土豪、乡绅而官僚的逐步发展,通过西门庆的社会联系,告诉了我们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的丑恶面貌,和这个阶级的必然没落。在《金瓶梅》书中没有说到那时代的农民生活,但它在描写市民生活时,却已充分地告诉我们那时农村经济的衰颓和崩溃的必然前景。当时土地集中的情形,万历初年有的大地主拥田到七万顷,粮至二万石。(张居正《张文忠公集书牍》六《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据万历六年全国田数七百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计算,这一个大地主的田数就占全国田数的百分之一。又如皇庄,嘉靖初年达数十所,占地至三万七千多顷。夏言描写皇庄破坏农业生产的情形说: 皇庄既立,则有管理之太监,有奏带之旗校,有跟随之名目,每处动至三四十人。……擅作威福,肆行武断。……起盖房屋,架搭桥梁,擅立关隘,出给票帖,私刻关防。凡民间撑架舟车,牧放牛马,采捕鱼虾?蚌莞蒲之属,靡不括取。而邻近土地,则展转移筑封堆,包打界至,见亩征银。本土豪猾之民,投为庄头,拨置生事,帮助为恶,多方掊克,获利不赀。输之宫闱者曾无十之一二,而私入囊橐者盖不啻十八九矣。是以小民脂膏,吮剥无余,由是人民逃窜而户口消耗,里分减并而粮差愈难。卒致辇毂之上,生理寡遂,闾阎之间,贫苦到首,道路嗟怨,邑里萧条。 公私庄田,跨庄逾邑,小民恒产,岁朘月削,产业既失,税粮犹存,徭役苦于并充,粮草苦于重出,饥寒愁苦,日益无聊,展转流亡,靡所底止。以致强梁者起而为盗贼,柔善者转死于沟壑。其巧黠者或投存势家庄头家人名目,恣其势以转为善良之害,或匿入海户陵户勇士校尉等籍,脱免徭役,以重困敦本之人。凡所以蹙民命脉,竭民膏血者,百孔千疮,不能枚举。(《桂洲文集》卷十三《奉勅勘报皇庄及功臣国戚田土疏》) 虽然说的是嘉靖前期的情况,但是也完全适用于万历时代,而且应该肯定,万历时代的破坏情形只有比嘉靖时代更严重。据《明史·景王潞王福王等传》:景恭王于“嘉靖四十年(公元1562)之国,……多请庄田,……其他土田湖陂侵入者数万顷”。潞王“居京邸,王店王庄遍畿内,……居藩多请赡田食盐无不应,……田多至四万顷”。福王之国时,“诏赐庄田四万顷,……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尺寸皆夺之民间,“伴读承奉诸官假履亩为名,乘传出入,河南北、齐、楚间所至骚动”。潞王是明穆宗第四子,万历十七年之藩;福王是明神宗爱子,万历四十二年就藩。三王的王庄多至十数万顷,加上宫廷直属的皇庄和外戚功臣的庄田,超经济的剥削,造成人民逃窜,户口消耗,道路嗟怨,邑里萧条,强梁者起而为“盗贼”,柔善者转死于沟壑的崩溃局面。 除皇庄以外,当时农民还得摊派商税,如毕自严所说山西情形: 榷税一节,病民滋甚。山右僻在西隅,行商廖廖。所有额派税银四万二千五百两,铺垫等银五千七百余两,皆分派于各州府。于是斗粟半菽有税,沽酒市脂有税,尺布寸丝有税,羸特骞卫有税,既非天降而地出,真是头会而箕敛。(《石隐园藏稿》卷五《嵩祝陛辞》疏) 明末侯朝宗描写明代后期农民的被剥削情况说: 明之百姓,税加之,兵加之,刑加之,役加之,水旱灾祲加之,官吏之渔食加之,豪强之吞并加之,是百姓一而所以加之者七也。于是百姓之富者争出金钱而入学校,百姓之黠者争营巢窟而充吏胥,是加者七而因而诡之者二也。即以赋役之一端言之,百姓方苦其穷极而无告而学校则除矣,吏胥则除矣……天下之学校吏胥渐多而百姓渐少……彼百姓之无可奈何者,不死于沟壑即相率而为盗贼耳,安得而不乱哉。(《壮悔堂文集·正百姓》) 农民的生活如此。另一面,由于倭寇的肃清,商业和手工业的发达,海外贸易的扩展,国内市场的扩大,计亩征银的一条鞭赋税制度的实行,货币地租逐渐发展,高利贷和商业资本更加活跃,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加快了。商人阶级兴起了。从亲王勋爵官僚士大夫都经营商业,如“楚王宗室错处市廛,经纪贸易与市民无异。通衢诸绸帛店俱系宗室。间有三吴人携负至彼开铺者,亦必借王府名色”。(包汝楫《南中纪闻》)如翊国公郭勋京师店舍多至千余区。(《明史》卷一三〇《郭英传》)如庆云伯、周瑛于河西务设肆邀商贾,虐市民,亏国课。周寿奉使多挟商艘。(《明史》卷三〇〇《周能传》)如吴中官僚集团开设囤房债典百货之肆,黄省曾《吴风录》说: 自刘氏、毛氏创起利端,为鼓铸囤房,王氏债典,而大村名镇必张开百货之肆,以榷管其利,而村镇之负担者俱困。由是累金百万。至今吴中缙绅仕夫,多以货殖为急,若京师官店六郭开行债典兴贩屠酤,其术倍克于齐民。 嘉靖初年夏言疏中所提到的“见亩征银”,和顾炎武所亲见的西北农民被高利贷剥削的情况: 日见凤翔之民,举债于权要,每银一两,偿米四石,此尚能支持岁月乎!(《亭林文集》卷三《病起与蓟门当事书》) 商人阶级因为海外和内地贸易的关系,他们手中存有巨额的银货,他们一方面利用农民要求银货纳税的需要,高价将其售出,另一方面又和政府官吏勾结,把商品卖给政府,收回大宗的银货,如此循环剥削,资本积累的过程,商人阶级壮大了,他们日渐成为社会上的新兴力量,成为农民阶级新的吸血虫。 西门庆所处的就是这样一个时代,他代表他所属的那个新兴阶级,利用政治和经济的势力,加紧地剥削着无告的农民。 在生活方面,因此就表现出两个绝对悬殊的阶级,一个是荒淫无耻的专务享乐的上层阶级,上自皇帝,下至市侩,莫不穷奢极欲,荒淫无度。就过去的历史事实说,“皇帝家天下”,天下的财富即是皇帝私人的财富,所以皇帝私人不应再有财富。可是在这个时代,连皇帝也殖私产了,金花银所入全充内帑,不足则更肆搜括。太仓太仆寺所藏本供国用,到这时也拼命借支,藏于内府,拥宝货做富翁。日夜希冀求长生,得以永保富贵。和他的大臣官吏上下一致地讲秘法,肆昏淫,明穆宗、谭纶、张居正这一些享乐主义者的死在醇酒妇人手中,和明神宗的几十年不接见朝臣,深居宫中的腐烂生活正足以象征这个时代。社会上的有闲阶级,更承风导流,夜以继日,妓女、小唱、优伶、赌博、酗酒,成为日常生活,笙歌软舞,穷极奢华。在这集团下面的农民,却在另一尖端,过着饥饿困穷的生活。他们受着十几重的剥削,不能不在水平线下生活着,流离转徙,一遭意外,便只能卖儿鬻女。在他们面前只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转死沟壑,一条是揭竿起义。 西门庆的时代,西门庆这一阶级人的生活,我们可以拿两种地方记载来说明。《博平县志》卷四《人道》六《民风解》: ……至正德、嘉靖间而古风渐渺,而犹存什一于千百焉。……乡社村保中无酒肆,亦无游民。……畏刑罚,怯官府,窃铁攘鸡之讼,不见于公庭。……由嘉靖中叶以抵于今,流风愈趋愈下,惯习骄吝,互尚荒佚,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其流至于市井贩鬻厮隶走卒,亦多缨帽缃鞋,纱裙细袴,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泊泊浸淫,靡焉勿振。甚至娇声充溢于乡曲,别号下延于乞丐。……逐末游食,相率成风。 截然地把嘉靖中叶前后分成两个时代。崇祯七年刻《郓城县志》卷七《风俗》: 郓地……称易治。迩来竞尚奢靡,齐民而士人之服,士人而大夫之官,饮食器用及婚丧游宴,尽改旧意。贫者亦槌牛击鲜,合飨群祀,与富者斗豪华,至倒囊不计焉。若赋役施济,则毫厘动心。里中无老少,辄习浮薄,见敦厚俭朴者窘且笑之。逐末营利,填衢溢巷,货杂水陆,淫巧恣异,而重侠少年复聚党招呼,动以百数,椎击健讼,武断雄行。胥隶之徒亦华侈相高,日用服食,拟于市宦。 所描写的“市井贩鬻”“逐末营利”商业发展情形和社会风气的变化,及其生活,不恰就是《金瓶梅》时代的社会背景吗? 我们且看西门庆和税关官吏勾结的情形: 西门庆叫陈经济后边讨五十两银子来,令书童写了一封书,使了印色,差一名节级,明日早起身,一同去下与你钞关上钱老爹,叫他过税之时,青目一二。(第五十八回) 西门庆听见家中卸货,吃了几钟酒,约掌灯以后就来家。韩伙计等着见了,在厅上坐的,悉把前后往回事,说了一遍。西门庆因问钱老爹书下了,也见些分上不曾?韩道国道:“全是钱老爹这封书,十车货少使了许多税钱,小人把缎箱两箱并一箱,三停只报两停,都当茶叶马牙香,柜上税过来了。通共十大车,只纳了三十两五钱钞银子,老爹接了报单,也没差巡捕拦下来查点,就把车喝过来了。” 西门庆听言,满口欢喜,因说:“到明日少不得重重买一分礼,谢那钱老爹。”(第五十九回) 和地方官吏勾结,把持内廷进奉的情形: 应伯爵领了李三来见西门庆。……李三道:“今有朝廷东京行下文书,天下十三省,每省要万两银子的古器,咱这东平府,坐派著二万两,批文在巡按处,还未下来。如今大街上张二官府破二百两银子,干这宗批要做,都看有一万两银子寻。……”西门庆听了说道:“批文在那里?”李三道:“还在巡按上边,没发下来呢。”西门庆道:“不打紧,我这差人写封书,封些礼,问宋松原讨将来就是了。”李三道:“老爹若讨去,不可迟滞,自古兵贵神速,先下米的先吃饭,诚恐迟了,行到府里,乞别人家干的去了。”西门庆笑道:“不怕他,设使就行到府里,我也还教宋松原拿回去就是,胡府尹我也认的。”(第七十八回) 当时商人进纳内廷钱粮的内幕: 李三黄四商量向西门庆再借银子,应伯爵道:“你如今还得多少才够?”黄四道:“李三哥他不知道,只要靠着问那内臣借一般,也是五分行利。不如这里借着,衙门中势力儿,就是上下使用也省些。如今找着,再得出五十个银子来,把一千两合用,就是每月也好认利钱。” 应伯爵听了,低了低头儿,说道:“不打紧……管情就替你说成了。找出了五百两银子来,共捣一千两文书,一个月满破认他五十两银子,那里不去了,只当你包了一个月老婆了。常言道秀才取添无真,进钱粮之时,香里头多上些木头,蜡里头多搀些柏油,那里查账去!不图打点,只图混水,借着他这名声儿,才好行事。”(第四十五回) 西门庆不但勾结官吏,偷税漏税,营私舞弊,并且一般商人还借他做护符,赚内廷的钱! 在另一方面,另一阶级的人,却不能不卖儿鬻女。《词话》第三十七回: 冯妈妈道:“爹既是许了,你拜谢拜谢儿。南首赵嫂儿家有个十三岁的孩子,我明日领来与你看,也是一个小人家的亲养孩儿来,他老子是个巡捕的军,因倒死了马,少桩头银子,怕守备那里打,把孩子卖了,只要四两银子,教爹替你买下吧!” 这样的一个时代,这样的一个社会,农民的忍耐终有不能抑止的一天。不到三十年,火山口便爆发了!张献忠、李自成的大起义,正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必然发展。 这样的一个时代,这样的一个社会,才会产生《金瓶梅》这样的一部作品。 一九三三年十月十日,于北平 (原载《文学季刊》创刊号) 正文 第二章 西王母的传说 西王母之名最早见于中国典籍中的,当为战国末期的作品——《山海经》中的《西山经》: ……又西三百里曰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 郭璞注《穆天子传》即据此文: 西王母如人,虎齿蓬发,戴胜,善啸。 《海内北经》又据此文,另外替它加顾了三个厨役来服侍,在装饰方面,也加了“梯几”二字的形容词,肯定它的住所在昆仑墟北,而不言玉山。 西王母梯几而戴胜,其南有三青鸟,为西王母取食,在昆仑墟北。 《大荒西经》更详细了,连它的住址方向、周围事物、面貌、居处,都有肯定的记述: 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曰昆仑之丘。有神人面虎身有文,有尾皆白,处之。其下有弱水之渊环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辄燃,有人戴胜虎齿,有豹尾,穴处,名曰西王母。此山万物尽有。 从“其状如人”到“有人戴胜虎齿有豹尾”,由“似人的兽”到“似兽的人”,这是西王母在它的故事中的第一次衍变。由此而生出来若干扩到无穷大的故事。 接着,我们在汲冢所发现的《穆天子传》中,果然遇见了一位确是人类,极有礼仪,能应酬,能歌谣,雄长一方的西王母: 及遂西征,癸亥至于西王母之邦。 吉日甲子,天子宾于西王母,乃执白圭玄壁以见西王母,好献锦组百纯,□组三百纯,西王母再拜受之,□乙丑天子觞西王母于瑶池之上,西王母为天子谣曰:“白云在天,山隙自出,道里悠远,山川间之,将子无死,尚能复来。”天子答之曰:“予归东土,和洽诸夏,万民平均,吾愿见汝,比及三年,将复而野。”天子遂驱升于弇山,乃纪其迹于弇山之石,而树之槐眉曰西王母之山,西王母之山还归兀□,世民作忧以吟曰:“北徂西土,爰居其野,虎豹为群,乌鹊与处,嘉命不迁,我惟帝女,彼何世民,又将去子,吹笙鼓簧,中心翔翔,世民之子,唯天所望。” 自群玉之山以西至于西王母之邦三千里,□自西王母之邦北至于广原之野,飞鸟之所解其羽,千有九百里。 在《山海经》《列子》诸书中,因循传衍,都有类似的记载。(详见另文。)从渺茫的似兽的人到真正的人,这是西王母的第二次衍变。 《焦氏易林》是汉代一部卜筮的书,所收容的筮词中,包含不少与西王母有关的故事,如《讼》之第六《泰》: 弱水之西,有西王母,生不知死,与天相保。 西王母是一个长生不死的生物。《坤》之第二《贲》: 稷为尧使,西见王母。拜请百福,赐我善子。 西王母成求子与求福的目标,并与尧稷发生关系。《小畜》之第九《大有》: 金牙铁齿,西王母子,无有患殆,减害道利。 《大壮》之三十四《咸》: 畜鸡养狗,长息有储,耕田有黍,王母喜舞。 《明夷》之三十六《讼》: 穿鼻系株,为虎所据,王母祝祷,祸不成灾,突然脱来。 西王母又成为社神及含有神秘性之巫祝。(详见另文。)由真正的人衍变为长生不死,求子与求福的目标,社神,巫祝等多方面的发展,并和传说中更古的人王发生关系,这是西王母的第三次衍变。 西王母在什么时候才变成女人的呢?这问题在《汉书》中予以一划时代的解答。《汉书》卷八十四《翟方进传》: 莽于是依《周书》作大诰曰:“……太皇太后肇有元城沙鹿之右,阴精女主圣明之祥,配元生成,以兴我天下之符,遂获西王母之应(1),神灵之征,以佑我帝室,以安我太宗,以绍我后嗣,以继我汉功。” 《太平御览·礼仪部》引卫宏《汉旧仪》云:“祭王母于石室,皆在所二千石令长奉祠。” 卷九十八《元后传》: 莽乃下诏曰:“……更命太皇太后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协于新室。故交待之际,信于汉氏,哀帝之代,世传行诏,为西王母共具之祥,当为历代为母,昭然著名。” 所谓祠祀,行诏,《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二月三月民相惊动,欢哗奔走,传行诏筹祠西王母。 《五行志》下之上说得更详细: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稿或掫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跣,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阡陌,设祭,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 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 这时候哀帝祖母傅太后用事,杜邺对策以为:“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弈男子之事。”此种现象为外家用事之应。西王母从此便固定地变成女人,这是西王母故事的第四次衍变。 汉自景武以来,董仲舒始以阴阳五行之说敷合儒学,得时主信任,学风为之一变,在这种思潮下产生的《吴越春秋》,自然也逃不脱她的影响,西王母是女人,属阴,当得有一位属阳的来配她。于是由西想到东,由母想到公,东西公母都是相对的,因此就新造成一位东王公,东属木,故又称木公,西属金,故西王母也称金母。 种曰:“一曰尊天事鬼以求其福……”越王曰:“善!”乃行第一术,立东郊以祭阳,名曰东王公,立西郊以祭阴,名曰西王母,祭陵山于会稽,祀水泽于江州,事鬼神一年,国不被灾。(《勾践阴谋外传》) 从阴阳五行的相对,而产生出一位东王公,来配西王母,这是西王母故事的第五次衍变。 西王母既然被指定为女人,又替她找出一位阳性来配衬。《易·系辞·下》:“天地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一阴一阳之谓道”,男女间的事,我们的古人素来有些不顺口,可是对于过去的在传说中的古人替他们撮合一下,也还无伤大雅,《神异经·中荒经》说: 昆仑之山有铜柱焉,其高入天,所谓天之柱也。周三千里,周围如削,下有回屋,方百丈,仙人九府治之。上有大鸟,名曰希有,南向张左翼覆东王公,右翼覆西王母,背上小处无羽一万九千里,西王母岁登翼上会东王公也,其柱铭曰:“昆仑铜柱,其高入天,圆周如削,肤体美焉。”其鸟铭曰:“有鸟希有,碌赤皇皇,不鸣不食,左覆东王公,右覆西王母。王母既东,登之自通,阴阳相须,唯会益工。” 从一年一度在希有背上相会的喜剧,又衍变成另一系统的牛郎织女的故事。由东王公的产生到西王母的结婚,这是西王母故事的第六次衍变。 以上曾提及和西王母发生过关系的人王有周穆王、尧、稷……但是经过了若干年的渲染以后,西王母已不再是从前那样“豹尾虎齿”的怪状,或龙钟白发的老巫了,她的外表已经经过若干幻想家、文人所修饰,成为一位最漂亮的典型的女性: 王母唯扶二女侍上殿,侍女年可十六七,服青绫之褂,容眸流盼,神姿清发,真美人也!王母上殿东向坐,著黄金褡 ,文采鲜明,光仪淑穆,带灵飞大绶,腰佩分景之剑,头上太华髻,戴太真晨婴之冠,履元璚凤文之舄,视之年可三十许(《集仙录》作二十许,更年轻,详另文),修短得中,天姿掩霭,云颜绝世,真灵人也。——《道藏·同真部·记传类》卷一〇七《海上》 汉武帝在中国史上是一位杰出的人主,他虽穷兵黩武,希求长生,但在一般人的眼光中,却不致如秦始皇那样讨人厌。《史记·封禅书》中荒渺影约的叙述,使他被动地不得不和西王母发生关系,而成为西王母故事中最为精彩的一部分。 中国的古史是“层叠地造成”,譬如积薪,后来居上,中国的故事也是如此,汉武帝既已和西王母发生关系,为什么比他更早的反而不能呢?于是历史上有名的人主——燕昭王、舜、禹、黄帝……便连茅拔茹地都成为故事中的一个角色。这是西王母故事衍变的第七阶段。 神仙家的调制使西王母成为一位女仙,握有神秘的权力。古代有无男女平权的思想,文献不足,我们不能详知,不过“男女有别”是儒家的教条之一,同时也是社会的无形制裁。所以《博物志》所赋予王母的职责: 老子云:“万民皆付西王母,唯王圣人真人道人之命,上属九天君耳。”——《博物志·杂说》上 便不为人所满意,因为这不但地位太低,而且“男女无别”,大不是道理。他们便重来一下,把她改成唯一的女仙领袖,和东王公分性而治: 金母元君者,九灵太妙龟山金母也,一号太虚九光龟台金母元君,一号曰西王母,乃西华之至妙,洞阴之极尊,在昔道无凝寂,湛体无为,将欲启迪玄功,化生万物;先以东华至精之气,化而生木公,木公生于碧海之上,芬灵之墟,以主阳和之气,理于东方,亦号曰东王公焉。又以西华至妙之气,化而生金母,金母生于神洲伊川,厥姓缑氏,生而飞翔,以主阴灵之气,理于西方,亦号西王母,皆质挺大无,毓神玄奥,于西方渺莽之中,分大道醇精之气,结气成形,与东王公共理二气,而养育天地,陶钧万物矣。体柔顺之本,为极阴之元,位配西方,母养群品,天上天下,三界十方,女子之登仙得道者咸所隶焉。——《说郛》卷一百十三;汉·桓 《西王母传》;《道藏·洞神部·谱录类》;《墉城集仙录》金母元君 于是西王母又摇身一变,变成统辖同性的神仙,完成了在她的故事中的第八次衍变。 人生最难得的是永久的美貌,最不可求的是亘古的长生,最不易取得的是领袖的地位,现在西王母什么都有了,她还缺少一些什么呢?聪明的古人又替她想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她既有丈夫,又年轻,应该有几个子女来完成她的圆满的生命过程,于是她的故事又走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来看古人替她安排好的新家庭分子: 南极王夫人者,王母第四女也,名林,字容真,一号紫元夫人,或号南极元君,理太丹宫。——《三洞群仙录》;《墉城集仙录》 云华夫人王母第二十三女。太真王夫人之妹也。名瑶姬。——《墉城集仙录》二 紫微王夫人名清娥,字愈音,王母第二十女也。(2) 云林右英王夫人名媚竺,字申林,王母第十三女也,受书为云林宫右英夫人,治沧浪宫。——《墉城集仙录》;《太平御览》六七四引南真说 太真夫人者王母之小女也,名婉罗,字勃,遂事玄都太真王,有子为三天太上官府都司直,主总 天曹之违,比地上之卿佐。——《道藏·洞神部·谱录类》;《墉城集仙录》卷二 据以上所引的看,她至少有二十四个女儿,二十四个女婿,几百十位外孙,佩玉铿锵,真极一时之盛! 但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西王母的女儿都有名有字,她自己也应该有一个出身的根源和名字才对。于是《轩辕黄帝传》替她找出她的父亲: 时有神人西王母者,太阴之精,天地之女。 段成式替她找出她的姓名字号生卒: 西王母姓杨名回,治昆仑西北隅,以丁丑日死,一曰婉妗。——《酉阳杂俎》十四;《诸皋记》 杜光庭又以为她姓缑: 金母生于神洲伊川,厥姓缑氏。——《墉城集仙录·金母元君》 又有人以为她姓侯,姓焉: 西王母姓杨,一曰缑氏,一曰侯氏,一曰焉氏。名回,一曰婉妗。——《少室山房笔丛》壬部;《玉壶遐览》二 《续仙传》又替她找出后代的子孙: 缑仙姑者长沙人也……他日又言西王母姓缑,乃姑之圣祖也……河南缑氏乃王母修道之处,故乡之山也。 西王母的本身的故事,到此已经完满到无以复加,再也不能加什么更新鲜的东西上去了。以后的文人、幻想家,因为故事的本身已经凝固,他们也只能从表面上去加一点髹漆,使她更美丽,更神秘,却不能从质的方面把她改动一下。 以上就纵的方面简单地说明西王母的故事的几个衍变过程,现在我们再来看横的方面发展: 据上文所引《汉书》中的记载,知道西汉建平以前,西王母已经很普遍地成为民众所崇祀,国家也叫地方官按时致祀的神祇了。这样一位名人,当然值得援引来帮场面,《庄子·大宗师篇》就不客气地实行拉夫主义: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顼得之以处玄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 把西王母轻轻地放入黄帝、禺强、颛顼、冯夷一些古人堆中,自然西王母也成了一位道地的古代贤人了。这一牵引似乎太不自然一点,所以后人很少引用,“西王母坐于少广”的故实,仅被因袭于《轩辕黄帝传》: 时有神人西王母者,太阴之精,天地之女,虎首豹尾,蓬头戴胜,颢然白首,善啸,石城金台而穴居,坐于少广山,有三青鸟,常取食。 《山海经》中的帝俊妻常仪,念的人一不留心便把她衍成常义,又衍成常我,再替她加上女字旁成为嫦娥,这正如清代对付外国人一样,老是替他们加上口字旁,成为咭唎、哦啰嘶。在《海内西经》有“百神之所在,在八隅之岩,赤水之际,非仁羿莫能上冈之岩”一段神话,《海内南经》又有“羿与凿齿战于畴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仑虚东”一些功绩,不知是何因缘,两人便结合和西王母发生关系: 乞火不若取燧,寄汲不若凿井,譬若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何则?不知不死之药所由生也。——《淮南子·览冥训》 张衡《灵宪》: 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妻嫦娥窃以奔月,托身于月,是为蟾蜍。 郭璞《山海经图赞》不死树: 万物暂见,人生如寄,不死之树,寿蔽天地,请药西姥,焉得如羿? 西王母到什么时候方成为一个美丽的女仙?这问题我们虽不能予以正式的划时代的解答,但从反面看,至少可以知道她在什么时期以前不是如此。从上文的引证,我们已知道西王母的衍成女性,是在西元前90年到西元前3年这一时期中,现在我们再来考察一下她在什么时期以前,不是一个如后人所描写那么美貌的一个女人。 汉晋间词人用西王母作为点缀的作品很多,现在只摘录其有关容貌或外表的描写的于下: 在司马相如的《大人赋》中,西王母依然是“皬然白发戴胜而穴处”那样一个怪物,和《山海经》中所描写的没有什么走样: 西望昆仑之轧沕洸忽兮,直径驰乎三危。排阊阖而入帝宫兮,戴玉女而与之归,登阆风而遥集兮,亢乌腾而一止,低回阴山翔以纡曲兮,吾今日乃睹西王母,皬然白发戴胜而穴处兮,亦幸有三足乌为之使,必长生若此而不死兮,虽济万世不足以喜。 稍后的杨雄《甘泉赋》中的西王母便已改头换面了: 风 而扶辖兮鸾凤纷其御蕤,梁弱水之濎溁兮蹑不周之委蛇,想西王母欣然而上寿兮屏玉女而却宓妃,玉女无所眺其清卢兮宓妃曾不得施其娥眉,方揽道德之精刚兮侔神明与之为资。 在他的描写中我们得到两个要键,其一是西王母是个绝世的美人,因为玉女、宓妃都是向来传说中的美女,西王母一上来便屏玉女而却宓妃,使玉女无所眺其清卢,宓妃不得使其娥眉,其美可知!其二是王母上寿的故事,从“欣然而上寿”短短的五字便衍成后来若干有趣的瑶池庆寿的故事。 班彪《览海赋》也提及王母,把她和古仙人松乔并列: 朱紫翠烂,明珠夜光,松乔坐于东序,王母处于西箱。 身处“朱紫”“明珠”中,已不是从前“穴居野处”那样寒村了。张衡《思玄赋》更明白地指出她的美: 聘王母于银台兮羞玉芝以疗饥,戴胜 其既欢兮又诮余之行迟,载太华之玉女兮召洛浦之宓妃,咸姣丽以蛊媚兮,增嫮眼而娥眉,舒 婧之纤腰兮扬错杂之袿徽。 经过这几番做作以后,西王母的美已成铁般的事实,不再有人怀疑了。试看: 玉佩连浮星,轻冠结朝霞,列坐王母堂,醴餐琼瑶华,湘妃咏涉江,汉女奏阳阿。(晋·张华《游仙诗》) 潘尼《琉璃碗赋》: 济流沙之绝险,越葱岭之峻危;于是游四极,望大蒙,历钟山,烛龙,觐王母,访仙童。 陶潜《读山海经》: 玉台凌霞秀,王母怡妙颜。天地共俱生,不知几何年?灵化无穷已,馆宇无一山。高酣发新谣,宁效俗中言! 再看时代较后一点的: 鼎湖流水清且闲,轩辕去时有弓剑,古人传道流其间,汉宫婵娟多花颜。乘鸾飞烟亦不还,骑龙攀天造天关。造天关,闻天语,长云河车载玉女。载玉女,过紫皇,紫皇乃赐白兔所持之药方,后天而老凋三光,下视瑶池见王母,蛾眉萧飒如秋霜。——李白《飞龙引》 蓬莱宫阙对南山,承露金茎霄汉间。西望瑶池降王母,东来紫气满函关。云移雉尾开宫扇,日绕龙鳞识圣颜。一卧沧江惊岁晚,几回青琐点朝班。——杜甫《秋兴》 是“妙颜”,是“娥眉”,雍容华贵,仪态万方,假使我们拿《山海经》所描写的和这些比较,也许是一件极有趣味的事情,可注意的是《十洲记》《汉武内传》《汉武外传》《汉武故事》《博物志》《洞冥记》《尚书帝验期》《列仙传》一些托名汉人的著作所描写的,把她和以上的引证一比较,立刻可以知道到底是谁先谁后和因袭放大的痕迹。 在《穆天子传》中告诉我们,西王母是西方一家的酋长,这一事实的发现,立刻使西王母和西方各地发生各种不同的关系,第一是西王母,《荀子·大略篇》《新序》都说: 禹学于西王国。(《路史·疏趷纪》作西王悝) 或西王母国,《论衡·恢国篇》: 元始四年金城塞外羌良桥桥种良愿等献其鱼盐之地愿内属……西王母国在绝极之外而汉属之。 《太平御览·道部》三引《尚书帝验期》: 王母之国在西荒,凡得道授书者皆朝王母于昆仑之阙。 《艺文类聚》十一引《雒书·灵准听》: 西王母授益地图。(3) 《路史·余论》卷九《西王母》: 西王母西方昏荒之国也。 《外国图》: 西王母国前弱水中,有玉山白兔。 或西王母,《尔雅》: 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 《史记·大宛列传》: 安息长老传言,条支有弱水西王母而未尝见。 《淮南子·堕形训》: 西王母在流沙之濒。 第二是一方酋长的西王母,《竹书纪年》: 穆王十七年西王母来宾。 《大载礼》《三朝记》《世纪》《世本》《尚书帝验期》更提早千余年,抬出古史上有名的舜来: 昔西王母献舜白玉琯及益地图。 《宋书》二十九《符瑞志》所记相同: 西王母舜时来献白环白珮。 《礼斗威仪》则作: 献地图及玉块。 《太平御览》六百九十二引《瑞应图》又抬出一个更古的人王: 黄帝时西王母乘白鹿来献白环。 第三是西王母山,《山海经·大荒西经》: 西有王母之山。 《太平御览》七百九十引《河图·括地象》: 殷帝太戎使王孟采药于西王母。 《轩辕黄帝传》: 黄帝立台于沃人国西王母之山,名轩辕台。 《十六国春秋》: 甘松山东北有西王母樗蒲山,大有神验,江水出焉。 《沙州记》亦云: 羊鹘岭东北二百里有大山,遥视甚似东岳岱山,极高,大险峻,嵯峨崔巍,颇有灵验,羌胡父老云是西王母樗蒲山。 第四是西王母石室,《汉书·地理志》: 西王母石室在金城临羌西北塞外。 《十六国春秋,前赵录》: 周穆王见西王母,乐而忘归,即住此山,山有石室王母堂,珠玑镂饰,焕若神宫。 《十洲记》: 赤水西有白玉山,山有西王母石室。 《列仙传》: 赤松子者神农时雨师也,服水石以教神农,能入火不烧,至昆仑山上,常止西王母石室中,随风雨上下。 同样,西王母和她原来的本家,扁毛的禽,四足的兽,不识不知的植物矿物也发生了关系。 《抱朴子·登涉》: 山中卯日称大人者兔也,称东王父者麋也,称西王母者鹿也。 杜甫《玄都坛歌》有王母鸟: 屋前太古玄都坛,青石漠漠常风寒。 子规夜啼山竹裂,王母画下云旗翻。 邝露《赤雅》下: 王母若练雀,青色,尾最长,有钱如孔,猺中有裘织成钱文…… 在植物中有西王母簪,《广志》: 龙须一名西王母簪。 有西王母席,《古今注》及《苏氏演义》卷下: 至今有虎须草,江东人亦织以为席,号曰西王母席。 有西王母杖,《抱朴子·仙药》: 象柴一名纯卢是也。或名仙人杖,或云西王母杖。 有西王母枣,《艺文类聚》八十七引《晋宫(外门里合名》: 华林园枣六十二株,王母枣十四株。 《邺中记》: 石虎园中有西王母枣,冬夏有叶,九月生花,十二月乃熟,三子一尺。 《洛阳伽蓝记》: 景阳山有百果园,果别作一林,林各有一堂。有仙人枣,长五寸,把之两头俱出,核细如针,霜降乃熟,食之甚美。俗传云出昆仑山。一曰西王母枣。 《西京杂记》: 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标奇丽……枣七,弱枝枣,玉门枣,棠枣,青华枣,梬枣,赤心枣,西王母枣,出昆仑山。 《太平御览》卷九五六引《广志》: 东郡谷城紫枣长二寸,西王母枣大如李核,三月熟,众果之先熟者也。种洛阳宫后园之内。 《广记》: 西王母枣大如李核,三月熟,在众果之先,出于洛阳宫后园。 有西王母桃,《洛阳伽蓝记》: 景阳山百果园有仙人桃,其色赤,表里照彻,得霜乃熟,亦出昆仑山,一曰西王母桃也。 《太平御览》九六七引《汉武故事》: 东郡献短人,帝呼东方朔,朔至,短人指朔谓上曰:“王母种桃三千年结子,此儿不良,已三过偷之矣。”后西王母乃出桃七枚,母自啖二,以五枚与帝,帝留核著前。王母问曰:“用此何为?”上曰:“此桃美,欲种之。”母叹曰:“此桃三千年一著子,非下土所植也。”后上杀诸道士妖妄者百余人,西王母遣使谓上曰:“求仙信邪,欲见神人而杀戮,吾与帝绝矣。”又致三桃曰:“食此可得极寿。” 《拾遗记》: 明帝因贵人梦食瓜甚美,帝使求诸方国,时 煌献瓜种,恒山献巨桃核。瓜名穹隆,长三尺而形屈曲,味美如饴。父老云:“昔道士从蓬莱山得此瓜,云是崆峒灵爪,四劫一实,西王母遗于此地,世代遐绝,其实颇在。”又说巨桃霜下结花,隆暑方熟,亦云仙人所食,帝使植于霖林园,园皆植寒果,精冰之节,百果方盛,俗谓之相陵,与霖林之音讹也,后曰:“王母之桃,王公之瓜,可得而食,吾万岁矣!安可植乎?”后崩,侍者见镜奁中有瓜桃之核,视之涕零,疑其非类耳。 南北朝·任昉有《咏池边桃》诗: 已谢王母苑,复揖绥山枝。聊逢赏者爱,栖趾傍莲池。开红春灼灼,结实夏离离。 宋·侔辑之《园桃赋》: 嗟王母之奇果,特华实兮相副,既陶照之夏成,又凌寒而冬就。 唐·李白有《庭前晚开花》诗: 西王母桃种我家,三千阳春始一花。结实苦迟为人笑,攀折唧唧长咨嗟! 西王母桃从此以后,便成为文人所喜用的掌故,又有西王母树,《太平御览》卷九九五引《邺中记》: 金华殿后有石虎皇皇浴室。种双长松树,世谓之西王母长生树。 有王母珠,《苏氏演义》下: 苦葳,一名苦织子,有里,形如皮弁,长安女童名为神珠,亦曰王母珠。 在矿物中有西王母白环,《旧唐书·肃宗本纪》: 楚州刺史崔侁献定国宝玉十三枚……四曰西王母白环二枚,白玉也,径六七寸。 《酉阳杂俎》一,所载稍异: 楚州献定国宝一十二……四曰西王母白环二枚,所在处外国归伏。 从《山海经》“有三青鸟为西王母取食”的记载,又衍成若干西王母使者的故事,由于原文“三青鸟”的限定,所以这一些故事中的使者也总离不了“鸟”。 三青鸟在司马相如《大人赋》中拧成三足乌: 吾今日乃睹西王母,皬然白发戴胜而穴处兮,亦幸有三足乌为之使。 《汉武故事》把她作个别的描写: 七月七日上于承华殿斋正中,忽有一青鸟从西方来集殿前,上问东方朔,朔曰:“此西王母欲来也。”有顷,王母至,有二青鸟如乌挟侍王母。 所以说“如乌”是因为司马相如先说成三足乌,又不敢撇去《山海经》的根据,只好取折衷办法,两面俱到,说成“二青鸟如乌”了。《续齐谐记》把使者摇身一变,成为黄雀,反正颜色虽改,到底还离不了“鸟”根。 宏农杨宝性慈爱,年九岁至华阴山,见一黄雀为鸱枭所博逐树下,伤瘢甚多,宛转后为蝼蚁所困,宝怀之以归,置诸梁上,夜闻啼声甚切,亲自照视,为蚊所齿,乃移置巾箱中,啖以黄花,逮十余日毛羽成,飞翔朝去暮来,宿巾箱中,如此积年,忽与群雀俱来,哀鸣绕堂,数日乃去。 是夕,宝乃更读书,有梦黄衣童子曰:“我王母使者,昔使蓬莱,为鸱枭所博,蒙君之仁爱见救,今当受赐南海。”别以四白玉环与之曰:“令君子孙洁白,且从登三公,如此环矣。” 宝之孝大闻天下,名位日隆。子震,震生秉,秉生彪,四世名公。及震葬时,有大鸟降,人皆谓真孝报也。 《汉武帝内传》又把她人格化: 四月戊辰,帝闲居承华殿,东方朔、董仲舒在侧,忽见一女子著青衣,美丽非常,帝愕然问之,女对曰:“我墉宫玉女王子登也,乃为王母所使,从昆仑山来。”……言讫,玉女忽不知所往。 帝问东方朔此何人?朔曰:是西王母紫兰宫玉女,常传使命,往来扶桑。出入灵州、交关、常阳,传言元都阿母,昔出配北烛仙人,近又召还,使领命禄,真灵宫也。(《说郛》本) 这一故事也极为晋唐词人所爱好,常被引用在他们的作品中,陶潜《读山海经》: 翩翩三青鸟,毛色奇可怜。朝为王母使,暮归三危山。我欲因此鸟,具向王母言,在世无所须,唯酒与长年。 李贺《锦囊集外》: 昆仑使者无消息,茂陵烟树生愁色。金盘玉露自淋漓,元气茫茫收不得。麒麟背上石纹裂,虬龙鳞下红肢折。何处偏伤万国心,中天夜入高明月。 李白《寓言》: 遥裔双?凤,婉娈三青禽。往还瑶台里,鸣舞玉山岑。以欢秦娥意,复得王母心。驱驱精卫鸟,衔木空哀吟。 甚至在视为正经大事的对策文中也习用这一典故,骆宾王《对策文》: 玉垒变苌弘之血,金阙化浮丘之灵,固能目睹桑田,来作西王之使,魂游蒿里,还为北帝之臣。 王母的另一使者是兽——白虎。在我们读了《山海经》以后,再读《汉武内传》或《十洲记》这一类的记载,这两者间外貌描写的悬殊,实在太使我们警异不置。杜光庭先生看穿了这矛盾,很巧妙地用“偷梁换柱”的方法把它弥缝过去,他说:《尔雅》云:“王母发戴胜,虎齿善啸者,此乃王母之使,金方白虎之神,非王母之真形也。” 假使我们留心检讨一下,便不能不佩服他的高明主意,《国语·晋语》二: 虢公梦在庙,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立于西阿,公惧而走,神曰:“无走!”帝命曰:“使晋袭于虎门。”公拜稽首,觉,召史嚣占之,对曰:“如君之言,则蓐收也,天之刑神也,天事官成。”公使囚之,且使国人贺梦。 所谓“天之刑神”,即是《山海经·西山经》:“司天之厉及五残。”所谓“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和“如人豹尾虎齿戴胜”或“有神人尔身有文白尾”也没有多大的不同,因此他在后文就于不知不觉中插入: 又数年,王母遣使白虎之神,乘白虎集帝之庭,授以地图。(《说郛》一〇三;汉·桓 《西王母传》;《道藏·洞神部·谱录类》;唐·杜光庭《墉城集仙录》金母元君) 这一段,把西王母的原来形象移交给其使者,于是西王母的女性的美丽便轻轻地永远和《山海经》分家了。 西王母的装饰品,也跟着她的性别和外貌的衍变而变迁,在《山海经》中她的装饰很简单粗陋,《西山经》说: 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 《海内北经》说是: 西王母梯几而戴胜。 《大荒西经》也说: 有人戴胜虎齿豹尾穴处,名曰西王母。 把上面的描写综合起来,是: 1.戴胜; 2.蓬发; 3.豹尾; 4.虎齿; 5.梯几; 6.穴处。 关于3.4.5.6以后另有专文讨论,此地所要说的是戴胜和蓬发。 在较早的作品中,司马相如《大人赋》: 皬然白首戴胜而穴处。 还保存着原来的意味,所不同的是使它老年化:“皬然自首”四字的形容。《帝王世纪》: 昆仑之北,玉山之神,人身虎面,豹尾蓬头。 把“如人”衍成“人身”,“虎齿”衍成“虎面”,《列仙传》: 王母者神人也,人面蓬头发,虎牙豹尾,善啸,穴居,名西王母。 王母又回复到“人面”了,《轩辕黄帝传》采《大人赋》之说: 虎首豹尾,蓬头戴胜,颢然白首,善啸,石城金台而穴居。 于是“人面”又变成“虎头”了,所谓“胜”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胜即。《礼记》: 季春之月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 注谓织纴。之鸟案《尔雅》作戴,陆机《诗疏》: 戴 , 即首上胜也,头上尾起,故曰戴胜。 胜是鸟头上的,西王母戴胜,不过是头上长了一个,一个介于兽和禽之间的生物而已。在鸟头上是一件最美的装饰品,后人取其意为簪,《后汉书,舆服志》: 簪以玳瑁为擿长一尺,端为华胜。 又有金胜,含有神秘的意义,《宋书·符瑞志》: 金胜,国平盗贼,四夷宾服则出。 晋穆帝永和元年二月,舂穀民得金胜一枚,长五寸,状如织胜。 有玉胜,《南史·齐高帝刘皇后传》: 后母桓氏梦吞玉胜生后。 也是女人的装饰品,刘孝威《赋得香出衣诗》: 香缨麝带缝金缕,琼花五胜缀珠徽。 《艺文类聚》四,引贾充《典戒》:“人日造华胜相遗,象瑞图金胜之形,又象西王母戴胜也。”《荆楚岁时记》据此者以为:“起华胜,起于晋贾充。”到了西王母的故事渗入了神仙家方士家气味以后,西王母已女道士化,所以《真诰》就说: 女真己笄者亦戴冠,惟西王母首戴玉胜。 《太平御览》卷六七八,引《集仙录》: 西王母居昆仑墉台,别治白玉龟山,青琳之宫,朱紫之房,首戴华胜,腰佩虎章,葆盖沓映,羽旌荫庭。 《道学传》的形容就较复杂了,他以为:“西王母结大华之髻,戴太真晨婴之冠,履元琼凤文之舄。”不但不蓬发而且有髻,有冠,不但没有豹尾而且穿舄。《博物志,史补》别出心裁: 王母乘紫云车而至于殿西南面,东向,头上戴七种青气,郁郁如云,有三青鸟如乌大,使侍母旁。 新鲜是比较新鲜,可惜缺少根据,以致不为其他作家所采用,《尚书帝验期》写她: 王母……驾九色班龙,带天真之策,佩金刚灵玺,黄锦之服,金光奕奕,结飞云文绶,带太真晨缨之冠,蹑方琼凤文之履。 在冠履之外,又有策、玺、锦服、文绶,很配做一个女仙领袖了。《汉武帝内传》: 王母上殿东向坐,著黄金褡 ,文采鲜明,光仪淑穆。带灵飞大绶,腰佩分景之剑,头上泰华髻,戴太真晨婴之冠,履元璚凤文之舄。 又多上黄金褡,分景之剑。《说郛·西王母传》拉拉杂杂把一切东西都装了进去: 王母乘紫云之辇,驾九色班麟,带天真之策,佩金刚灵玺,黄锦之服,文采鲜明,金光奕奕。腰分景之剑,结飞云大绶,头上大华髻,戴太真晨婴之冠,蹑方琼凤文之履。 西王母的装饰,这才算是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永远不用再想空心思去替她打扮了。 《拾遗记》写西王母,却又另外有一种排场,专从起居侍从饮食上下功夫: 西王母乘翠凤之辇而来,前导以文虎文豹,后列雕麟紫麇,曳丹玉之履,敷碧蒲之席,黄菀之荐,共玉帐高会。 都太富丽堂皇了,如和唐人中所叙述的张丽华、杨贵妃一比较,除去非人间的事物和标题,我们可以担保决不能清楚地指明谁是张丽华?谁是杨贵妃?谁是西王母? (原载《清华周刊》,第三十七卷第一期,1932年2月27日) 渐渐的,西王母与东王公所指示的含义逐步趋于具体化,成为另一有名的故事,这故事可以分成两部分叙述,一部分是无聊的道士或文人把他俩拉来作为两个神仙的领袖——男仙和女仙的统治者的神话。另一部分则继承着原来的意义,美丽而又带着感伤性地使之成为一有诗意的故事,由这故事又衍变成为牛郎织女的悲剧的传说。 东王公的故事,散见于下列各书: 《神异经东荒经》:东荒山中有大石室,东王公居焉。长一丈,头发皓白,人形鸟面而虎尾,戴一黑熊,左右顾望,恒与一玉女投壶,每投千二百矫,设有入不出者天为之 嘘,矫出而脱误不出者天为之笑。 《海内十洲记》:扶桑在东海之东岸……在碧海之中,地方万里,上有太帝宫,太真东王父所治处。 《中州记》(《太平御览》九五五引):扶桑在碧海中,上有天帝宫,东王公所植有椹树长数千丈,一千围,两两同根更相依倚,故曰扶桑。仙人食椹,体作金色,其树虽大,椹如中夏桑椹也。稀而色赤,九千岁一生实,味甘香。 《酉阳杂俎》十四《诺皋记》:东王公讳倪字君明,天下未有人民时,秩二万六千石,佩杂色绶,绶长六丈,从女九千,以丁亥日死。 《老君枕中经》:东王父姓无为字君解。 在以上的五条,可以看出东王公个体的衍变。在最初东王公的意义就等于不可知而又有意识的天——天以他的喜愠为笑。发白人形鸟面虎尾戴态,这形态显然是蜕源于《山海经》中的西王母,到了第二期东王公已成为处东海太帝或天帝宫中的天帝,享乐着适意而又超人的生活,最后聪明的道士们觉得按着尘世的习尚,总该有一个名和字,该替他添上爵禄和侍从,也应该死(是否重生?未有说明)。他们便这样照办了。 在道教的神仙的统系中,西王母和东王公是神仙中的最高权威者,他们的地位等于尘世的君主,或且上之。 汉·桓 《西王母传》:西王母者……乃西华之至妙,洞阴之至尊。在始道炁凝结,湛体无为,将欲启迪玄功,化生万物,先以东华至真之气,化而生木公焉。木公生于碧海之上,芬灵之墟,以主阳和之气,理于东方,亦号曰东王公焉。又以西华至妙之气,化而生金母。金母生于神州伊川,厥姓缑氏,生而飞翔,以主阴灵之气,理于西方,亦号王母。皆挺质大无,毓神玄奥,于西方渺莽之中,分大道醇精之气,结气成形,与东王公共理二气,而育养天地,陶钧万物矣。体柔顺之本,为阴极之元,位配西方,母养群品,天上地下,三界十方,女子之登仙得道者咸所隶焉。 《列代真仙体道通鉴》后编卷二:天地之本者道也,运道之用者圣也,圣之品次,真人仙人。其有禀气成真不修而得道者木公金母是也,盖二气之祖宗,阴阳之原本,仙真之主宰,造化之原先。 《丹台新录》:汉初有四五小儿,路上划地戏,一儿歌曰:“著青裙,入天门,揖金母,拜木公。”时人莫知之,唯张子房知之,乃往再拜,此乃东王公之玉童也,所谓金母者西王母也,木公者东王公也。仙人拜木公,揖金母。 道士们自以为是一件了不得的光荣事,把西王母和东王公从《山海经》的半人半兽的形态中,提高到阴阳二气的结晶物,并且把“共理二气,育养天地”的大头衔送给他们。其实这不过是一件还原的工作,把他们仍旧送还给生殖器崇拜时代而给还原有的意义而已。在另外一方面的成绩,是把他们变化更世俗化的仙人君长,前者管阳性的,后者管阴性的,仍旧逃不出原始所给予的意义的范围。道士们玩这把戏的根据是: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立东郊以祭阳名曰东王公,立西郊以祭阴名曰西王母。 葛洪《枕中书》(书隐丛说引):扶桑大帝东王公号曰元阳父。太真西王母是西汉夫人,在天皇地皇之前。 西王母和东王公既然如此铢两悉称,又且恰巧代表着阴阳两性,按照着世俗的成见,是应该替他们结婚——也许他们本已结婚,也说不定,不过总无明文——于是就有人替他们拉拢,结合。 《洞冥记》:东方朔游吉云之地,越扶桑之东,得神马一匹,高九尺,股里有旋毛如日月之状,如月者夜光,如日者昼光,毛色随四时之变,汉朝之马见之即垂头振毛,一国众兽,见皆避之。帝问东方朔此何兽也?朔曰:“昔西王母乘灵光之辇以适东王公之舍,税此马于芝田,及食芝草,王公怒,弃于青津之岸。臣至王公之坛,因骑而返。绕日三匝,此马入汉关,关犹未掩,臣于马上睡眠,不觉遂至。”帝曰:“其马名云何?”朔曰:“因事为名则步景。” 《神异经·中荒经》:昆仑之山有铜柱焉。其高入天,所谓天之柱也。周三千里,周围如削,下有回屋,方百丈,仙人九府治之。上有大鸟,名曰希有,南向张左翼覆东王公,右翼覆西王母,背上小处无羽一万九千里,西王母岁登翼上会东王公也。……其鸟铭曰:“有鸟希有,碌赤皇皇,不鸣不食,东覆东王公,右覆西王母。王母既东,登之自通。阴阳相须,唯会益工。” 在《洞冥记》中的西王母和东王公的关系还不十分明显,可是两者间的晤面,此往彼来,似乎是很密切而又很随意的。可是在《神异经》中,却就不同了,所谓“阴阳相须,唯会益工”的关系虽已指明,不过“岁登翼上会东王公”似乎晤面的期间又受某种限度的制裁了。 从《神异经》所述的这一段故事,又衍变成为牛郎织女的故事,也或许牛郎织女的故事产生更在《神异经》成书以前,《神异经》所述的即系受其暗示?不过无论如何,这两个故事有相互的错综的密切关系,前一故事由后一故事衍变而成,或反之,这是无可否认的。 现在我们先来考察一下牛郎织女故事的组织过程。 《三辅故事》:汉武帝作昆池,武帝崩后,于池中养鱼以给诸陵祠,余付长安市。池有二石人,如牵牛织女像。 《三辅黄图》卷四:关辅古语曰:“昆明池中有二石人立,牵牛织女于池之东西,以象天河。”张衡《西京赋》曰:“昆明灵沼,黑水元址,牵牛立其右,织女居其左。”今有石丈石婆神祠在废地,疑此是也。 假如是可信的话,那可以说在西汉时已经有了牵牛织女的故事,并且这故事的组织已和后来的大致相仿了。 牵牛和织女都是星名: 《夏小正》:“七月汉案户初昏织女正东南。” 《焦林大斗记》:“天河之东,有星微微,在氏之下,谓之织女。” 《左传》昭十年注:“织女为处女。” 《诗·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 传云襄反也,笺云驾也,驾谓更其肆也。从旦暮七辰一移,因谓之七襄。 《大象列星图》说:河鼓三星在牵牛北,主军鼓,盖天子之将军也。中央大将军,其南左星,左将军也,其北右星,右将军也,所以备关梁而拒难也。昔传牵牛织女七月七日相见者则此是也。故《尔雅》云:“河鼓谓之牵牛。”又古歌云:“东飞伯劳西飞燕,黄姑织女时相见。”其黄姑者即此是也,为吴音转而讹然。 织女星从旦暮七辰一移,所以后来牛女的故事便衍变成每年七月一会,《三辅黄图》说“渭水贯都以象天河,横桥南度,以法牵牛”。由此可知在未和西王母与东王公的故事混合以前,七夕相会是牵牛渡河。到了混合以后:“西王母岁登翼上会东王公。”便成为织女岁渡河会牵牛了。牵牛织女也都有姓名: 《春秋运斗枢》:“牵牛名累石氏。” 《星经》:“牵牛名天开。” 《佐助期》:“织女名收阴。” 织女又是帝女: 《汉书·天文志》:“河鼓大星上将,其北织女,织女天帝孙也。” 《晋书·天文志》:“织女三星,在天纪东端,天女也。” 牵牛织女是天上的一对夫妇: 曹植《七咏》注:“牵牛为夫,织女为妇,各处一旁,七月七日得一会。” 为着某种罪过,天帝罚令每年只能在规定的这一日相会一次,这罪过有几种不同的说法。第一说是废织: 《荆楚岁时记》:“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衽。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使其一年一度相会。” 第二说是债务的关系: 《日纬书》:“牵牛星荆州呼为河鼓,主关梁,织女星主瓜果,尝见《道书》云:‘牵牛娶织女,取天帝钱二万备礼,久而不还,被驱在营室。’是也。” 在这一说中天帝和牵牛并无翁婿的关系,和织女无父女的关系。第三说是由于附会: 《续齐谐记》:“桂阳成武丁有仙道,常在人间,忽谓其弟曰:‘七月七日织女渡河,诸仙悉还宫,吾向被诏不得停,与尔别矣。’弟问曰:‘织女何事渡河?当何时还?’曰:‘织女暂诣牵牛,吾后三年当还。’明日失武丁。至今云织女嫁牵牛。” 以上三种不同的解释,都是荆楚一带的民间传说。在同一地点有这样的情形发生,由此可知在其余的地方也必有若干不同的传说在流播着,只是到了后来故事的形式一经凝固以后,某一传说较占势力成为正统。其余不相干的便被逐渐淘汰了。 二星相会的时候,是乘鹊渡河的: 《六帖鹊部》引《淮南子》:“乌鹊填河成桥渡织女。”(按今本无) 马缟《中华古今注》:“鹊一名神女,俗云七月填河成桥。” 《岁华纪丽》引《风俗通》:“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 七月七日是古代一个很有意思的日子,这日子我们须记得是王子晋见于缑山的一日,是汉武帝的生日,也是西王母降汉宫的日子。在牛女的故事中便由七襄衍成七月,加入了西王母和东王公的故事以后便正式继承为七月七日。另一方面把西王母岁登翼上会东王公的大鸟,背上小处无羽一万九千里的希有,因袭缩小成为无数无数的乌鹊。由漫无规束的岁登经合并后成为严格的一年一度的七月七日,由其大无朋的希有衍变成鹊桥相会。这是两个故事合并后的成绩,也是牛女的故事的形式上的新发展和形成。 在这一天晚上,民间举行着一种乞巧的仪式,当作一年一度的佳节。 傅玄拟《天问》:“七月七日,牵牛织女会天河。” 《荆楚岁时记》:“七月七日为牵牛织女聚会之夕。是夕人家妇女结?缕,穿七孔针,或以金银 石为 ,陈瓜果于中庭以乞巧,有喜子网于瓜上,则为符应。” 《四民月令》:“七月七日曝经书,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祈请于河鼓织女,言此二星辰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或云天汉中有奕奕白正白气如地河之波辉,辉有光耀五色,以此为征应,见者便拜乞愿,三年乃得。” 《西京杂记》:“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针于开襟楼,俱以习俗也。” 《舆地志》:“齐武帝起层城观,七月七日宫人多登之穿针,世谓之穿针楼。” 《东汉纪事·类赋》五引:“世传窦后少小头秃,不为众人所齿。七月七日夜,人皆看织女,独不许后出,有光照室,为后之瑞。” 关于牛女相会的天河,前人也有过记载。 《博物志》说:“旧说天河与海通,近世有居海者年年八月有浮查来甚大,往反不失期。此人乃多赍粮乘查去,忽忽不觉昼夜,奄至一处,即城郭居舍,望室中多见织妇,见一丈夫牵牛诸次饮之,惊问此人何由至此?此人即问为何处?答曰:‘君可诣蜀严君平。’此人还问君平。君平曰:某月某日有客星犯牛斗。即此人到天河也。” 《集林》:“昔有一人寻河源,见妇人浣纱以问之,曰:‘此天河也。’乃与一石而归,问严君平,云此织女支机石也。” 并且在贵族、士大夫阶级一方面,这故事也很普遍在被尊重着。试把这时代的几个作家的关于七夕的诗择要抄在下面一看: 《古诗》: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濯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涕泪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晋·李克《七月七日诗》:朗月垂元景,洪汉截皓苍。牵牛难牵牧,织女失空襄。河广尚可越,怨此汉无梁。 晋·苏彦《七月七日咏织女诗》:织女思北沚,牵牛叹南阳。时来嘉庆集,整驾巾玉箱。琼珮垂藻蕤,雾裾结云裳。释鸾紫微庭,解衿碧琳堂。欢宴未及究,晨晖照扶桑。怅怅一宵促,迟迟别日长。 宋·孝武帝《七夕诗》:白日倾晚照,泫月升初光。炫炫叶露滴,肃肃庭风扬。瞻言媚天汉,幽期济河梁。服箱从奔轺,纨绮阙成章。解带遽回轸,谁云秋夜长?爱聚双情欵,念离两心伤。 此外宋·谢惠连有《七夕咏牛女诗》,梁·庾肩吾有《七夕诗》《七夕赋》、刘孝威有《咏织女诗》、何逊有《七夕诗》,北齐邢子才有《七夕诗》,杜甫有《牵牛织女诗》,李商隐有《辛未七夕诗》…… 由以上所引的我们可以知道牵牛织女的故事,在时间上是从汉晋到南北朝以至隋唐,很普遍为一切人所传说。如就横的一方面说,则得到一个南北朝的作品最多的数量上的统计,换句话说就是南北朝是这故事传播最广最普遍,在质表两方面,也在这时最后完成的一个时代。 假如我们把中国所有历史上的诗人的作品,把他们的题材拿来统计一下,我们可以下一个结论说假使一个诗人不曾以牛女的故事为对象而描写过,那是很少有到几乎不可能的事。每一个人都把他自己的幽郁和想象,冀图在如此美丽的一个故事上发泄,寄托出他自己的内心的感情,造成更美丽更有意义的词句来娱乐自己。因此这故事便因为各人环境和感情的不同,在文学上被表现的方式亦复衍成各个不同的面貌。但是在表面上虽然有很大的差异,而它原来的形质和意义却绝未因此而改变,换言之,这故事的永远悲剧式的成分和阴阳性的代表意义是始终被保存着的。 现在,总结以上所叙述的,关于牛女的故事的形成的过程,依顺序列表如下: 1.最初牵牛和织女都是星名,一在天河东,一在天河西。 2.河鼓一名牵牛,吴音讹为黄姑,是主大将军鼓的星,织女星则主瓜果。 3.牛女两星,隔河相望,汉代有牵牛渡河会织女的故事,到渗入了西王母的故事的成分以后便变成织女渡河会牵牛了。 4.由于命名的意义的附会,牵牛渐渐衍变成为牧童,织女成为帝女。 5.由牧童织女的两性标识,产生天帝许婚和废织被罚的故事。 6.由七襄限定牛女的会期在七月,由西王母七月七日降汉宫和当时对七月七日的好尚,西王母和东王公的故事在本质上大体和牛女的故事相同,因之两者自然地结合为一,而把“西王母岁登翼上会东王公”严格地衍变成为一年一度的七月七日的相会。 7.从西王母和东王公的故事中的希有,衍变成牛女故事中的鹊桥相会。 8.在另一方面,间隔牛女的天河,又被附会成客星乘槎和支机石的故事,肯定了牛女的人世化的表面职业。 由于牛女二星的运行和名义,被解释成为牧童织女的恋爱故事,这在以上的引证,我们已经知道这故事是如何为若干年来的文人学士所爱好了。可是在另一方面,这故事也同样为农民社会所欢迎,理由是牧童织女全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这一阶级的缘故。因为如此,牛郎织女都被形成作具体化人格化的牧童织妇,不能再和原来所继承的东王公和西王母做形式上的调和,而永远分离自成一独立的故事。 在西王母这一方面,经过这一番的融会和分离以后,所留下的残迹是容纳了织女是帝女的传说,甚至在和牛女的故事分开以后,“西王母天帝之女也”,这一痕迹依旧被永远保存着,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另一章中做详细的说明。 (原载《文学月刊》,第三卷第一期,1932年5月) (1) 孟康曰:“民传祀西王母之应也。” (2) 《许迈真人传》作王母第二十七女。 (3) 西王母西方之国也。 正文 第三章 《山海经》中的古代故事及其系统 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人物,见于《山海经》中的有以下这些: 大嗥,少昊,黄帝,帝喾,帝尧,帝俊,帝舜,帝丹朱,禹,夏后启(夏后开),共工,相柳,鲧,夸父,常羲,娥皇,叔均,重黎,祝融,王亥,登比,羲和,稷,颛顼,炎帝,老童,伯夷,后土,雷祖,昌意,奚仲,等等。 现在试把各人的故事,归纳起来,成为一个具体的系统。 a.其中多白玉,是有玉膏,其原沸沸汤汤,黄帝是食是飨,是生玄玉,玉膏所出,以灌丹木,丹木五岁,五色乃清,五味乃馨,黄帝乃取峚山之玉荣,而投之钟山之阳。——《西山经》 b.西北海之外,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国,食谷使四鸟。有北狄之国,黄帝之孙曰始均,始均生北狄。——《大荒西经》 c.大荒之中,有山名曰融父山,顺水入焉。有人名曰犬戎,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为犬戎,肉食,有赤兽。——《大荒北经》 d.黄帝妻雷祖生昌意,昌意降处若水,生韩流。韩流擢首谨耳,人面豕喙,麟身渠股,豚止,取淖子曰阿女,生帝颛顼。——《海内经》 e.东海之渚中有神人面鸟身,珥两黄蛇,践两黄蛇,名曰禺虢。黄帝生禺虢,禺虢生禺京(1),禺京处北海,禺虢处东海,是惟海神。——《大荒东经》 f.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海内经》 g.有人衣青衣名曰黄帝女魃,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魃不得复上,所居不雨。叔均言之帝,后置之赤水之北,叔均乃为田祖,魃时亡之,所欲逐之者令曰神北行,先除水道,决通沟渎。——《大荒北经》 黄帝是一个神,他所飨所食的是玉膏丹木,他也有妻有子有孙。他的子孙有的是海神,有的是国王,有的是类似人的畜类,他曾与蚩尤战,部将是一条应龙和一位天上降下来的女神魃。 把黄帝的家系排列成表如下: a.有国曰颛顼生伯服,食黍,有鼬姓之国。——《大荒南经》 b.有国名曰淑士,颛顼之子。——《大荒西经》 c.有榣山。其上有人号曰太子长琴。颛顼生老童(2),老童生祝融(3),祝融生太子长琴,是处榣山,始作乐风。——《大荒西经》 d.颛顼生老童,老童生重及黎,帝令重献上天,黎邛下地,下地是生噎,处于西极,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大荒西经》 e.大荒之中,有山名大荒之山。日月所入,有人焉三面,是颛顼之子,三面一臂,三面之人不死,是谓大荒之野。——《大荒西经》 f.有叔歜国,颛顼之子,黍食使四鸟。——《大荒北经》 g.西北海外,流沙之东,有国名中,颛顼之子,食黍。——《大荒北经》 h.西北海外,黑水之北,有人有翼,名曰苗民。颛顼生头,头生苗民,苗民釐姓,食肉。——《大荒北经》 i.又有成山,甘水穷焉。有季禺之国,颛顼之子,食黍。——《大荒南经》 j.有鱼偏枯名曰鱼妇,颛顼死即复苏,风道北来,天乃大水泉,蛇乃化为鱼,是为鱼妇,颛顼死即复苏。——《大荒西经》 k.有池名孟翼之攻颛顼之池。——《大荒西经》 l.东北海之外,大荒之中,河水之间,附禺之山,帝颛顼与九嫔葬焉。丘西有沉渊,颛顼所浴。——《大荒北经》 m.务隅之山,颛顼葬于阳,九嫔葬于阴。——《海外北经》 n.汉水出鲋鱼之山,帝颛顼葬于阳,九嫔葬于阴,四蛇卫之。——《海内东经》 以上我们看不出颛顼有什么事迹,只是他的儿子很多。据j拿颛顼与鱼妇并列,“颛顼死即复苏”,似乎颛顼是一个水族动物。lmn三条中之九嫔,处处与颛顼并列,当是颛顼的妻子,也许是九个妃嫔?也许是一人而名叫九嫔?葬地一会儿在东北海之外,一会儿在汉水,可见《山海经》的作者绝不止一人,也绝不是在同一时代内所完成的作品。三篇中“附禺”“务隅”“鲋鱼”,均同音,又皆以颛顼与九嫔,阴与阳对举,可见这三篇的作者虽不同,来源却是同一的。 把颛顼的家系列表如下: 帝俊即帝舜,俊龟甲文作夋,《山海经》中帝舜与帝俊杂用,俊与舜同音。 1.《大荒南经》:“大荒之中有不庭之山,荣水穷焉,有人三身,帝俊妻娥皇生此三身之国,姚姓……南旁名曰从渊,舜之所浴也。” 上文称帝俊而下文称舜。 2.《大荒南经》:“有苍梧之野,舜与叔均所葬也。” 《大荒西经》:“帝俊生后稷……后稷之弟曰台玺生叔均。” 可知帝俊之与帝舜之同为一人,毫无疑义。 帝俊的事迹可汇举如下: A.帝俊的妻女 a.舜妻登比氏生宵明烛光,处河大泽,二女之灵,能照此所方百里,一曰登北氏。——《海内北经》 b.大荒之中,有不庭之山,荣水穷焉。有人三身,帝俊妻娥皇生此三身之国,姚姓,黍食,使四鸟,有渊四方,四隅皆达,北属黑水,南属大荒,北旁名曰少和之渊,南旁名曰从渊,舜之所浴也。——《大荒南经》 c.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日浴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大荒南经》 d.有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大荒西经》 登比氏或登北氏,羲和,常羲,娥皇,看去似乎是不同的四个人,其实只是两个人。《大荒西经》中之常羲即《大荒南经》中之羲和,此观二篇所举“方浴日”情事相同,常羲与羲和之羲字相同可知,由常羲衍为羲和。由羲和复衍为《大荒南经》之娥皇。和娥同音,古人名原无定字,由古老传说及地方神话再间接成为文字的记载,每每容易将一名衍为数名,或数名合成一人。此地帝俊的妻子,在数量上实在只有登比氏和常羲二人。 B.帝俊的子孙 a.帝俊生禺号,禺号生淫梁,淫梁生番禺,是始为丹,番禺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为车。——《海内经》 b.帝俊生晏龙,晏龙是为琴瑟。帝俊有子八人,是始为歌舞。帝俊生三身,三身生义均,义均是始为巧倕(4)。是始作下民百巧,后稷是播百谷,稷之孙曰叔均,是始作牛耕,大比赤阴,是始为国,禹鲧是始布土,均定九州。——《海内经》 c.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合虚,日月所出,有中容之国。帝俊生中容,中容人食兽木实,使四鸟,豹虎熊罴。——《大荒东经》 d.东荒之中,有山名曰壑明俊疾,日月所出,有中容之国。——《大荒东经》 e.有司幽之国,帝俊生晏龙,晏龙生司幽,司幽生思士,不妻,思女不夫,食黍食兽,是使四鸟。——《大荒东经》 f.有白民之国,帝俊生帝鸿,帝鸿生白民,白民销姓,黍食,使四鸟,虎豹熊罴。——《大荒东经》 g.有黑齿之国,帝俊生黑齿,姜姓,黍食,使四鸟。——《大荒东经》 h.有困民国,勾姓,而食,有人曰王亥,两食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河念有易,有易潜出,为国于兽方食之,名曰摇民;帝舜生戏,戏生摇民。——《大荒东经》 i.有襄山,又有重阴之山,有人食兽曰季釐,帝俊生季釐,故曰季釐之国。——《大荒甫经》 j.有臷民之国,帝舜生无淫,无淫降臷处,是谓巫臷民,巫臷民盼姓,食谷,不绩不经服也,不稼不穑食也,爰有歌舞之鸟。鸾鸟自歌,凤鸟自舞,爰有百兽,相群爰处,百谷所聚。——《大荒南经》 k.有西周之国,姬姓,食谷,有人方耕名曰叔均。帝俊生后稷,稷降以百谷,稷之弟曰台玺,生叔均,叔均是代其父及稷播百谷(5),始作耕,有赤国,妻氏有双山。——《大荒西经》 C.葬地及其他 a.兕在舜葬东,湘水南,其状如牛,苍黑一角。——《海内南经》 b.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海内南经》 c.氾林三百里,在狌狌东。狌狌知人名,其为兽如豕而人面,在舜葬西。——《海内南经》 d.湘水出舜葬东南陬,西环之入洞庭下,一曰东南西泽。——《海内东经》 e.有阿山者,南海之中,有氾天之山,赤水穷焉。赤水之东有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爰有文贝离俞久鹰贾委维熊罴象虎豹狼视肉,有荣山,荣水出焉,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麈。——《大荒南经》 f.南方苍梧之丘,苍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舜之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海内经》 g.有五采之鸟,相乡弃沙,惟帝俊下友,帝下两坛,采鸟是司。——《大荒东经》 h.有缗渊……有水四方,名曰俊坛。——《大荒南经》 i.丘方圆三百里,丘南帝俊竹林在焉。——《大荒北经》 以上be两条是冲突的。b条说帝舜与帝丹朱同葬,e条说与叔均同葬,这可见这两篇的作者的各不相谋,而绝不是出于同一人的手笔。f条竟说到九嶷山、长沙、零陵这些周秦以后的地方名词,使我们知道至少这一篇《海内经》是成于战国或竟至汉初人之手。g条说帝俊下友五采之鸟,似乎帝俊的本身有羽族之可能。 以下把帝俊的家系列成一表: a.有木青叶紫茎,玄华黄实,名曰建木,百仞无枝,有九欘,下有九枸,其实如麻,其叶如芒,大皞爰过,黄帝所为,有窫窳龙首食人。——《海内经》 b.西南有巴国,大皞生咸鸟,咸鸟生乘釐,乘釐生后照,后照是始为巴人。——《海内经》 a.又西二百里曰长留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其兽皆文尾,其鸟皆文首,是多文玉石,实惟员神磈氏之宫,是神也,主司反景。——《西山经》 b.有缗渊,少昊生倍伐,倍伐降处缗渊。——《大荒南经》 c.有人一目当面中生,一曰是威姓,少昊之子,食黍。——《大荒北经》 d.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孺帝颛顼于此,弃此琴瑟。——《大荒东经》 e.少昊生般,般是始为弓矢。——《海内经》 《西山经》说白帝少昊居长留之山,《大荒东经》又有少昊之国。所谓五方五行五气五帝等谶纬之说,起自战国末期,到秦汉而大盛,我们很可以下一个假设,说《西山经》是这一个时期中的作品。 据d条少昊对于颛顼有师保的关系。 少皞的家系,可作表如下: a.炎帝之孙伯陵,伯陵同吴权之妻阿女缘妇,缘妇孕三年,是生鼓、延、殳,始为侯。鼓、延是始为钟,为乐风。——《海内经》 b.炎帝之妻赤水之子听生炎居,炎居生节并,节并生戏器,戏器生祝融,祝融降处于江水,生共工,(a)共工生术器,术器首方颠……共工生后土;(b)后土生噎鸣,噎鸣生岁十有二。——《海内经》 c.有互人之国,炎帝之孙名曰灵恝,灵恝生互人,是能上下于天。——《大荒西经》 d.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拓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名自。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北山经》 (a)共工之臣名曰相繇,九首蛇身自环,食于九土,其所所尼,即为源泽,不辛乃苦,百兽莫能处。禹堙洪水,杀相繇,其血腥臭,不可生谷,其地多水,不可居也,禹堙之,三仞三沮,乃以为池,群帝因是以为台,在昆仑之北。——《大荒北经》 有系昆之山者有共工之台,射者不敢北向。——同上 共工之臣曰相柳氏,九首以食于九山。相柳之所抵,厥为泽溪,禹杀相柳,其血腥不可以树五谷种,禹厥之,三仞三沮,乃以为众帝之台,在昆仑之北,柔利之东。相柳者九首人面蛇身而青,不敢北射,畏共工之台。——《海外北经》 (b)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成都载天。有人珥两黄蛇,把两黄蛇,名曰夸父(6)。后土生信,信生夸父,夸父不量力,欲追日景,逮之于禺谷,将饮河而不足也。将走大泽,未至死于此。——《大荒北经》 关于夸父,有下列这些传说: a.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海外北经》 b.又西九十里曰夸父之山……其北有林焉,名曰邓林。——《中山经》 c.其兽焉其状如夸父而彘毛。——《东山经》 逐日同饮于河渭,这不过是古代人对于大自然的神秘所生出的一种幻想。c条有兽状如夸父而彘毛,不说夸父状如兽,而说兽状如夸父,这可见夸父不但是一位非人的畜类,而且是被用为兽类中的标准典型。 共工的臣子相繇是九首蛇身的,那共工的形状至少也不如普通人一样的圆颅方踵。后土的孙子夸父是一位高等畜类。炎帝的女儿死后变鸟。曾孙互人,能够上下于天。由这事实推上去,按照进化的公例,炎帝之为一种原始的低能动物,实为不可否认的事实。 炎帝的家系,可排列成表如下: a.禹鲧是始布土,均定九州。——《海内经》 b.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布土以定九州。——《海内经》 c.有榆山,有鲧攻程州之山。——《大荒北经》 d.又东十里曰青要之山,实纵帝之密都,是多驾鸟,南望堵,禹父之所化,是多仆垒蒲卢,?武罗司之。——《中山经》 e.大荒之中,有人名曰头。鲧妻士敬,士敬子曰炎融,生头,头人面鸟喙,有翼,食海中鱼,杖翼而行,维宜芑苣穋杨是食,有头之国。——《大荒南经》 f.有毛民之国,依姓,食黍,使四鸟。禹生均国,均国生役采,役采生脩鞈,脩鞈杀绰人,帝念之潜为之国,是此毛民。——《大荒北经》 g.禹所积石之山在其东,河水所人。——《海外北经》 h.禹堙洪水,杀相繇。其血腥臭不可生谷,其地多水,不可居也。禹堙之,三仞三沮,乃以为池,群帝因是以为台,在昆仑之北。——《大荒北经》 i.禹杀相柳,其血腥不可以树五谷种,禹厥之,三仞三沮乃以为众帝之台,在昆仑之北,柔利之东。——《海外北经》 j.水西有湿山,东有幕山,有禹攻共工国山。——《大荒西经》 k.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先槛大逢之山,河济所入,海北注焉。其西有山,名曰禹所积石。——《大荒北经》 l.一曰禹令竖亥步自东极于至西极。——《海外东经》 把以上的事迹,简括地总计一下: (a)禹为鲧子。鲧偷了帝的息壤来堙洪水,这举动事先没有得帝的许可,帝就差祝融把他杀于羽郊,后来化为异物,鲧死以后,帝才命禹布土,定九州。 (b)禹、鲧同受命布土定九州。 (c)鲧曾攻程州。 (d)禹曾攻共工。 (e)禹堙洪水,杀相繇(相柳)。 (f)禹令竖亥步东西极。 鲧、禹的家系,可列表如下: a.西南海之外,赤水之南,流沙之西,有人珥两青蛇,乘两龙,名曰夏后开。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开焉得始歌九招。——《大荒西经》 b.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代,乘两龙,云盖三层,左手操翳,右手操环,佩玉璜,在大运山北,一曰大遗之野。——《海外西经》 c.三身国在夏后启北,一首而三身。——同上 d.夏后启之臣曰孟涂,是司神于巴人,请讼于孟涂之所,其衣有血者乃执之,是请生,居山上,在丹山西。——《海内南经》 夏后启的形状与动作的描写,已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他是一个神,这左手操环,左手操翳,珥两青蛇,乘两龙的叙述,很可以拿来形容佛教寺宇内第一道门所位置的四大金刚,或是四大天王,《封神榜》中的魔家四将。这四大天王中有拿伞(翳)的,有拿蛇的,有拿环的。这两者的关系,或是由夏后启而衍为四大天王,或由佛教而影响及夏后启或《海外西经》的作者,都是可能的。 夏后启既然是一个神,当然他的臣子孟涂,也可司神于巴人了。 a.伯夷父生西岳,西岳生先龙,先龙是始生氐羌,氐羌乞姓。——《海内经》 b.有寿麻之国,南岳娶州山女名曰女虔。女虔生季格,季格生寿麻,寿麻正立无景,疾呼无响,爰有大暑,不可以往。——《大荒西经》 伯夷父是西方民族氐羌的祖先,南岳是南方热带国家或民族的祖先。 a.有人曰凿齿,羿杀之。——《大荒南经》 b.昆仑虚在其东,虚四方,一曰在岐舌东,为虚四方,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仑虚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曰戈。——《海外南经》 c.帝俊赐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国,羿于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艰。——《海内经》 羿用矢射杀凿齿于寿华之野,帝俊赐他彤弓素矰,以扶下国。据c条看,羿的地位似乎和春秋时代的齐桓晋文相仿,或稍过之。 a.帝俊生后稷,稷降以百谷。稷之弟曰台玺,生叔均。叔均是代其父及稷播百谷,始作耕。——《大荒西经》 b.帝俊生晏龙……后稷是播百谷,稷之孙曰叔均,始作牛耕。——《海内经》 c.南望昆仑,其光熊熊,其气魂魂。西望大泽,后稷所潜也;其中多玉,其阴多摇木之有若,北望诸,槐鬼离仑居之。鹰鹯之所宅也,东望恒山四成,有穷鬼居之,各在一搏。——《西山经》 d.又西北四百二十里曰峚土,其上多丹木,员叶而赤茎,黄华而赤实,其味如饴,食之不饥,丹水出焉,西流注于稷泽。——《西山经》 e.又西三百七十里曰乐游之山,桃水出焉,西流注于稷泽。——《西山经》 f.后稷之葬,山水环之,在氐国西。——《海内西经》 g.流黄酆氏之国中方三百里,有涂四方,中有山,在后稷葬西。——《海内西经》 h.西南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后稷葬焉。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百谷自生,冬夏播琴,鸾鸟自歌,凤鸟自舞,灵寿实华,草木所聚,爰有百兽,相群爰处,此草也,冬夏不死。——《海内经》 后稷台玺叔均父子叔侄三人,世为田祖,真可称为农家!据《大荒北经》,叔均上获事黄帝,下及方耕西周,这也是个滑稽的事情。 据c条后稷潜于大泽,拿来和他对举的是槐鬼离仑,鹰鹯,穷鬼。则后稷之本身或为一巨大之水族动物,或近于鬼神的非生物? a.帝 又东二百里曰姑媱之山,帝女死焉,其名曰女尸,化为?草,其叶胥成,其华黄,其实如菟丘,服之媚于人。——《中山经》 又西北四百二十里曰钟山,其子曰鼓,其状如人面而龙身。是与钦杀葆江于昆仑之阳,帝乃戮之钟山之东曰崖。钦化为大鹗,其状如而黑文白首,赤喙而虎爪,其音如晨鹄,见则有大兵。鼓亦化为鸟,其状如鸱,赤足而直喙,黄文而白首,其音如鹄,见则其邑大旱。——《西山经》 帝令竖亥步,自东极至于西极,五亿十选九千八百步,竖亥右手把算,左手指青丘北。——《海外东经》 贰负之臣曰危,危与贰负杀窫窳,帝乃梏之疏属之山,桎其右足,反缚两手与发,系之山上木,在开题西北。——《海内西经》 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海外西经》 以上五篇中所举的光杆儿的帝,很难知道这帝究竟是谁。据《西山经》和《海内西经》所载,这帝爱管闲事,并且尽有权力去处理他所爱管的闲事,合著《海外西经》刑天和他老人家争神的神话,很明显使我们能够肯定这帝是上帝,是原始人所崇拜的万能的天帝。 b.女娲 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大荒西经》 c.尧 帝尧台帝喾台帝丹朱台帝舜台,各二台,台四方,在昆仑东北。——《海内北经》 帝尧帝喾帝舜葬于岳山。爰有文贝离俞久鹰延维视肉熊罴虎豹朱木赤枝青华玄实。——《大荒南经》 狄山帝尧葬于阳,帝喾葬于阴,爰有熊罴文虎蜼豹离朱视肉吁咽文王皆葬其所。一曰汤山,一曰爰有熊罴文虎雌豹离朱久视肉虖交,其范林方三百里。——《海外南经》 丘爰有遗玉,青马视肉杨柳甘柤甘华百果所生,在东海,两山夹丘,上有树木,一曰嗟丘,一曰百果所在,在尧葬东。——《海外东经》 帝舜在《大荒南经》中又多了一个葬的地方。此地帝尧帝丹朱帝喾三位古帝,除了葬地和纪念物以外,丝毫没有什么事迹告诉我们,可见这三位在《山海经》中的地位是无关重要的,也许还是东西汉间一班专门作假的学者如刘向辈所故意羼人,来证明尧的存在性?如就本文而论,《大荒南经》和《海外南经》所说同伴的或同葬的都是一些扁毛四足的飞禽走兽,物以类推,帝尧帝喾的本来形象是什么?我想也毋庸多事,把它说明了。 d.汤有人无首操戈盾立,名曰夏耕之尸,故成汤伐夏桀于章山,克之,斩耕厥前,耕既立无首,走厥咎,乃降于巫山。——《大荒西经》 a.蚩尤 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大荒北经》 大荒东北隅中,有山名曰凶犁土丘,应龙处南极杀蚩尤与夸父,不得复上,故下数旱,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大荒东经》 b.昆吾 大荒之中有龙山,日月所入,有三泽水名曰三淖,昆吾之所食也。——《大荒西经》 白水出焉,而生白渊,昆吾之师所浴也。——《大荒南经》 c.穷奇 穷奇状如虎有翼,食人从首始,所食被发。——《海内北经》 又西二百六十里曰邽山,其上有兽焉,其状如牛猬毛,名曰穷奇,音如獆犬,是食人。——《西山经》 d.夔 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以雷兽之骨,声闻五百里,以威天下。——《大荒东经》 e.窫窳 又北二百里曰少咸之山,无草木,多青碧。有兽焉,其状如牛而赤身人面马足,名曰窫窳。其音如婴儿,是食人。——《北山经》 窫窳龙首,居弱水中,在狌狌知人名之西,其状如龙首,食人。——《海内南经》 窫窳者蛇身人面,贰负臣所杀也。——《海内西经》 贰负之臣曰危,危与贰负杀窫窳,帝乃梏之疏属之山,桎其右足,反缚两手与发,系之山上木,在开题西北。——《海内西经》 f.帝江 有神焉,其状如黄囊,赤如丹火,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歌舞,实为帝江也。——《西山经》 g.九丘 有九丘,以水络之,名曰陶唐之丘,有叔得之丘,孟盈之丘,昆吾之丘,黑白之丘,赤望之丘,参卫之丘,武夫之丘,神民之丘。——《海内经》 根据以上所录,作《山海经中古代大事表》《山海经中古史人物表》《山海经中古史系统表》《山海经中诸国表》如后: 表一 《山海经中古代大事表》 黄帝——令应龙魃杀蚩尤 得夔以其皮为鼓 叔均为田祖 颛顼——孟翼之攻颛顼 太子长琴始作乐风 帝俊——番禺始为舟 吉光始为车 晏龙始为琴瑟 有子八人始为歌舞 义均始为巧倕 后稷始播百谷 叔均始作牛耕 禹鲧是始播土,均定九州 少昊——孺帝颛顼于少昊之国 般始为弓矢 炎帝——鼓延是始为钟,为乐风 鲧——鲧攻程州 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帝令祝融杀之于羽郊,化为异物 禹——禹攻共工 帝令禹布土定九州 令竖亥步东西极 杀相繇(相柳),堙洪水 夏后启——得九辩与九歌,始歌九招,舞九代 羿——杀凿齿于寿华之野 帝俊赐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国 帝——帝令重献上天,黎邛下地 戮鼓与钦于崖 断刑天首 令祝融杀鲧于羽郊 令禹布土定九州 令竖亥步东西极 梏窫窳于疏属之山 脩鞈杀绰人,帝念之潜为之国,是此毛民 危,贰负——杀窫窳 汤——伐桀 表二 《山海经中古史人物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表三 《山海经中古史系统表》 在以上的七个家系中,有一点是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 1.黄帝妻雷祖生昌意。——《海内经》 2.韩流取淖子曰阿女,生帝颛顼。——《海内经》 3.鲧妻士敬,士敬子曰炎融。——《大荒南经》 4.舜妻登比氏生宵明烛光。——《海内北经》 5.伯陵同吴权之妻阿女缘妇……是生鼓延殳。——《海内经》 6.炎帝之妻赤水之子听沃生炎居。——《海内经》 7.南岳娶州山女,名曰女虔,女虔生季格。——《大荒西经》 为什么不说鲧娶士敬生炎融?而说鲧妻士敬,士敬子曰炎融!为什么不说炎帝娶赤水生听?而说炎帝之妻赤水之子听!绕这么一个大弯呢? 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知道以女性为本位的氏族组织,确曾存在于中国古代。所谓氏族的组织,就是有共通的祖先,以氏族名称相区分,以血缘之关系相结合而成的一个共同团体。太古时代之家系,通常以女性为本位,氏族之组织是由想象的一个女性祖先和她的子女及她的女系之子孙之子女所构成,其家系由女性而继续,降至家系以男性为本位的时代——私有财产出现以后——氏族之组织,便是由想象的一个男性的祖先和他的子女及他的男系子孙子女所构成,其家系由男性而继续。 我们知道《山海经》的作者绝不是禹,也绝不是益,甚至不是西周以前的作品。它的作者不止一人,它的完成也不能划然地说属于某一个制裁的时期。我们可以断然地说《山海经》是出于十个人以上或更多的手笔,有的是由传闻而来的,有的是就以前的记载而加以自己的想象,有的故意羼入些不相称的材料来作为某一事件的利用。它的时代是从战国开始以至东汉魏晋。 《山海经》所叙述的是史前时代的民间传说同故事,这一些已被后来人所记载的同未被记载的传说同故事,在事实上有被保存到较后的时代的可能,在这一种被保存被记载的传说同故事,虽然可以有几分或较多的真实性!它的来源是现实的反应同初民的信仰!不过总是虚构的成分居多。所谓被保存的故事中的可靠的几分真实性,就是那某一故事或传说所形成以及产生的时代的社会背景,不过到了经过若干年代以后,社会的组织由渐进或突进的演变,而发现了与前一时代的基础组织的根本差异,执笔记载这某一故事或传说的作者,就难免将自己的时代的社会背景,不知不觉地添了上去,不过那最初被保留的几分真实性,到这时期至少还被保留了一些,这是可以断言的。 现在我们可以来解释为什么《山海经》中所叙述的家系,一部分以女性为原始的祖先,而一部分又以男性为祖先,一部分又糅合男女二性,仅仅于文字的叙述中,显露出女性的地位较重要于男性的缘故了。 在以上所举的六个例子中,显示出史前时代以女性为本位的社会组织的存在的无可置疑,雷祖阿女士敬登比氏缘妇赤水都是这一时代的每一个氏族所拟想的原始的祖先,在这时期每一氏族都以女性为他们的共通祖先,普通男子的地位低于女子,这一想象的女性祖先,不一定是人类而是属于能生产的禽鸟,野兽,或虚拟的神鬼。到了后来,生产工具逐渐进步,由石器而铜器而铁器,社会生活方面,由渔猎而游牧而农耕,男性逐渐成为家族中主要的生产者,其他方面由于掠夺婚的盛行,使女性的地位日渐低落,自然而然,男性变成一部落或一氏族中的供给者和支持者,这样,便形成了所谓以男性为本位的父系家族,当然这时期的氏族祖先,也采取了以男性为本位的传说中的英雄,或猛勇凶残的兽类了。 黄帝韩流鲧舜伯陵炎帝……这些便是这一时期所采用的想象的氏族的共通祖先。 最后人类完全进入文明时代,社会组织日趋繁复,生产工具日益精进,供给过于需求,形成了原始的生产过剩的事实,于是商业上以货易货的习惯从而普遍,另一方面,以人口为货品的卖买婚也由此而起。这样,男性便成为部落中、社会上独裁的专制者,男女两阶级间形成了绝对的悬殊景象。 这时期的家族的祖先,也同样地为男性所独占,而女性则被安置于无足重轻的赘余地位。 《山海经》中的古代故事的记载,正在这一时期之后若干年,这样,以前所经历的三个不同的演进阶段,便被完全保存在这一记载中。 每一故事的记载者一方面掺入了自己的时代的社会背景,一方面又客观地保存着一些原来的景象,另一方面又主观地把前一时代加上后一时代的事实,使之调和。所以我们在《山海经》中所发现的是以上所举的既以女性为共通祖先,而又加上一位男性的传说中的英雄的混合家系。由于这一种无意的混合,那几分原始以来被保存的真实性,虽被减削,却仍有相当的成分被遗留着。这被遗留的一点,就使我们了解史前时代至有史时代所经历的三个不同的演进阶段,和女系本位的社会组织确曾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的这一事实的明证。 表四 《山海经中诸国表》 《大荒北经》 《大荒西经》 《大荒南经》 《大荒东经》 续表 《海外东经》 《海内经》 续表 《海外南经》 续表 《海外西经》 《海外北经》 《海外东经》 《海外南经》 《海内西经》 《海内北经》 (原载《史学年报》第三期,1931年8月) (1) 禺京即禺疆,古代京疆音同。《海外北经》:“北方禹疆人面鸟身。珥两青蛇,践两青蛇。”正与禺虢形状丝毫无异。 (2) 老童即耆童,《西山经》:“又西一百九十里曰山,其上多玉而无石,神耆童居之,其音常如钟磬,其下多积蛇。” (3) 祝融有二,一为炎帝之后,另见《海外南经》:“南方祝融兽身人面乘两龙。” (4) 《海内经》:“又有不距之山,巧倕葬其西。” (5) 《大荒北经》:“叔均乃为田祖。” (6) 夸父有两,一为应龙所杀。《大荒北经》:“应龙已杀蚩尤,又杀夸父,乃去南方处之。故南方多雨。” 正文 第四章 胡惟庸党案考 胡惟庸事件是明代初叶的一件大事,党狱株连前后十四年,一时功臣宿将诛夷殆尽,前后达四万余人。(1)且因此和日本断绝国交关系,著之《祖训》。(2)另一方面再三颁布《昭示奸党录》《臣戒录》《志戒录》《大诰》《世臣总录》诸书,谆谆告谕臣下,以胡惟庸为前鉴。(3)到明成祖时代,还引这事件来诫谕臣下,勿私通外夷。(4)明代诸著作家的每一部提及明初史迹的著述中,都有这事件的记载。清修明史且把胡氏列入奸臣传。(5)在政治制度方面,且因此而永废丞相,分权于六部、五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6)在这事件的影响方面说,一时元功宿将皆尽,靖难师起,仅余耿炳文、吴祯等支撑御侮,建文因以逊国。(7)综之,从各方面说,无论是属于政治的,外交的,军事的,制度的,易代的,这事件之含有重大意义,其影响及于有明一代,则无可置疑。 《明史》记此事颠末云: 自杨宪诛,帝以惟庸为才,宠任之。惟庸亦自励,尝以曲谨当上意,宠遇日盛。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 大将军徐达深嫉其奸,从容言于帝。惟庸遂诱达阍者福寿以图达,为福寿所发。 御史中丞刘基亦尝言其短。久之,基病,上遣惟庸挟医视,遂以毒中之。基死,益无所忌。与太师李善长相结,以从女妻其从子佑。 学士吴伯宗劾惟庸既得危祸。自是势益炽。 其定远旧宅井中忽生石笋,出水数尺,谀者争引符瑞。又言其祖父三世冢上,皆夜有火光烛天。惟庸益喜自负,有异谋矣。 吉安侯陆仲亨自陕西归,擅乘传。帝怒责之曰:“中原兵燹之余,民始复业,籍户买马,艰苦殊甚。使皆效尔所为,民虽尽鬻子女,不能给也。”责捕盗于代县。平凉侯费聚奉命抚苏州军民,日嗜酒色。帝怒,责往西北招降蒙古,无功。又切责之,二人大惧。惟庸阴以权利胁诱二人,二人素戆勇,见惟庸用事,密相往来。尝过惟庸家,酒饮酣,惟庸屏左右言:“吾等所为多不法,一旦事觉,如何!”二人益惶惧,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军马。 又尝与陈宁坐省中阅天下军马籍,令都督毛骧取卫士刘遇贤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曰:“吾有所用尔也。” 太仆寺丞李存义者善长之弟,惟庸婿李佑父也。惟庸令阴说善长,善长已老,不能强拒,初不许,已而依违其间。 惟庸益以为事可就,乃遣明州卫指挥林贤下海招倭与期会。又遣元故臣封绩(8)致书称臣于元嗣君,请兵为外应,事皆未发。 会惟庸子驰马于市,堕死车下,惟庸杀挽车者。帝怒,命偿其死。惟庸请以金帛给其家,不许。惟庸惧,乃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谋起事,阴告四方及武臣从己者。十二年九月占城来贡,惟庸等不以闻,中官出见之,入奏。帝怒,切责省臣,惟庸及广洋顿首谢罪,而微委其咎于礼部,礼部又委之中书,帝益怒,尽囚诸臣,穷诘主者。未几赐广洋死。广洋妾陈氏从死,帝询之,乃入官陈知县女也。大怒曰:“没官妇女只给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给?”乃敕法司取勘。于是惟庸及六部堂属咸当坐罪。 明年正月,涂节遂上变告惟庸,御史中丞商暠时谪为中书省吏,亦以惟庸阴事告。帝大怒,下廷臣更讯,词连宁、节。廷臣言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可不诛。乃诛惟庸、宁并及节。 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至十八年李存义为人首告,免死安置崇明。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二十一年蓝玉征沙漠,获封绩,善长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发,捕绩下吏,讯得其状,逆谋大著。会善长家奴卢仲谦首善长与惟庸往来状,而陆仲亨家奴封帖木亦首仲亨及唐胜宗、费聚、赵雄(明按:“雄”当作“庸”,以赵庸封南雄侯致误,《李善长传》可证)三侯与惟庸共谋不轨。帝发怒,肃清逆党,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未靖云。(9) 惟庸通倭事,《明史》云: 先是胡惟庸谋逆,欲借日本为助,乃厚结宁波卫指挥林贤,佯奏贤罪,谪居日本,令交通其君臣。寻奏复贤职,遣使召之。密致书其王,借兵助己。贤还,其王遣僧如瑶率兵卒四百余人,诈称入贡,且献巨烛,藏火药刀剑其中。既至,而惟庸已败,计不行。帝亦未知其狡谋也。越数年,其事始露,乃族贤,而怒日本特甚,决意绝之,专以防海为务。(10) 与李善长谋逆事,《明史》云: 京民坐罪应徙边者,善长数请免其私亲丁斌等,帝怒按斌,斌故给事惟庸家,因言存义等往时交通惟庸状。命逮存义父子鞫之,词连善长云:“惟庸有反谋,使存义阴说善长,善长惊叱曰:‘尔言何为者?审尔,九族皆灭!’又使善长故人杨文裕说之云:‘事成当以淮西地封为王。’善长惊不许,然颇心动。惟庸乃自往说,善长犹不许。久之,惟庸复遣存义进说,善长叹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 或又告善长云将军蓝玉出塞至捕鱼儿海,获惟庸通沙漠使者封绩,善长匿不以闻。于是御史交章劾善长。而善长奴卢仲谦等亦告善长与惟庸通赂遗,交私语。狱具,谓善长元勋国戚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会有言星变,其占当移大臣,遂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诛之。而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等皆同时坐惟庸党死。而已故荥阳侯杨璟、济宁侯顾时等追坐者又若干人。帝手诏条列其罪,傅著狱词,为《昭示奸党三录》布告天下。(11) 谷应泰记胡惟庸被诛前又有云奇告变一事: 正月戊戌,惟庸因诡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临幸,帝许之。驾出西华门,内使云奇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 不能达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悟,乃登城望其第,藏兵复壁间,刀槊林立。即发羽林掩捕考掠,具状磔于市。(12) 综结以上的记载,胡惟庸党案的构成及经过是: (1)胡惟庸擅权罔上。 (2)谋刺徐达。 (3)毒死刘基。 (4)与李善长相结交通。 (5)定远宅井生石笋,祖墓夜有火光,因有异志。 (6)结陆仲亨、费聚为助。 (7)收纳亡命。 (8)令李存义、杨文裕说李善长谋逆。 (9)遣林贤下海招倭,倭使如瑶伪贡率兵为助。 (10)遣封绩称臣于元求援。 (11)惟庸杀挽车者,太祖责偿死。 (12)阻占城贡使,被罪。 (13)私给文官以入官妇女坐罪。 (14)涂节上变。商暠白其私事。 (15)请上幸第谋刺,为云奇所发。 (16)狱具伏诛。胡党之名起。 (17)林贤狱成。 (18)李善长被杀。 (19)对日绝交。 (20)胡党株蔓数万人,元功宿将几尽。 以下试参证中日记载,说明这一事件的真相和明代初叶中日间的国际关系。 胡惟庸党案的真相,到底如何,即明人亦未深知,这原因大概是由于胡党事起时,法令严峻,著述家多不敢记载此事。到了事过境迁以后,实在情形已被淹没,后来的史家只能专凭《实录》,所以大体均属相同。他事有不见于《实录》的,便只能闭户造车,因讹传讹,所以极多矛盾的同时记载。正因为这许多记载之暧昧矛盾,所以当时人便有怀疑它的。郑晓以为:“国初李太师、胡丞相、蓝国公诸狱未可知。”(13)王世贞是明代的一个伟大精核的史学家,他的话应该可信了,他说: 胡惟庸谋逆,阴约日本国贡使以精兵装巨舶,约是日行弑,即大掠库藏,泛舟大海,事泄伏诛。上后却日本之贡以此。(14) 他的儿子王士骐却不惜反对他的话,对这事件深为致疑,他以为: 按是年(十三年)诛丞相胡惟庸,廷臣讯辞第云使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而已。不至如野史所载,亦不见有绝倭之诏。本年日本两贡无表,又其将军奉丞相书辞意倨慢,故诏谕之。中云:“前年浮辞生衅,今年人来匪诚。”不及通胡惟庸事,何耶?近年勘严世蕃亦云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国史谓寻端杀之,非正法也。胡惟庸之通倭,恐亦类此。(15) 由此可见这事件的可信程度正如徐阶所授意的严世蕃狱词一样。按《明史》载世蕃狱具,徐阶以为彰主过,适所以活之,为手削其草。(16)略云: 曩年逆贼汪直勾倭内讧,罪在不宥。直徽州人,与罗龙文姻旧,遂送十万金世蕃所,拟为授官……龙文亦招聚王直通倭余党五百余人谋于世蕃。班头牛信亦自山海卫弃伍北走,拟诱致北虏,南北响应……(17) 于是覆勘实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其有显证”上,严家由是方倒。狱辞中通倭诱虏二事,恰好做胡惟庸事件的影子。 在以上所引的史料中,冲突性最显著的是《明史》所记涂节、商暠告变和《纪事本末》所记的云奇告变二事。因为假使前者是真,则惟庸已得罪被诛,无请临幸谋刺之可能。假使后者是真,则惟庸亦当日被诛,无待涂、商二人之告发。质言之,两件告发案必有一件是假,或者两件都假,断不能两件都真。现试略征群籍,先谈云奇事件。 谷应泰关于云奇的记载,确有所本。此事最先见于雷礼所引《国琛集》。(18)记述与谷氏小有异同。其文云: 太监云奇南粤人。守西华门,迩胡惟庸第,刺知其逆谋。胡诳言所居井涌醴泉,请太祖往观,銮舆西出,云虑必与祸,急走冲跸,勒马衔言状。气方勃崪,舌 不能达。太祖怒其犯跸,左右挝捶乱下,云垂毙,右臂将折,犹奋指贼臣第。太祖乃悟,登城眺顾,见其壮士披甲伏屏帷间数匝,亟返?殿,罪人就擒。召奇则息绝矣。太祖追悼奇,赐赠葬,令有司春秋祀之。墓在南京太平门外,钟山之西。 自后王世贞撰《胡惟庸传》即引此文,不过把“诳言所居井涌醴泉”改为“伪为第中甘露降”。(19)把地下涌出来的换成天上掉下来的罢了。邓元锡索性把他列入《宦官传》,以为忠义之首,不过又将名字改成奇云奇。(20)傅维麟本之亦为立专传(21),仍复其名为云奇。其他明清诸著述家如陈建(22)、严从简(23)、邓球(24)、尹守衡(25)、彭孙贻(26)、谷应泰(27),日人如饭田忠彦(28)等,均深信不疑,引为实录。 在上引的诸家记载中,有一个共通的可疑点。这疑点是云奇身为内使,所服务地点与胡惟庸第相近,他既知胡氏逆谋,为什么不先期告发,一定要到事迫眉睫,方才闯道报警呢?这问题彭孙贻氏把它弥缝解答了。他说: 时丞相胡惟庸谋大逆,居第距门甚迩。奇刺知其事,冀欲发未有路,适惟庸谩言所居井涌醴泉,邀上往赏,驾果当西出,奇虑必有祸,会走犯跸…… 总算勉强可以遮过读者的究诘。但据以上诸书所记,惟庸请明太祖到他家里来看醴泉或甘露的日子是洪武十三年正月戊戌。据《明史》惟庸即以是日被诛。(29)这样当天请客,当天杀头,中间并未经过审讯下狱的阶段,在时间上是否发生问题呢?这问题夏燮曾引《三编质实》证明其不可能,他说: 考《实录》正月癸巳朔,甲午中丞涂节告胡惟庸谋反,戊戌赐惟庸等死。若然,则正月二日惟庸已被告发,不应戊戌尚有邀帝幸第之事。(30) 我们在时间上的比较,已知此事非真。如再从事实方面考核,南京城高数仞,胡惟庸第据文中“壮士匿屏帷(或厅事)间”绝非无屋顶——露天可知(《有学集》一〇三引《明人纪载》说:南京城西华门内有大门北向,其高与诸宫殿等,后门薨栋具在,曰旧丞相府,即胡惟庸故第)。无论西华门离胡第怎样近(事实上愈近只能看屋脊),就譬如在景山山顶吧,故宫就在足下,除了黄澄澄的屋瓦以外,我们能看出宫殿内的任何事物出来吗?同理,胡第非露天,就使明太祖真有登过城这一回事,又何从知道胡第伏有甲兵,此甲兵且伏在厅事中,屏帷间! 据《国琛集》说胡惟庸第在西华门内——禁中。王世贞《旧丞相府志》颇疑其非是。考《昭示奸党第二录》载卢仲谦供,谓胡惟庸私第在细柳坊,按《洪武京城图志》:广艺街在上元县西,旧名细柳坊,一名武胜坊。又考《街市图》:广艺街在内桥之北,与旧内相近。则惟庸私第之不在禁中明甚。再按《实录》:丙午八月(1366)拓建康城;初旧内在建康旧城中,因元南台为宫,稍庳隘,上乃命刘基等卜地,定新宫于钟山阳。戊申正月(1368)自旧内迁新宫。由是知明太祖之迁居新宫在洪武元年,旧内固近惟庸第,新宫则在建康城北,云奇事件如在洪武十三年,则根本为不可能。 由以上的推断,云奇事件之无稽荒谬,已决然无可疑。不过这一传说又从何发生的呢?云奇与胡惟庸虽无关系,但这事件的本身是否有存在的可能性呢?这两疑问,何孟春氏的《云奇墓碑》(31)将给我们以一个满意的解答。 南京太平门外钟山西有内官享堂一区,我太祖高皇帝所赐,今加赠司礼监太监云公奇葬地也。案旧碑公南粤人,洪武间内使,守西华门。时丞相谋逆者居第距门甚迩,公刺知其事,冀因隙以发。未几,彼逆臣言所居井涌醴泉…… 公所遭谋逆者旧状以为胡蓝二党。夫胡惟庸之不轨在洪武十三年,蓝玉在二十六年,胡被诛后,诏不设丞相,至蓝十四年矣。春敢定以胡为是,以补旧碑之缺,备他日史官之考证。 可见胡惟庸谋逆的真相,明初人就不大清楚。旧碑阙以存疑,尚不失忠实态度。何孟春自作聪明,硬断定为胡惟庸,后此史官,虽以此事不见《实录》,亦援引碑文,定为信谳,自王世贞以下至彭孙贻、饭田忠彦等都笃信其事,因讹传讹,结果当然是到处碰壁,怎么也解释不出时间性与空间的不可能和事实上的矛盾了。钱谦益《明太祖实录辨证》三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嘉靖中朝廷因中人之请而加赠,何孟春据中人之言而立碑。”所谓中人,潘柽章以为是高隆。他说: 云奇事起于中官高隆等,相传为蓝玉时事。而何孟春从而附会之,以为玉未尝为丞相,故又移之胡惟庸。凿空说鬼,有识者所不道。(32) 他疑心云奇事件是由邵荣三山门谋逆之事衍变来的。他说: 然考之史,惟平章邵荣尝伏兵三山门内欲为变,上从他道还,不得发。与墓碑所称相类。三山门在都城西南与旧内相近,上登城眺察,难悉睹也。岂云奇本守三山门,讹而为西华耶?或云奇以冲跸死,而宋国兴之告变踵至耶?事有无不可知,史之阙文,其为是欤?(33) 《明史》所记之如瑶贡舶事,明清人记载极多。日人记载则多据中籍迻译,虽间有疑其支离者,亦仅及派使者之为征西或幕府,对于事实本身,则均一致承认。 关于胡惟庸通倭之明清人记述,其主要事实多根据《实录》及《大诰》,《明史》和《实录》更不过详略之异,大体一无出入。文中洋洋洒洒据口供叙述胡惟庸的罪状,于通倭投虏事,仅有二句: 惟庸使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又遣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请兵为外应。(34) 惟庸诛后数日,在宣布罪状的演词中,亦未提及通倭一字: 己亥,胡惟庸等既伏诛,上谕文武百官曰:“……岂意奸臣窃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譬堤防之将决,烈火之将然,有滔天燎原之势,赖神发其蠹,皆就殄灭……”(35) 于罢中书省诏中,亦只及其枉法挠政诸罪: 癸卯,罢中书省,诏曰:“……丞相汪广洋、御史大夫陈宁昼夜淫昏,酣歌肆乐,各不率职,坐视废兴。以致胡惟庸私构群小,夤缘为奸,或枉法以贿罪,或挠政以诬贤,因是发露,人各伏诛……”(36) 即在十六年后,太祖和刘三吾的谈话中,胡惟庸的罪状,也不过只是擅作威福和僭侈: 二十八年十一月上谓翰林学士刘三吾等曰:“奸臣胡惟庸等擅作威福,谋为不轨,僭用黄罗帐幔,饰以金龙凤纹。迩者逆贼蓝玉,越礼犯分,床帐护膝,皆饰金龙,又铸金爵为饮器,家奴至于数百,马坊廊房,悉用九五间数,僭乱如此,杀身亡家。”(37) 惟庸诛后七年,始于所颁《大诰》中提及林贤: 维十九年十二月望皇帝三诰于臣民曰:“……帝若曰前明州卫指挥贤私通惟庸,劫倭舶,放居倭,惟庸私使男子旺借兵私归贤,贤将辅人乱,不宁于黔黎,诛及出幼子。”(38) 在洪武二十八年九月所颁《祖训》中(39),方才正式列出惟庸通倭的记载,其文云: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与西北边境,互相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今将不征诸夷国名列后: 东北:朝鲜国 正东偏北: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 正南偏东:大琉球国 小琉球国 西南:安南国 真蜡国 暹罗国 占城国 苏门答剌 西洋国 爪洼国 湓亨国 白花国 三弗齐国 浡泥国(40) 考《明史·胡惟庸传》谓:“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查《实录》十九年十月条不载此事。胡惟庸罪状中之通倭一事,据史言发觉在十九年,其唯一之根据为当时官书《大诰三编》。据此则十九年以前不当有绝倭之事,而事实上则却相反。《祖训》之成,据《大事记》所言第一次编成于洪武二年。(41)第二次在六年五月。(42)第三次在二十八年九月,重定名为《皇明祖训》,其目仍旧,而更其《箴戒》章为《祖训》首章。(43)由是可知最后定本即仍洪武六年之旧,不过把原来《箴戒》章改成首章而已。胡惟庸事败在洪武十三年正月,通倭事发在十九年十月,不应先于洪武六年绝倭!细绎《祖训》文意,知其大旨不过戒子孙勿务远略损国威,所列不征之国,亦以其阻绝海洋,不易征服,于胡惟庸事,初无关涉。盖日本之被列为不征之国事在洪武六年以前,在洪武十九年到二十八年这时期中方把胡惟庸事加入,作为佐证。后来读史的人不留心,把不征之国和胡惟庸事因《祖训》先后放在一起,就混为一事,并误为有因果关系。因胡惟庸狱词和《大诰》所载,辗转附会,惟庸之通倭谋逆及明廷因之与日绝交数事,遂成信谳了。 《国朝列卿记》所记全用《实录》原文,明代向例于《实录》修成后即焚稿扃史馆中,不为外人所见。所以后来人的记载大部分可说都是根据《列卿记》这部书。 因为《皇明祖训》《大诰》和《实录》中的记载,出于朝廷。后来的史家便都一致相信,以为事实。自郑晓(44)、郎瑛(45)、章潢(46)、邓元锡(47)、茅瑞征(48)、茅元仪(49)、陈仁锡(50)、张复(51)、叶向高(52)、方孔炤(53)、黄道周(54)及《制御四夷典故》(55)诸书,一致以为太祖朝之中日绝交,是因为如瑶贡舶事件;如《苍霞草》所记: 已复纳兵贡艘中助逆臣胡惟庸,惟庸败,事发,上乃著《祖训》示后世毋与倭通。 《吾学编》《制御四夷典故》《皇明世法录》《图书编》诸书云: 十五年归廷用又来贡,于是有林贤之狱,曰故丞相胡惟庸私通日本,盖《祖训》所谓日本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也。是时惟庸死且三年矣。十七年如瑶又来贡,坐通惟庸,发云南守御。 渡边世《室町时代史》(二三五页)亦谓: 时明胡惟庸谋反,使宁波之指挥官请援于征西将军。征西府使僧如瑶率精兵四百余人伪入贡赴之。谋觉,胡惟庸伏诛,逮林贤狱起,我邦通谋事发觉,太祖大怒,尔后一时交通遂绝。 何乔远(56)、郑若曾(57)、严从简(58)诸人记林贤与如瑶之事迹较详尽,《名山藏·王享记》云: 丞相胡惟庸得罪惧诛,谋诸倭不轨,奏调金吾卫指挥林贤备倭明州。阴遣宣使陈得中谕贤送日本使出境,则诬指为寇以为功。贤听惟庸计,事觉,惟庸佯奏贤失远人心,谪居之倭中。既惟庸请宥贤复职,上从之。惟庸以庐州人李旺充宣使召贤,且以密书奉日本王借精锐人为用,王许之。贤还,王遣僧如瑶等率精锐四百余人来,诈献巨烛,烛中藏火药兵器。比至惟庸已败,上犹未悉贤通惟庸状,发四百余人云南守御……十五年惟庸事觉,上追怒惟庸,诛贤磔之。于是名日本曰倭,下诏切责其君臣,暴其过恶天下,著《祖训》绝之。 所记恰与《大诰》合。《筹海图编》亦采此说,而误以胡惟庸为枢密使,为王士骐所讥。(59)且以为先于洪武十六年诏绝日本,二十年如瑶事发,时代与各书歧异。日人辻善之助据之以为怀良亲王已于前四年卒,足证使非征西所遣。(60)书中标明日使为归廷用,足补何氏之缺: 日本使归廷用入贡方物,厚赏回还,明州备倭指挥林贤在京随驾,时交通枢密使胡惟庸,潜遣宣使陈得中密与设谋,令将归廷用诬为倭寇,分用赏赐。中书省举奏其罪,流贤日本。洪武十六年诏绝日本之贡。贤流三年,逆臣胡惟庸暗遣人充宣使,私往日本取回,就借练精兵四百,与僧如瑶来献巨烛,中藏火药兵具,意在图乱,上大怒,磔贤于市,乃降诏责其君臣,绝其贡。 《殊域周咨录》本之,而以为十三年发如瑶云南守御,林贤事发则在洪武二十年。日人饭田忠彦(61)、荻野由之(62)、辻善之助(63)、栗田元次及木宫泰彦(64)和德人希泊鲁秃(Sicboldt)(65)诸人所记大率根据以上所引。 李开先所记则与诸书微异,其所撰《宋素卿传》云(66): 自洪武年间因胡惟庸通倭密谋进寿烛,内藏刀箭。将夷以铜甑蒸死,绝其进贡。 这是他把永乐三年十一月日本使者自治倭寇的记载(67)和如瑶贡舶事件混在一起误为一事的错误。 以上诸家所记都属于胡惟庸使林贤通倭,如瑶伪贡事件。王世贞一流的史家所记,则与此异: 日本来贡使,私见惟庸,乃为约其王,令舟载精兵千人,伪为贡者,及期会府中,力掩执上,度可取,取之;不可,则掠库物泛舸就日本有成约。(68) 以下便接着叙云奇事件,把这两件事发生连带关系。他在另一记载中又说: 十三年丞相胡惟庸谋叛,令(日使)伏精兵贡艘中,计以表裹挟上,即不遂,掠库物,乘风而遁。会事露悉诛。而发僧使于陕西四川各寺中,著训示后世,绝不与通。(69) 又把这事件和如瑶发生关系。陈仁锡(70)、朱国桢(71)诸人都相信这一说,引为定谳。稍后谷应泰、夏燮等,便兼采两家矛盾之说,并列诸事,作最完备之记录。(72) 读了以上诸家记述之后,最后我们试一持与当时的官书一核,看到底哪些史料是可靠的,哪一些是不可靠的,《大诰三编》说: 前明州卫指挥林贤出海防倭,接至日本使者归廷用入贡方物。其指挥林贤移文赴都府,都府转奏,朕命以礼送来至京。廷用王事既毕,朕厚赏令归,仍命指挥林贤送出东海,既归本国。不期指挥林贤当在京随驾之时,已与胡惟庸交通,结成党弊。及归廷用归,惟庸遣宣使陈得中密与设计,令林指挥将廷用进贡舡只,假作倭寇舡只,失错打了,分用朝廷赏赐,却仍移文中书申禀。惟庸佯奏林指挥过,朕责指挥林贤就贬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庐州人充中书宣使李旺者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国王兵,假作进贡来朝,意在作乱。其来者正使如瑶藏主左副使左门尉右副使右门尉,率精兵倭人带甲者四百余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诛僇,其日本精兵,就发云南守御。洪武十九年朕将本人命法司问出造反情由,族诛了当。呜呼人臣不忠者如此!(73) 又云: 其指挥林贤年将六旬,又将辅人为乱,致黔黎之不宁,伤生所在,岂不得罪于天人者乎!遂于十九年冬十月二十五日将贤于京师大中桥及男子出幼者皆诛之,妻妾婢之。(74) 我们且不推敲这事件的本身是否可靠,明太祖这样一个枭桀阴忮的人的话——一面之词是否可信,光和其他的记载比较,至少以下几件事是明太祖或胡惟庸所未曾想及的。这几点是: (一)诈献巨烛,烛中藏火药兵器的聪明主意。 (二)日本贡使私见惟庸,约贡千人相助绑票的事。 (三)时间的矛盾。 (四)归廷用十五年之再贡发觉事。 (五)奏调林贤备倭明州事。 (六)三年前惟庸初由右丞改左,正得宠眷而反惧诛事。 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被诛时的罪状是: (一)毒死刘基。 (二)阻隔占城贡使。 (三)私给文臣以没官妇女。 (四)枉法挠政,朋比为奸。 刘基事据《明史》本传说: 基在京病时,惟庸以医来,饮其药,有物积腹中如拳石。其后中丞涂节首惟庸逆谋,并谓其毒基致死云。(75) 据《胡惟庸传》,则惟庸之毒基,实为太祖所遣: 御史中丞刘基亦尝言其短,久之,基疾,上遣惟庸挟医视,遂以毒中之。 据《行状》所述,基未死前且曾以被毒状告太祖,太祖不理: 洪武八年正月,胡丞相惟庸以医来视疾,饮其药二服,有物积腹中如拳石,遂白于上,上亦未之省也,自是疾遂笃。三月上以公久不出,遣使问之,知其不能起也,特御制文一通,遣使驰驿送公还乡,里居一月而薨。(76) 即由史臣纂修之《实录》,也说太祖明知刘基被毒事: 御史中丞涂节言前诚意伯刘基遇毒死,广洋宜知状。上问广洋,广洋对以无是事。上颇闻基方病时,丞相胡惟庸挟医往候,因饮以毒药。乃责广洋欺罔,不能效忠为国,坐视废兴……(77) 由上引诸记载,参以《明史·刘基传》所叙胡惟庸与基之宿怨,乘隙中伤,太祖对基怀疑事。可知胡惟庸之毒基,确受上命,所以刘基中毒后,虽质言情状,亦置不理。并且派人看他会不会死,直到确知他必定要死,方派人送他回家。我们看汪广洋之死是为涂节告发,胡惟庸之被罪,也和刘基死事牵连,但在宣布胡氏罪状时,却始终没提起这事。由此可见“欲盖弥彰”,涂节之所以与胡惟庸骈戮东市,其故亦正在是。 关于阻隔占城贡使事,《明史》云: 洪武十二年占城贡使至都,中书不以时奏,帝切责丞相胡惟庸、汪广洋,二人遂获罪。(78) 《实录》载此事较详,其文云: 十二年九月戊午,占城国王阿答阿者遣其臣阳须文旦进表及象马方物,中书臣不以时奏。内臣因出外,见其使者以闻,上亟召见,叹曰:“壅蔽之害,乃至此哉!”因敕责省臣曰:“朕居中国,抚辑四夷,彼四夷外国有至诚来贡者,吾以礼待之。今占城来贡方物既至,尔宜以时告,礼进其使臣,顾乃泛然若罔闻知,为宰相辅天子出纳帝命,怀柔四夷者固当如是耶!”丞相胡惟庸、汪广洋等皆叩头谢罪。(79) 《明史》言:“帝怒,切责省臣,惟庸及广洋顿首谢罪,而微委其咎于礼部,礼部又委之中书,帝益怒,尽囚诸臣,穷诘主者。”《高皇帝文集》卷七载《向中书礼部慢占城入贡第二敕》云: 敕问中书礼部必欲罪有所证。古有犯法者犯者当之,此私罪也。今中书礼部皆理道出纳要所,九月二十五日有慢占城入贡事,向及省部,互相推调,朕不聪明,罪无归著,所以囚省部,概穷缘由,若罪果有所证,则罪其罪者,仍前推调,未得释免。旨意极严重,接着就是涂节上变告反,由此可见惟庸已于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狱,到十二月又发生汪广洋妾陈氏从死事,再下法司取勘,涂节窥见太祖有欲杀之意,逢迎上变,遂于次年正月被诛。 庚午诏书中所指的“枉法朋比”,《明史》所记无实事可征。李善长狱后数年方发觉,此时当不能预为周纳。惟吴伯宗事别见其本传云: 胡惟庸用事,欲人附己,伯宗不为屈。惟庸衔之,坐事谪居凤阳,上书谕时政,因言惟庸专恣不法,不宜独任,久之必为国患,辞甚剀切。帝得奏召还,赐衣钞。(80) 则伯宗自以坐事谪徙,亦未尝得“危祸”也。刘崧事见《高皇帝文集》七《召前按察副使刘崧职礼部侍敕》云: 奸臣弄法,肆志跳梁,拟卿违制之责。迩者权奸发露,人各伏诛。卿来,朕命官礼部侍郎,故兹敕谕。 其朋比事,当时人的记载,《国初事迹》中,有这样一条: 杨宪为御史中丞。太祖尝曰:“杨宪可居相位。”数言李善长无大才。胡惟庸谓善长曰:“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宪因劾汪广洋不公不法,李善长奏排陷大臣,放肆为奸等事,太祖以极刑处之。(81) 刘辰曾佐太祖戎幕,所记当得之见闻,较可征信。且善长、惟庸均为淮人,惟庸之进用,又为善长所援引,为保全禄位树立党援计,其排斥非淮系人物,又为势之所必至。不过据这一条史料的引证,也仅能证明惟庸之树党而已。《高皇帝文集》卷十六《跋夏珪长江万里图》文中有指摘惟庸受赃语,不过尽他所能指摘的也还不过是一幅不甚著名的图。其文云: 洪武十三年春正月奸臣胡惟庸权奸发露,令法司捕左右小人询情究源,良久,人报左丞赃贪淫乱甚非寡欲。朕谓来者曰:果何为实,以验赃贪?对曰:前犯罪人某被迁,其左相犹取本人山水图一轴,名曰《夏珪长江万里图》。朕犹未信,遣人取以验,去不逾时而至,吁!微物尚然,受赃必矣。 促成惟庸谋反的动机,据《明史》说是: 会惟庸子乘马于市,堕死车下,惟庸杀挽车者,帝怒,命偿其死。惟庸请以金帛给其家,不许。惟庸惧,乃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谋起事,阴告四方及武臣从己者。 此文全据《实录》,而略其下一段。今补列如下: 上日朝,觉惟庸等举措有异,怪之,涂节恐事觉,乃上变告。(82) 据上文所申述,我们知道惟庸于十二年九月下狱取勘,《实录》所记太祖自己在朝堂上觉察惟庸举措,事实上为不可能。《宪章录》(83)《皇明法传录》(84)诸书因其矛盾,舍去不录,《明史》因之。我们如再细心检讨一下,就可以知道不但《实录》之事后增饰和《明史》诸书之截短取长是靠不住,即其所记之惟庸子死事,也是同样叫人不敢相信。如王世贞记惟庸狱起前之所谓促成谋反之动机云: 会其家人为奸利事,道关榜辱关吏,吏奏之,上怒,杀家人,切责,丞相谢不知乃已。 又以中书违慢,数诘问所由。惟庸惧,乃计曰:“主上鱼肉勋旧臣,何有我耶!死等耳,宁先发,毋为人束,死寂寂。”(85) 同样是在叙述同一事件,并且用同一笔法,但所叙的事却全不相符,一个说是惟庸子死,一个说是惟庸家人被诛。显见这两种不同的记载是出于两种不同的来源,由此又可知胡惟庸事件在明嘉靖以前是怎样一个纷乱矛盾的样子了。 《高皇帝文集》卷七有《谕丞相枉序斑敕》,所谓丞相当即指惟庸言,但细绎敕意,亦只是责其刑罚不中而已。敕云: 传曰: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今日序斑奏,昨晚一使自山西至,一使自太仓来省,引进将至与姓名,且曰郎中教只于此处候丞相提奏引见,已而终不见,郎中复唤,于是不敢引见,是有丞相怪责,不由分诉,刑及二十而肤开,甚枉之。因序斑奏枉,试释之,若为上者教人正其事而后罪人不行,此果刑罚之中乎? 总之,在上文所引述的史料中,我们找不出有“谋反”和“通倭”“通虏”的具体的记载。这正好像一个故事,时代越后,故事的轮廓便越扩大,内容也越充实。到了洪武二十三年后胡惟庸的谋反便成铁案,装点得有条有理了。钱谦益引《昭示奸党三录》说: 自洪武八年以后,惟庸与诸公侯约日为变,殆无虚月,或候上早朝,则惟庸入内,诸公侯各守四门,或候上临幸,则惟庸扈从,诸公侯分守信地,皆听候惟庸调遣,期约举事。其间或以车驾不出而罢,或以宿卫严密,不能举事而罢,皆惟庸密遣人麾散,约令再举,五年之中,期会无虑二百余。(86) 考《太祖本纪》胡惟庸以洪武六年七月壬子任右丞相,十年九月辛丑改左。(87)其时惟庸正被恩眷,得太祖信任。《高皇帝文集》二载是时《命丞相大夫诏》:“朕平天下之初,数更辅弼,盖识见浅薄,任非其人。前丞相汪广洋畏懦迂滑,其于申冤理枉,略不留意。以致公务失勤,乃黜为岭南广省参政,观其所施,察其自省。今中书久阙丞相,御史台亦阙大夫,揆古稽今,诚为旷典,特命左丞相胡惟庸为中书右丞相,中丞陈宁为右御史大夫。且惟庸与宁自广洋去后,独署省台,协诚匡济,举直措枉,精勤不怠,故任以斯职。播告臣民。”云云。据《奸党录》所言,则不特《实录》所记惟庸诸谋叛动机为子虚,即明人诸家所言亦因此而失其立足点。因为假使惟庸已蓄意谋叛,其行动且早至被诛之五年前,且屡试屡败,则何以史文又曲为之隐?于《奸党三录》所云“五年之中期会为变无虑二百余次”一事至不著一字!何以《明史》及《弇州别集》诸书仅著其“以祥瑞自喜有异谋”“令费聚陆仲亨收集军马”“收集亡命”“通倭欵虏”“被责谋起事”诸近疑似暧昧之刑法上所谓“意图”的记载,而及略其主要之已举未遂行为! 《实录》记李善长狱事,尤暧昧支离,使人一见即知其捏造。盖其所述谋反情事,皆援据当时狱辞,其不可信,又无待究诘。且即以所叙和《昭示奸党录》所条列善长诸招一校,亦有未核。(88)《实录》云: 太仆寺丞李存义者,善长之弟,惟庸之婿父也。以亲故往来惟庸家。惟庸令存义阴说善长同起,善长惊悸曰:“尔言何为者!若尔,九族皆灭。”存义惧而去,往告惟庸,惟庸知善长素贪,可以利动。后十余日,又令存义以告善长,且言事若成,当以淮西地封公为王,善长虽有才能,然本文吏计深巧,佯惊不许,然心颇以为然,又见以淮西之地王己,终不失富贵,且欲居中观望,为子孙后计,乃叹息起曰:“吾老矣,由尔等所为。”存义还告,惟庸喜,因过善长,善长延入,惟庸西面坐,善长东面坐,屏左右欵语良久,人不得闻,但遥见颔首而已。惟庸欣然就辞出,使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又遣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请兵为外应。(89) 《明史》别据明人所记以为说善长以封王者为其故人杨文裕。(90)于其冤抑,特载解缙所代草之王国用奏疏剖解甚明。(91)钱谦益据当时招辞谓: 洪武十年九月惟庸以逆谋告李存义,使阴说善长,未得其要领。乃使其旧人杨文裕许以淮西地封王,是年十一月,惟庸亲往说善长,善长犹趑趄未许,即国史所记惟庸西面坐善长东面坐者是也。然此时善长未许,至十二年八月,存义再三往说,善长始有:我老了你每自做之语。(92) 在上载的两项文件的矛盾中,最显著的是时间问题。《实录》说惟庸几经游说善长,得其赞许后,方进行通倭欵虏二事,《实录辨证》据当时口供考定为洪武十二年八月事。惟庸被诛在次年正月,离定谋只是五个月间的事。下狱在九月,离定谋更仅一月。据《明史·日本传》《名山藏·王享记》《筹海图编》诸记载,惟庸先遣林贤为明州卫指挥,再佯奏其罪谪日本,使交通其君臣,再请宥贤复职,以李旺召之,且以密书奉日本王借精锐人为用。然后有如瑶藏主之贡舶事件。林贤在日本的时间,《大诰三编》和《筹海图编》都说是三年。其回国在洪武十六年后,这当然是不可靠。(郑若曾连胡惟庸卒年都弄不清楚,以为是洪武二十年间事。)不过无论如何,照那时代的航海情形,这一来一往总非一二月可办。据雷礼记如瑶第一次来华之时日为洪武十四年七月戊戌(93),正值惟庸败后一年,事颇巧合。不过我们所注意的是胡惟庸能否在死后再派人去召回林贤,在定谋和被诛的五个月中要容纳至少要三年以上的时间才办得到的事实是否可能?通倭事发的年月据《明史》说是在洪武十九年十月,但除当时的官书《大诰》外,我们翻遍《实录》也找不出有这项记载的存在。即在钱谦益所引胡党供词中亦不及此事。同时在日本方面,除了引征中国的记载外,亦不著如瑶使节之任何事实。甚至在中日双方的若干记载中,有的连日本使者和派遣者的本身都有无数异说。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很明显的,此种不被当事人所注意的时间问题,因为事实的本身,出于故意捏造或附会,事后编制,只图假题入罪,便不能顾及时间上的冲突。更因为所附会周纳的故事见于朝廷所颁发的《大诰》,大家不敢不相信,载诸记录,因讹传讹,遂成铁案了。 惟庸私通外夷的第二件事是通虏。《明史》说: 遣故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嗣君,请兵为外应……二十一年蓝玉征沙漠,获封绩,善长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发,捕绩下吏,讯得其状,逆谋大著。 《李善长传》亦言: 将军蓝玉出塞至捕鱼儿海,获惟庸通沙漠使者封绩,善长匿不以闻。 嗣后王世贞(94)、朱国桢(95)诸人所记,均据之以封绩为元臣或元遗臣。这一些记载的根据都很有来历,《实录》记: 封绩河南人,故元臣来归,命之官,不受,遣还乡又不去,谪戍于边,故惟庸等遗书遣之。惟庸诛,绩惧不敢归,蓝玉于捕鱼儿海获绩,善长匿不以奏。 按《昭示奸党录》所载封绩供词: 封绩招云:“绩系常州府武进县人。幼系神童。大军破常州时被百户掳作小厮,拾柴使唤。及长,有千户见绩聪明,招为女婿。后与妻家不和,被告发迁往海南住。因见胡、陈擅权,实封言其非;为时中书省凡有实封到京,必先开视,其有言及己非者即匿不发,仍诬罪其人。胡丞相见绩所言有关于己,匿不以闻,诈传圣旨,提绩赴京,送刑部鞫问坐死。胡丞相著人问说,你今当死,若去北边走一遭,便饶了你。绩应允,胡丞相差宣使送往宁夏耿指挥(忠)、居指挥、于指挥(琥)、王指挥等处,耿指挥差千户张林、镇抚张虎、李用转送亦集乃地面,行至中途,遇达达人爱族保哥等就与马骑,引至火林,见唐兀不花丞相,唐兀不花令儿子庄家送至哈剌章蛮子处,将胡丞相消息备细说与:著发兵扰边,我奏了将京城军马发出去,我里面好做事。” 《国史考异》二引《庚午记书》亦云: 于琥(都督于)显男。先在宁夏任指挥时,听胡、陈分付,囚军封绩递送出京,往草地里通知消息。后大军克破胡营,获绩究问,二人反情,由是发觉。 与《实录》《明史》《弇州别集》《开国臣传》及明代诸记载家如黄金(96)、陈仁锡(97)、何乔远、雷礼诸人所言无一相合。由是知不但封绩非元臣,非河南人,非胡惟庸亲信,且与李善长亦始终无涉。不但上述诸正史及野记无一可信,即上引之封绩供词亦不必实有,因为明代兵制初不集中兵力于首都,而于沿边要隘及内部冲区设卫分镇,明初尤重视北边防务,以燕王棣守北边,隶以重兵,自后九边终明一代为防虏重镇。即有侵轶,初无用于京军之调动,假使真有封绩使元这一件事,胡惟庸自身任军国大政,反说出这样荒谬绝伦的话,理宁可通! 由上引证,可知所谓通倭通虏都是“莫须有”的事。上文曾说过:胡惟庸事件正像一个在传说中的故事,时间越后,故事的范围便越扩大。根据这个原则,我们试再检校一下胡惟庸私通外夷这一捏造的故事的范围的扩大。 在时代较前的记载中,胡惟庸私通外夷的范围,仅限明代一代所视为大患的“南倭北虏”。稍后便加上一个三佛齐,再后又加上一个卜宠吉儿,最后又加上一个高丽。 《太祖实录》洪武三十年中,载胡惟庸通三佛齐事: 三十年,礼部奏诸番国使臣客旅不通。上曰:“……近者安南、占城……西洋、邦嗒剌等凡三十国,以胡惟庸谋乱,三佛齐乃生间谍,绐我使臣至彼。爪哇国王闻知其事,戒饬三佛齐,礼送还朝。是后使臣商旅阻绝,诸国王之意,遂尔不通……” 于是礼部咨暹罗王曰:“……我朝混一之初,海外诸番莫不来庭。岂意胡惟庸造逆,通三佛齐,乃生间谍,给我信使,肆行巧诈……可转达爪哇,俾以大义告于三佛齐,三佛齐原系爪哇统属,其言彼必信,或能改过从善,则与诸国咸礼遇之如初,勿自疑也。”(98) 永乐五年诏敕陕西官吏,又有通卜宠吉儿事: 八月敕陕西行都司都司都指挥陈敬等及巡按监察御史,禁止外交。 上曰:“臣无外交,古有明戒,太祖皇帝申明此禁,最为严切。如胡惟庸私往卜宠吉儿,通日本等处,祸及身家,天下后世,晓然知也……”(99) 高岱记太祖朝事,说胡惟庸和高丽也有关系: 十七年甲子三月上因高丽使来不遵臣礼,以贿结逆臣胡惟庸,事觉,遣其使还。以敕谕辽东守将唐胜宗、叶升,令绝高丽,勿通使命。(100) 这样,胡惟庸私通外夷,东通日本高丽,西通卜宠吉儿,南通三佛齐,北通沙漠,东西南北诸夷,无不与胡惟庸之叛逆,发生关系。 如瑶贡舶事件,记载纷纭,多不可信。举其矛盾处之显著者如使节之派遣者或以为征夷将军源义满,或以为征西将军怀良亲王。明人如郑晓(101)、雷礼(102)、章潢(103)、何乔远(104)、李言恭(105)、陈仁锡(106)、王士骐(107)、邓元锡(108)、茅瑞征(109)、严从简(110)、方孔炤(111)诸人均以为助胡惟庸谋逆者为怀良亲王。茅元仪、叶向高诸人则以为派遣如瑶来华者为征夷将军。《日本考》云: 十三年再贡皆无表,以其征夷将军源义满所奉丞相书来,书倨甚,命锢其使。明年复贡,命礼臣为檄,数而却之。已复纳兵贡艘中助逆臣胡惟庸。惟庸败,事发,上乃著《祖训》示后世,毋与倭通。(112) 此以贡舶之来为在十四年后,时胡惟庸已死垂二年,叶向高所记全同。(113)日人松下见林采其说,谓: 明太祖答日本征夷大将军曰“前奉书我朝丞相”,丞相谓胡惟庸也。又《武备志》曰:“征夷将军源义满所奉丞相书来,已复纳兵贡艘中助胡惟庸。”观此则义满助胡惟庸者也。(114) 荻野由之反之,肯定如瑶为怀良所遣。(115)希泊鲁秃则不特坚持怀良遣使之说,且著其遣使之年为元中元年(洪武十七年,1384)并云: 胡之谋图被发觉,诛三族,如 (即如瑶,刊讹)不知入明,故被捕流云南,数年之后,被宥归国。(116) 小林博氏亦主是说,且记此阴谋之发觉时间为弘和二三年间(明洪武十五六年,1382—1383)。(117)辻善之助则误据《筹海图编》所记,以贡舶为洪武二十年事,而断云: 时怀良亲王死已四年,良成亲王继任,无出兵海外之余裕,此事恐为边陲倭寇之首魁所为。(118) 他知道怀良的卒年,因以断定贡舶非其所遣,同时他却忘记了胡惟庸也已死了八年,这事如何能同胡惟庸发生联系!木宫泰彦亦主二十年之说,且以怀良之遣使事为必有。他说: 此所指日本国王系指怀良亲王,细读《明史》,自能了解。此事不见于日本国史,但弘和元年曾有为亲王使者抵明之僧,由当时亲王对明之强硬态度,与弘安以来养成之冒险的风气推之,想必有此事也。(119) 所说纯据想象,虚构楼阁,不足置信。 在另一方面的各家记载分歧,也不一而足,如如瑶贡舶所纳兵士或以为四百人(《名山藏》《明史》诸书),或以为千人(《弇州别集》《献征录》诸书);通倭之经过,或以为使林贤下海招约(《明史》),或以为适日本贡使来因与私约(《弇州别集》);林贤狱具或以为在洪武十九年十月(《明史》),或以为在洪武十五年(《皇明书》《制御四夷典故》《皇明世法录》),或以为在二十年(《殊域周咨录》);如瑶末次来华或以为在十七年(《皇明书》),或以为在十九年(《大政记》),或以为在二十年(《筹海图编》);如瑶末次来华之谪徙地方或以为发陕西(《明史纪事本末》),或以为发云南(《名山藏》《殊域周咨录》),或以为发川陕(《日本国志》);如瑶所率精兵或以为尽被诛夷(《献征录》《明史纪事本末》),或以为尽发云南守御(《皇明书》《名山藏》)。种种歧异矛盾,指不胜屈。 如瑶贡舶事在《日本国史》既无足征,中籍所记又荒唐如此,由此可知这本是一件莫须有的事,如瑶即使真有其人,也不过只是一个通常的使僧,或商贩,和胡惟庸党案根本无关。 向来中日两方的记载都以为明初中日绝交的主要原因是如瑶贡舶事件。上文既已论及如瑶贡舶之莫须有,以下试略一述中日初期交涉之经过,以说明其绝交前后之情势,从反面证明在此情势中实无容纳如瑶贡舶事件之可能。 明初中日两方之所以发生外交关系的原因,在中国方面是因为倭寇出没,请求制止,在日本方面则可说完全是基于经济的关系。 《明史》说: 明兴,高皇帝即位,方国珍、张士诚相继诛服,诸豪亡命往往纠岛人入寇山东滨海州县。(120) 日本在王朝之末,纪纲大乱,濑户内海,海贼横行,至镰仓时代不绝。南北争乱之顷,其势逾逞。伊豫之住人村上三郎左卫门义弘者统一近海海贼为之首长,义弘死后,北昌显家之子师清代为首长,率其党以掠夺为事。(121)入寇者以萨摩、肥后、长门、三州之人居多,其次则大隅、筑前、筑后、博多、日向、摄摩、津州、纪伊、种岛,而丰前、丰后、和泉之人亦间有之,盖因商于萨摩而附行者,其来或因贡舶,或因商舶。(122)随风所之,南至广东,北至辽阳,无不受其荼毒。(123)由是海防成明代大政,设戍置寨,巡捕海倭,东南疲于奔命。(124) 明廷要解决倭患,只有三个办法:上策是用全国兵力,并吞日本以为藩属,倭患不扫自除。中策是以恩礼羁縻,示以小惠,许以互市,以其能约束国人为相对条件。下策是不征不纳,取闭关政策。努力防海,制止入犯。在这三个办法中,最难办到的是下策。因为中国海岸线延长二万里,倭寇可以随处侵入,中国却没有这财力和兵力来到处设防,即使可能,兵力太单了也不济事。上策也感觉困难,因为中国是一个大陆国,没有强大的海军,要征服这一倔强的岛国,简直办不到。并且基于过去隋、元二代的历史教训,也不敢轻易冒这大险。元吴莱曾作了一篇《论倭》的文章,反复地说明伐倭之无益和大海之阻隔,要征服它是不可能的事。他建议应当遣使往谕,以外交的手腕去解决倭寇问题。(125)这篇文章影响到明代的对日政策,明太祖差不多全盘地接受了他对元朝的劝告和建议,毅然地抛弃上策,把日本列为十五不征之国之一,著在《祖训》。 但是,一个国家要能行使它的统治权,先决问题是这个国家的统一。不幸在这时期,日本国内却陷于南北分裂的对峙局面,政治上的代表人物,在北朝是征夷将军源义满,在南朝是征西将军怀良亲王,北朝虽愿和中国通商,解决它财政上的困难,南朝却以倭寇为利,且以政治地位的关系,也不肯让北朝和明有任何外交关系。以此,明廷虽经几度的努力,终归无效,结果仍不得不采取下策,行闭关自守之计。 第一次的倭寇交涉完全是恐吓性质,洪武二年三月明廷派吴用、颜宗鲁、杨载、吴文华使日,到征西府责以倭寇责任诏书云: ……间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害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奉表来庭,不臣则修兵自固,永安境土,以永天休。如必为寇盗,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图之。(126) 怀良的答复是杀明使五人,拘留杨载、吴文华两人三个月方才放回。(127) 三年三月又作第二次交涉,以莱州府同知赵秩往谕,委婉劝导中含有恐吓的意味,诏书说: ……蠢尔倭夷,出没海滨为寇,已尝遣人往问,久而不答,朕疑王使之故扰我民,今中国奠安,猛将无用武之地,智士无所施其谋,二十年鏖战精锐,饱食终日,投食超距,方将整饬巨舟,致罪于尔邦,俄闻被寇者来归,始知前日之寇,非王之意,乃命有司暂停造舟之役。 呜呼!朕为中国主,此皆天造地设,华夷之分。朕若效前王恃甲兵之众,谋士之多,远涉江海,以祸远夷安靖之民,非上帝之所托,亦人事之不然。或乃外夷小邦故逆天道,不自安分,时来寇扰,此必神人共怒,天理难容,征讨之师,控弦以待;果能革心顺命,共保承平,不亦美乎!……(128) 一面又派前曾使日之杨载送还捕获之日本海贼僧侣十五人,想用示惠的手腕,使日本自动地禁捕倭寇。(129)这一次的交涉,总算博得相当的成功。洪武四年十月怀良遣其臣僧祖来进表笺,贡方物,并僧九人来朝。又送至明州、台州被掳男女七十余口。(130) 日使祖来到南京后,明廷向之经过几度的咨询,才恍然知日本国内分裂情形,怀良并非日本国王,以前几次的交涉,不幸都找错了对手。(131) 明廷于是改变方针,想和北朝直接交涉。洪武五年五月特派僧仲献祖阐、无逸克勤为使,以日僧椿庭海寿、权中巽为通事,使者一行八人,送祖来回国。(132)先是建德二年(洪武四年)肥后守菊池武光奉怀良亲王起兵谋复筑紫,与今川贞世(了俊)战于镇西,败绩,贞世寻为镇西探题,势力方盛。(133)怀良由博多移于肥后之菊池。(134)明使一登岸,新设的北朝守土官见其与祖来同来,以为是征夷府向中国乞师回来的使节,因加以拘辱。(135)不久即遣送至京,滞留二月,始就归途。(136)途经征西府,怀良愤其秘密入京,及颁示大统历有使奉正朔之意,复加拘辱。(137)七年五月始还南京。(138) 这一次对北朝交涉的结果,北朝因连年征战,帑藏奇绌,正盼能和中国通商,解决财政上的困难,所以明使一至京,便完全容纳禁倭之请,一面因征西府梗中日商道,派兵来攻。(139)一面派僧宣闻溪(?州太守圆宣)净业喜春备方物来贡,又送还所掳中国及高句丽民百五十人。这是征夷府第一次遣明的使节,不幸因无正式国书,征南之举又失败,道路不通,被明廷疑为商人假冒,以拒绝接待。(140) 同年大隅守护之岛津氏久和征西府之菊池武政都遣使来贡,冀图通商,明廷以其非代表国家,且不奉正朔,均却之。又以频入寇掠,命中书移牒责之。(141) 洪武八年七月征西府遣僧延用文圭(归廷用,圭廷用)奉表贡马及方物,表词倔强负固。(142)此时明廷对日方有进一步之了解,他们知道日本南朝在利用倭寇,万不肯加以禁止,自闭财源。北朝虽极盼通商,并愿禁倭,但为南朝所阻,无力制止,其他派使入贡者又全是不能代表政府的大名藩士和唯利是图的商人。外交解决的途径至此全穷,在事实上不能不放弃中策,予日本以经济上的封锁,一面严修海防为自卫之计了。 明廷虽已决计绝日,但在表面上仍和日本派来的正式使节虚与委蛇,希望能得外交上的转机。洪武十三四年间和征夷、征西两方打了几次笔墨官司。(143)征西府的挑战倔强态度,给明廷以极大的侮辱。明廷极力容忍。(144)以后通使较稀,但仍未完全断绝外交关系。西元1383年怀良亲王死,北朝势旺,忙于国内之统一运动,和明廷的关系因之暂时停止。 根据以上简约的叙述,可知明初即已列日本为十五不征之国之一,其地位和朝鲜、安南、爪哇、渤泥诸国同。明廷之所以决意绝日的原因是倭寇频繁,日政府不能禁止,无再向请求或恫吓之必要。且绝日的动机肇于洪武八年,在三次交涉失败之后,在胡惟庸死前五年。胡氏死后中日亦未完全断绝国交,时有使节往来。洪武十九年后的中日关系疏淡,则以倭患较稀,日本国内政治势力发生变化之故。由此可知一切关于胡惟庸和明初中日国际关系之传说,均系向壁虚造,毫无根据。 据上文所论证,我们知道关于中日关系部分: (一)明初明廷通好日本的真正原因,纯为请其禁戢倭寇。在日本方面,征西府借海贼寇掠所得支撑偏局,一面虚与明廷委蛇,借得赏赐贸易之大利,故态度倔强,有恃无恐。征夷府亟盼能和明廷缔结正当的外交关系,盼能因而达通商的愿望,但因政局不统一,且阻于南朝之割据,没有禁倭的力量。兼之明廷数度来日的使节,都因不明国情而发生严重的误会。日本使节则因其非代表整个国家,不能禁倭,且有时无正式国书和商人冒名入贡因而入寇的暌隔,使明廷不敢接待。在明初十数年中虽努力交涉,用尽外交上恫吓讲理示惠的能事,但倭寇仍不因之少减,对方仍蛮不讲理,明廷不得已,改采下策,却仍藕断丝连,企图贯彻前策。 (二)明太祖列日本于十五不征之国,事在洪武六年以前,和如瑶贡舶及绝交事根本无关。 (三)如瑶贡舶事纯出捏造。即使有如瑶其人,亦与胡案无任何连属。 (四)林贤下海招倭事,据记载上之矛盾及时间上之不可能,亦可决为必无。虽证出官书,不足置信。 关于胡案部分: (一)云奇事件出于中人附会,也许即由邵荣谋叛事转讹。 (二)刘基被毒,出于明太祖之阴谋。胡惟庸旧与刘基有恨,不自觉地被明太祖所利用,胡下狱后涂节窥见明太祖欲兴大狱之意旨因以此上告,商暠亦受朝廷指,发其阴事,胡案因起。同时涂节等因触明太祖私隐,亦被杀灭口。 (三)占城贡使事及汪广洋妾从死事都只是胡惟庸和廷臣连带下狱的偶然口实,不过借此使人知胡失宠,无形中示意言官使其攻击胡氏,因以罗织成狱的一个过程而已。 (四)李善长狱与封绩使元事根本无关系。《明史》诸书所记封绩事最荒谬不可信。李善长之被株连,其冤抑在当时解缙所代草之王国用疏辞辨之甚明。 胡惟庸的本身品格,据明人诸书所记是一个枭猾阴险、专权树党的人。以明太祖这样一个十足自私惨刻的怪杰自然是不能相处在一起。一方面深虑身后子懦孙弱,生怕和他自己并肩起事的一般功臣宿将不受制驭,因示意廷臣,有主张地施行一系列的大屠杀,胡案先起,继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复继以蓝案。胡惟庸的被诛,不过是这一大屠杀案的开端。 胡案的组织过程,根据当时的公私记载,很显然地摆露在我们的面前。在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这条文拿来杀胡惟庸有余,要用以牵蔓诸勋臣宿将却未免小题大做。在事实上有替他制造罪状的必要。明代的大患是南倭北虏,人臣的大罪是结党谋叛,于是明太祖和他的秘书们便代替胡氏设想,巧为造作,弄一个不相干的从未到过北边的江苏人封绩,叫他供出胡惟庸通元的事迹,算作胡党造反的罪状。后来又觉得有破绽,便强替封绩改籍为河南人,改身份为元遗臣,又叫他攀出李善长,引起第二次屠杀。一面又随便拣一个党狱中人林贤,捏造出一串事迹,算他通倭。恰巧胡惟庸死后不久,日使或日商来华因无国书被明廷诘责,他们就把这两件事并为一事,装点成有因果关系,再加上洪武六年前所纂的《皇明祖训》中的文证,这反情便成铁案了。同时中日关系因倭寇问题恶化,明廷感于外交的失败,不得不采取下策,闭关自守,却又不愿自承失败,贻讥藩属,就大事宣传名正言顺地把绝倭的责任委在莫须有先生的如瑶头上。为取信于天下后世计,又把事特别写在《大诰》中叫全国人读,一面又在《祖训》首章加入小注,于是胡惟庸之通虏通倭,成为信谳,明廷也从此脱卸了外交失败的耻辱。 除上文所说的政治的国际的关系之外,胡案构交的因素,还有经济的阶级的关系在鼓动着。 明初连年用兵,承元疲敝之后,益以兵荒天灾,国库奇绌。一面又因天下未定,不能不继续用兵。明太祖及其部属大抵都出身卑贱,自来就不满于一般专事尅削的地主巨商,因此除不断用徙富民的政策以夺其田产以益军实外,又不断地寻出事来择肥而噬,屡兴大狱的目的只是措财筹款,最显著的如《明史·刑法志》所记郭桓事件: 郭桓吏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坐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覈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只是一疑心,就筹出七百万的大款,这是一件最便当的生财大道。又如空印事件: 十五年空印事发。每岁布政司府州县吏诣户部覈钱粮军需诸事,以道远预持空印文书,遇部驳即改以为常。及是帝疑有奸,大怒,论诸长吏死,佐贰榜百戍边。 也只是一疑心,把天下的财政官长都杀了,杀头与籍没相连,这一疑心又自然地筹了一笔大款。胡案、蓝案的副目的也不外此,在这一串党狱中,把一切够得上籍没资格的一起给网进去,除了不顺眼的文官、桀骜的宿将以外,他所特别注意的是由大地主充当的粮长和大富豪充当的盐商,如《大诰三编》所举出的于友、李茂实、陆和仲和他书所记的浦江郑氏、苏州沈氏诸狱,均足以证明此狱的动机。 另一方的明太祖自身出身寒贱,寄迹缁流,且又赋性猜嫌,深恐遭知识分子所讥刺。在他初起事的时候,不能不装作礼贤下士的神气,借作号召,及至大事已定,便不惜吹毛求疵,屡兴文字之狱。又恐知识分子不为所用,特颁《大诰》,立寰中士夫不为君用之目。一面算是严刑示威,一面却也不无带着一些嫉视的阶级意识。《大诰》中所列文士得罪者不下千人。在胡蓝二狱中所杀的几万人中大部是属于知识分子,其中之著者如宋濂以一代帝师匡翊文运,仍不惜曲为归纳,以其孙慎与胡党有连为辞,流之致死。其他同时诸文士,凡和明太祖稍有瓜葛的也都不得善终,赵瓯北《廿二史劄记》曾替他算过一笔草账。另一方面却极力设学兴教,进用宋讷一流刻薄寡恩的教师,用廪禄刑责造就出一批听命唯谨的新知识分子出来,做皇帝个人的驯仆,来代替老一辈的士大夫。这是明太祖巩固君权的方法,也是这几次大狱的起因。 (原载《燕京学报》第十五期,1934年6月) (1) 《明史》卷九四,《刑法志》卷一三二,《蓝玉传》。 (2) 《皇明祖训》首章;《明史》卷三一二,《日本传》。 (3) 《皇明大政记》卷三。 (4) 《明政统宗》卷七。 (5) 《明史》卷三〇八。 (6) 《皇明祖训》首章;《高皇帝实录》卷一二九。 (7) 《弇州史料后集》卷六一。 (8) 《列卿记》卷一《胡惟庸传》引《实录》作封续,北平图书馆藏《实录》作封绩。 (9) 《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 (10) 《明史》卷三二二,《日本传》。 (11) 《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长传》。 (12) 《明史纪事本末》卷一二三,胡蓝之狱。 (13) 《今言》卷一四四。 (14) 王世贞:《史乘考误》。 (15) 《皇明驭倭录》卷一。 (16) 《明史》卷三〇八,《严嵩传》。 (17) 王世贞:《国朝丛记》,严世蕃供词。 (18) 《国朝列卿纪》卷一,《胡惟庸传》附录。 (19) 《弇州别集·胡惟庸传》。 (20) 邓元锡:《皇明书》卷一三,《宦官传》。 (21) 傅维麟:《明书》卷一五七,《胡惟庸传》;卷一五八,《云奇传》。 (22) 《皇明从信录》卷七。 (23) 《殊域周咨录》卷二。 (24) 《皇明泳化类编》卷一二七,防细。 (25) 《皇明史窃·宦官传》。 (26) 《明史纪事本末补编》五,宦官贤奸。 (27) 《明史纪事本末》卷一三。 (28) 饭田忠彦:《野史》卷二八二,《外国传》一。 (29) 《明史》,《太祖本纪》二。 (30) 《明通鉴》卷七,考异。 (31) 《国朝献征录》卷一一七,《何孟春赠司礼监太监云公奇墓碑铭》。 (32) 《国史考异》卷二之一一。 (33) 《国史考异》卷二之一一。邵荣谋反事见《明史》卷一二五,《常遇春传》。 (34) 《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二九。 (35) 《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二九。 (36) 《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二九;《明太祖文集》卷二,《废丞相大夫罢中书诏》。 (37) 《皇明大事记》卷九,高皇帝御制及纂辑诸书。 (38) 《名山藏·刑法记》。 (39) 《皇明大事记》卷九。 (40) 《皇明祖训》首章,五页。 (41) 《大事记》九,封建。 (42) 《大事记》九,高皇帝御制及纂辑诸书。 (43) 《大事记》九,封建。 (44) 《吾学编》,《皇明四夷》上,《日本》。 (45) 《七修类稿》卷五,《日本》。 (46) 《图书编》卷五〇,《日本国》。 (47) 《皇明书》卷一六六,《日本传》。 (48) 《皇明象胥录》卷二,《日本》。 (49) 《武备志》卷二三〇,《日本考》。 (50) 《潜确类书》卷一三,《日本》。 (51) 焦竑:《皇明人物考》附录;张复:《南倭考》。 (52) 《苍霞草》卷一九,《日本考》。 (53) 《全边略记》卷九,《海略》。 (54) 《博物典汇》卷二〇,《日本》。 (55) 《制御四夷典故·日本国考略》。 (56) 《名山藏》,《王享记》一,《日本》。 (57) 《筹海图篇》卷二。 (58) 《殊域周咨录》卷二。 (59) 《皇明驭倭录》卷一。 (60) 辻善之助:《海外交通史话》卷一五,三〇三页。 (61) 《野史》卷二八二,《外国传》一,明上。 (62) 《日本史讲话》,五六三页至五六五页。 (63) 《海外交通史话》,三〇三页。 (64) 《综合日本史概说》三二,《足利时代之外国关系》;《中日交通史》下卷,第七章,《日本使之往来与胡惟庸事件》。 (65) 《异国丛书》四,《日本交通贸易史》,二六三页。 (66) 李中麓:《闲居集》,文九。 (67) 《明史》卷三二二,《日本传》。 (68) 王世贞:《弇州别集·胡惟庸传》。 (69) 王世贞:《日本志》。 (70) 《皇明世法录》卷八五,《韩国公传》。 (71) 《开国臣传》卷二,《韩国李公传》。 (72) 《明史纪事本末》卷三一,《胡蓝之狱》;《明通鉴》卷七。 (73) 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二之一三,《大诰三编》,三九页,指挥林贤胡党第九。 (74) 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二之一三,《大诰三编》,三九页,指挥林贤胡党第九。 (75) 《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 (76) 《皇明名臣琬琰录》卷七,黄纪委(伯生):《诚意伯刘公行状》。 (77) 《明太祖实录》卷一二八。 (78) 《明史》卷三二四,《占城传》。 (79) 《明太祖实录》卷一二六;《皇明大事记》卷一三四,《夷朝贡》。 (80) 《明史》卷一三七,《吴伯宗传》。 (81) 刘辰:《国初事迹》(《金华丛书》本)。 (82) 《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 (83) 薛应祺:《宪章录》卷七。 (84) 陈建:《皇明法传录》卷七。 (85) 《国朝献征录》卷一一。 (86) 《太祖实录辨证》卷三。 (87) 《明史》卷二,《太祖本纪》二。 (88) 《有学集》卷一〇四。 (89) 《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 (90) 《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长传》。 (91) 《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长传》。 (92) 《太祖实录辨证》四。 (93) 《皇明大政记》卷三。 (94) 《弇州别集·李善长传》。 (95) 《开国臣传》卷二,《韩国李公传》。 (96) 黄金:《皇明开国功臣传》卷一,《李善长传》。 (97) 《皇明世法录》卷八五,《韩国公传》。 (98) 《明太祖实录》;《皇明大事记》卷一三;《皇明驭倭录》卷一。 (99) 涂山:《明政统宗》卷七。 (100) 高岱:《鸿猷录》卷六。 (101) 《吾学编·大政记》一;《皇明四夷考》上,《日本》。 (102) 《皇明大政记》卷三。 (103) 《图书编》卷五〇,《日本国考》。 (104) 《名山藏·王享记》一,《日本》。 (105) 《日本国考》卷二,《朝贡》。 (106) 《皇明世法录》卷七五,《海防·日本》。 (107) 《皇明驭倭录》卷一。 (108) 《皇明书》卷一六六,《日本传》。 (109) 《皇明象胥录》卷二,《日本》。 (110) 《殊域周咨录》卷二。 (111) 《全边略记》卷九,《海略》。 (112) 《武备志》卷二三,《四夷》八。 (113) 《苍霞草》卷一九,《日本考》。 (114) 《异称日本传》卷中八,页四十六。 (115) 《日本史讲话》,页五六三至五六五页。 (116) 《日本交通贸易史》,页二六三(“异国丛书”本)。 (117) 《详说日本历史》,二八五页。 (118) 《海外交通史话》,三〇三页。 (119) 《日支交通史》下,《征夷府与明朝之交涉》。 (120) 《明史》卷三二二《日本传》,卷九一《兵志》;《闽书》卷一四六,《岛夷志》。 (121) 渡边世祐:《室町时代史》,二三四页;《日本海上史论·日明交通与海贼》。 (122) 《图书编》卷五〇,《日本国序》。 (123) 李言恭:《日本考》。 (124) 《明史》卷九一,《兵志》。 (125) 《续文章正宗》卷五,吴莱:《论倭》。 (126) 何乔远:《闽书》卷一四六,《岛夷志》;《皇明驭倭录》卷一。 (127) 《修史为征》卷一,《大明皇帝书》。 (128) 《皇明驭倭录》卷一。 (129) 《修史为征》卷一,《大明皇帝书》。 (130) 《皇明驭倭录》卷一;《明史·日本传》。 (131) 瑞溪周凤:《善邻国宝记》上。 (132) 《皇明驭倭录》卷一;《明史·日本传》。 (133) 《日本外史》卷七,《足利氏》上。 (134) 《阿苏文书》。 (135) 宋濂:《翰苑续集》卷七,《送无逸勤公出使还乡省亲序》。 (136) 《花营三代记》。 (137) 木宫秦彦:《日支交通史·征西府与明朝之交涉》;《明史·日本传》。 (138) 《明史·日本传》。 (139) 《日本外史》卷五,《楠木氏附北昌氏》。 (140) 《明史·日本传》;《大明会典》卷一〇五,主客清吏司。 (141) 《皇明驭倭录》卷一;《明史·日本传》。 (142) 《皇明驭倭录》卷一。 (143)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二;《明太祖文集》二,卷一六《设礼部问日本国王,日本将军》。 (144) 《明史·日本传》。 正文 第五章 王茂荫与咸丰时代的币制改革 在五年前,有几个朋友用几种不同文字的底本译《资本论》。他们在译到第一篇第三章注八十三提及中国的史事这一段以后,写信问我书中Wan-Mao-in的原名是什么。他们因这一译名,有人还原为王猛殷,又有人还原为王孟尹,甚至有人译为万卯寅,要我想法查出他原来的名字,我答应了。因为《资本论》所说的Wan-Mao-in是中国财政大臣,猜想必是户部的堂官,1854年是咸丰四年,就查《清史稿、部院大臣年表》,果然一翻就着。在表七上户部汉右侍郎格咸丰三年格说:“何桂清,十一月癸卯迁,王茂荫户部右侍郎。”在咸丰四年格:“王茂荫,三月辛亥迁,翁心存户部右侍郎。”时代恰好相合,Wan-Mao-in和王茂荫音也全对,他的前任是何桂清,后任是翁心存。再查《清史稿·王茂荫传》,传中也说到他曾提议施行钞法,为皇帝所申斥。和《资本论》的脚注完全符合。 最近一两年,从头读《东华录》和《清史稿》两书,又不时地看到有关王茂荫的史料。同时也因为清华图书馆的便利,读到王茂荫的《王侍郎奏议》和其他有关的一些史料,对于王茂荫的事迹和思想,算是比几年前清楚多了。 几天前,在《光明》二卷二号中有一篇郭沫若先生的《资本论中的王茂荫》,读了很感兴趣。可惜郭先生因为手头用书的缺乏,也不能把王茂荫的事迹说清楚。郭先生希望国内能有人对这问题下一点功夫。王茂荫对我是熟人,在读了郭先生的文章以后,更觉得有必要把有关王茂荫的史料整理一下。同时也感觉到,一些对于自己很平常的史料,因为环境的关系,对于别人,却正是求之不得的东西。郭先生假如是在本国,也在北平的时候,他一定能看到我所见到的史料,王茂荫所酌议的“章程四条”,在《东华录》没有详载,在《清史稿》本传也没有详载,可是在他的奏议中却是录有全文的。郭先生说:“王茂荫所酌议的‘章程四条’可惜在《东华续录》中没有详载,这层是有到清史馆查的价值的。我希望读了我这篇短文的人,尤其是北平的朋友们,请顺便去查一下,并请趁早查,如不趁早,恐怕要先被不知道中国的罗马字拼音的日人搬到海外去了。”因为材料都在手头,写此短文,回答郭先生的建议。文中引用材料大部分都依本来面目,不加删节,为的是一般手头书籍缺乏的读者的方便。 《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注八十三前半的原文是: “Der Finanz Mandarin Wan-mao-in liess sich beigeben, Dem Sohn des Himmels ein projekt zu unterbreiten, welches versteckt auf Verwandlung der esis Reichsassignaten in koible Banknoten hie. Im Bericht des Assignaten Komitees Vom April 1854 erh?lt er geh?rig den Kopf gewashen. Ob er auch die obligate Tracht Bambushiebe erhielt,wird nicht Gemeldet.‘Das Komitee’, utet es am schluss des Berichts,‘hat sein projekt aufmerksam erwogen und fi, dass alles in ihm aufden vorteil der kaufleute ausgeht und nichts fur die krone vorteilhaft ist.’”(Arbeiter der Kaiserlich Russis Gesandtschaft zu Peking ü ber a,Aus dem Russis von Dr. K. Abel und F. A. Meburg. Berlin 1858,Bd. I.S. 47 ff.) 郭沫若先生译作: 中国的财政大员王茂荫上一条陈于天子,请将官票宝钞暗渡为可兑现的钱庄钞票。在一八五四年三月钞法核议会的奏呈中,王茂荫为此大受申饬。然其曾受法定的笞刑与否,则无明文。该奏议之结尾有云:“本核议员等曾将其条奏详加审核,觉其中所言专利商贾,于朝廷毫无一利。” 原文中的Reichsassignate日本高畠素之译本第一卷九六页译作帝国纸币,陈启修译本译作大清帝国纸币,郭译作官票宝钞,都是错的。前两个当时根本无此名词,郭译错了一半,对了一半。因为官票和宝钞是两种东西,Reichsassignate指宝钞而言,并非官票。原文中的Assignaten Komitee高畠素之和陈启修都译作帝国纸币委员会,郭译作钞法核议会,也都是错的,因为在有清一代,并没有这样名称的机构。清制管理钱币的机关名钱法堂,钱法堂有两个,一由户部右侍郎兼管,一由工部右侍郎兼管。所属的造币厂有宝泉、宝源二局,宝泉属户部,宝源属工部。《光绪会典》卷二十四《户部·钱法堂》条记: 管理钱法侍郎,满洲一人,汉一人,掌宝泉局鼓铸之政令。凡铜铅进于局,验而收焉。缺者补之,铜不足色者抵以耗。凡铸钱月定其卯,验而解于部。附铸亦如之。考其式法,给其工料,越岁则奏销。 卷六十二《工部·钱法堂》条记: 管理钱法侍郎,满洲一人,汉一人(以本部右侍郎兼管),掌宝源局鼓铸之政令。凡铜铅之岁输于部者定其额,至则以时验收焉。凡鼓铸分其炉座,核其缗数,出卯则尽数报解户部,搭放兵饷。 职掌大体上相同。王茂荫在咸丰三年迁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关于钱法和钞法的兴革是他的专责。他在咸丰四年三月初五日上《再议钞法折》,提出办法四条,当日即奉严旨申斥,并谕:“此折着军机大臣详阅后,专交与恭亲王、载铨速行核议,以杜浮言。”初八日复有上谕:“谕内阁:恭亲王奕?亲王衔定郡王载铨奏:遵议王茂荫条陈钞法窒碍难行一折,着即照所奏均无庸议。”是所谓帝国纸币委员会或钞法核议会都是指交王大臣议奏而言。清制国家大政和臣工条议照例由皇帝交王大臣议奏,审核其可行与否,将意见贡献与皇帝做最后决定。 在《资本论中的王茂荫》文中有下列一段: 再看王茂荫“自请严议”,可以知道这种不兑换纸币的发行,本是出于他的建议。王茂荫在咸丰三年三月还在御史职,但他对于国家财政很是关心。我疑心三年五月铸大钱的办法都是出于他。他是那年的十一月初二日升为户部右侍郎的。四年三月的第二谕中有“经朕洊擢侍郎”之语,这“洊擢”一定是对于他的某种建议的报酬。“官票宝钞”的施行在后,铸造大钱之事在前,从论功行赏的程序上说来,连大钱铸造的建议,恐怕也是出于这位理财家的吧? 也是一半对、一半错的。宝钞的建议者第一个是王茂荫,可是他的建议并未通过。后来所施行的钞法并不是根据他的建议来的,他以为那办法不对,所以提出四条意见,结果反被申斥。至于铸造大钱,恰好相反,王茂荫是当时最坚决的一个抗议者,反对者。他论当时的钞法应改良,不应铸造大钱,他的意见没有被采纳,结果是大钱果然行不通,钞法也失败了。 王茂荫,字椿年,一字子怀,安徽歙县人。生于嘉庆三年三月,卒于同治四年六月,年六十八岁(公元1798—1865)。 在科第上说,王茂荫是早达的,他在三十四岁那年就中了举人,第二年联捷成进士。这两年清廷下令禁止鸦片输入。 相反地,在官阶方面说,他却是一个晚达的人。成进士后,即官户部主事。十五年中三次请假回家省视父母。鸦片战争起来时,他正在乡间闲居。一直到道光二十六年才回朝补授户部云南司主事。这时他已是快到五十岁的人了。第二年升任贵州司员外郎,第三年遭父忧,又回家守制,三年后服满回朝时,清宣宗死,文宗继位,太平天国起义。 从咸丰元年到八年这八年中,是太平天国的全盛时期。经过了二十年浮沉郎署生活的王茂荫,在这时期中才踏上仕宦的坦途。咸丰元年补授户部江西司员外郎,八月官江西道监察御史;三年四月官太常寺少卿,六月擢太仆寺卿。因为他是户部出身的,在这三年中不断地对当时财政情况提出意见。同年十一月官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在户部侍郎任时,他坚决地提出反对当时新币制的意见,和同僚不合。次年三月调补兵部右侍郎。不久转左。到咸丰八年七月以病请开缺。同治元年四月起署左副都御史,改授工部侍郎。二年调吏部。丁继母忧归,四年六月卒于家。(《清史稿》列传卷二〇九《王茂荫传》;方宗诚《柏堂集后编》卷一一《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郎王公神道碑铭》) 王茂荫在咸丰元年初拜监察御史以后,一直到去官,十年中不断上书陈述意见。当时的言官方宗诚在《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郎王公神道碑铭》中曾说: 时天下承平久,吏治习为粉饰因循,言官习为唯阿缄默,即有言多琐屑,无关事务之要。其非言官,则自以为吾循分尽职,苟可以寡过进秩而已,视天下事若无与于己,而不敢进一辞,酿为风气。军国大事,日即于颓坏而莫之省。(1) 王茂荫在这趋势下是例外。他对于“朝政之得失,人才之贤否,军事之利害,知无不言,言无不详”。清文宗也很看重他的意见:“往往虚衷以受,或即时谕行,或付之公议。或始虽留中,既而思其言然,卒皆听用。”(《神道碑铭》) 王茂荫虽然是科举出身的,却并不以为这制度是合理的,有用的。他指出这制度的弊端: 臣窃见今日之聪明才力,悉专致于摹墨卷,作小楷,而深惜其无用也。自来非常之才,有不必从学出者,然从学出者千百,不从学出者一二。即后汉臣诸葛亮亦有学须静、才须学之言。今一专功于墨卷,则群书遂束之不观;专功于作字,则读书直至于无暇。二者之废学,以作字为尤甚。而士子之致力,则于作字为尤专。合天下之聪明才力尽日而握管濡毫,尚安得济实用!(《王侍郎奏议》卷一《振兴人才以济实用折》) 他以为科举人才是未来的官,官是要能作史论的,至少也要懂得历史。可是科举制度的积弊是使所有未来的官都用全力于摹墨卷,作小楷。结果是每人都写得一笔好字,可是内容却什么都没有,既不知过去,更不知现在。让这一批人来当国,“尚安得济实用”!他提出三点办法来补救:第一是改革科举的内容。策问五道分五门发题:一曰博通史鉴;二曰精熟韬钤;三曰制器通算;四曰洞知阴阳占候;五曰熟谙舆地情形。第一科是史学,一个未来官必需的学识;第二科是军事学;第三科是实用科学;第四科是天文学;第五科是地理学。应考的人可以自己选一专门的科目考试。这意见原来是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两广总督祁提出的,这一年正是鸦片战争结束,订定《南京条约》,开五口通商的一年。祁所提出的意见显然是受了西方文化的影响,代表中国士大夫中的维新分子的意见。可是他的提议被当时的守旧派所反对,不能通过。王茂荫却完全接受了他的意见,在咸丰元年,第一次上折请求按祁的办法改革。后来又上折尖锐地对反对者加以驳问,他说: 当时部议之驳五门发策也,称士子淹博有素,不必专门名家。试问今日制器通算者为谁?精熟韬钤者为谁?(《王侍郎奏议》卷九《请刊发海国图志并论求人才折》) 第二是考试务重文义。他说: 近来殿试朝考之后,考列前十卷与一等者,但传其字体之工,曾不闻以学识传者。考列在后之卷,又但传闻某书极劣,某笔有误,曾不闻以文艺黜者。此士子所以专务作字也。作字必无间断而始工,读书遂以荒芜而不顾,士习空疏,实由于此。请嗣后令读卷阅卷大臣,勿论字体工拙,笔画偶疏,专取学识过人之卷。进呈钦定以后,即将前十卷与一等卷所以过人之处,批明刊发,使天下晓然于朝廷所重在文不在字,庶士子咸知所向。(《王侍郎奏议》卷一《振兴人才以济实用折》) 他要求以后考试不重表面上形式上的书法,着重在实学——学识过人。 第三是广保举以求真才。他是反对现行的科举制度的。他以为在这样的制度下,绝不能招致所有的人才:“若伏处在野,或不工制义,或力难应举,则虽有怀奇负异之土,恐终淹没。”他要求“令各省州县并教官留心察访,或博古通今、才识非常,或专门名家、精通一艺,或膂力过人,胆勇足备者”,保举。经考试后,送部引见,随材酌用,以济科举制度之穷。(《王侍郎奏议》卷一《振兴人才以济实用折》)并反驳部议说: 部议之驳广保举也,称文武各有乡会试,凡才学出众、武艺精通者,皆已甄拔无遗。试问年来杀贼攻城诸将,如罗泽南、王鑫、杨载福、李续宾等,均非得自科举,甄拔何以有遗?前议之未尽有明征。今议之当详,自可见此为长久得人之法。(《王侍郎奏议》卷九《请刊发海国图志并论求人才折》) 综合他的意见,一方面改革科举制度,除去专重小楷的弊端,注重真才实学。所谓实学,分历史、军事、科学、天文、地理五科。一方面求人才于科举之外,只要有专长的都可替朝廷做事。在八十年后的现代人看来,这样的意见是平淡无奇的。可是在八十年前,在科举制度下,尤其他本人也是从科举出身的,提出这样意见,是很值得注意的。 关于他的品性行谊,方宗诚在《神道碑铭》中说: 公识量沉宏,事无巨细,必研究原委,不敢苟且迁就。居官数十年,未尝挈妻子侍奉,家未尝增一瓦一陇。粗衣粝食,宴如也。故海内称大臣清直者必曰王公。 王茂荫是安徽歙县人。歙县人多出外经商,徽商在清代后期在全国商业界很有地位,很活跃,有徽帮之称。徽帮的经营业务,主要的是茶商、钱庄和典铺。王茂荫生长在徽商的社会里,又长期家居,他的生活和思想意识深受徽商的影响,在政治上自然而然成为商人阶级的代言人,特别是以开钱庄、典铺为主的徽商的代言人,卫护他们的利益。在讨论官票宝钞和大钱的时候,处处为商人特别是开钱庄、典铺的徽商说话。正因为如此,咸丰四年三月上谕申斥他“专为商人指使,且有不便于国而利于商者,亦周纳而附于条款内”;“只知以专利商贾之词,率行渎奏,竟置国事于不顾,殊属不知大体”。被传旨严行申饬。 他的著作有《王侍郎奏议》十一卷。(御史任内为台稿三卷,太仆寺卿任内为寺稿二卷,侍郎任内为省稿四卷,起用后为续稿一卷。又补遗一卷。)前十卷其门人易佩绅刻于四川藩署,后一卷刻于苏州。 在王茂荫的一生政治经历中,最主要的一件事便是他和咸丰时代币制的关系。他主张施行钞法来救济当时的财政困难,他极力反对“大钱”制度。 关于钞法的施行,王茂荫是咸丰时代的第一个提议人。他在咸丰四年三月所上《再议钞法折》中说:“现行官票宝钞,虽非臣原拟之法,而言钞实由臣始。”其实在咸丰时代以前,钞法的施行不但曾经有人提议,并且在顺治时代曾经一度颁行。《清史稿·食货志》五记:“顺治八年(公元1651)岁造钞十二万八千有奇,十年而罢。嘉庆间侍讲学士蔡之定请行钞。”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御史李恩庆又奏请行纸钞: 时以两河连年漫溢,制用甚繁。御史李恩庆奏请制造纸钞,发工次招商民交给。……敬徵奏言:……楮币之法,见于唐之飞券,宋元以来始有交子会子宝钞之制。前明洪武时行钞法,数年即坏。今需用孔亟,若待部颁印钞,招募商民交钱应用,实缓不济急。且事涉创办,商民未必乐从,所奏应无庸议。(《清史列传》卷四一《敬徵传》) 以“缓不济急”和“商民未必乐从”两大理由被驳不议。 咸丰时代是一个对外屈辱,对内镇压的时代,在这时期以前,全国通用的货币是银和制钱。银因对外贸易入超的关系,尤其是鸦片的输入,逐年大量的流出,国内存银日渐减少,银价日高。钱是用铜铸的,铜的最大出产地是云南,太平军起后,云南和北京间的交通被阻断,铜运不达,铸钱的原料成为问题。同时因为内战的关系,一部分地方被太平军所占领,一部分地方截留税收作为地方军费,一部分地方因受战事影响收入减少,中央财政越发不能支持。收入一天少一天,支出却一天多一天。在这情形下,政府中的财政家和史论家便引经据典地提出两种解决办法,一是行钞法,一是铸大钱。在政治上也分成两派,一是钞法派,一是钱法派。王茂荫是前一派中的主要人物。 在洪秀全起义后的第十五个月,王茂荫上《条议钞法折》。他以为“粤西之军务未息,河工之待用尤殷,国家经费有常,岂能供额外之用。从历史上观察,补救财政困难的办法有二,一曰铸大钱,一曰行钞币。二者之利同,而其难以经久,亦略相似。比较两者的得失,则计钞之利,不啻十倍于大钱。而其弊则亦不过造伪不行而止”。他在提出具体的新钞法之前,指出过去行钞的十种弊端: 一则禁用银而多设科条,未便民而先扰民;二则谋擅利而屡更法令,未信民而先疑民;三则有司喜出而恶入,适以示轻;四则百姓以旧而换新,不免多费;五则纸质太轻而易坏;六则真伪易淆而难识;七造钞太多则壅滞,而物力必贵;八造钞太细则琐屑,而诈伪滋繁;九则官吏出纳,民人疑畏而难亲;十则制作草率,工料偷减而不一。 这都是从研究过去行钞的历史所得的结论。接着他提出九条办法,都是针对着所举十种弊端加以救正的。第一是拟钞之值:因为当时银贵钱贱的关系,定钞以银为本位,以两计算,分十两、五十两二种,十两以下仍以钱行使。第二是酌钞之数:滥发钞币的结果必然会使钞值低落,物价抬高。要保持钞值的固定,必须限有定数。他主张仿顺治时代的成例,“每年先造钞十万两,计十两者五千张,五十两者一千张。试行一二年,计可流通,则每岁倍之,又得流通,则岁又倍之。极钞之数以一千万两为限”。这一千万两的定数是根据国家岁入酌定的,国家岁出岁入总数不过四千万两,发钞总数不过每年岁出入的四分之一,是不会不流通的。第三是精钞之制:为着防止十弊中的第四第五第六第八第十诸弊,他提议立一制钞局:“选织造处工人,以上等熟丝织如部照之式,分为两等,方尺有五寸者为一等,方尺有二寸者为一等。四围篆织花纹,中横嵌大清通行宝钞六字满文于额,直嵌大清宝钞天下通行八字汉文于两旁。按每岁应制钞张数造办,以方尺五者为库平足色纹银五十两,尺二者为库平足色纹银十两。选能书吏于钞中满汉合璧作双行书,每年拟定数字,每字一千号,编为一簿。钞之前按簿上每张填某字某号,钞之后书某年月日户部奏准大清宝钞与银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若干两,仍给犯人财产。诬告者坐。皆汉书。再请饬另铸大清宝钞印一颗,于中间满汉文银数上钤以印。前某字某号上钞与簿钤骑缝印。钞质必厚实如上等江绸;篆文必细致;满汉书必工楷一律;印文必完整;印油必鲜明。监造各官有草率不如式者治以罪。禁民间不得私织如钞花样,有犯必惩。再请饬于制钞局特派一二有心计之员,另处密室,于每钞上暗设标识数处,所设标识,唯此一二人知之。仍立一标识簿载明每年之钞标识几处,如何辨认,封藏以便后来检对。其识按年更换,以杜窥测。一切均不得假手书吏,以防泄漏。”第四是行钞之法:丝钞织成后即交各银号官盐店典铺,给以微利,每库平五十两者止令缴市平五十两,库平十两者止令交市平十两。银号领钞缴银后,许加字号图记花字于钞之背面,听各处行用。许作捐项及办解钱粮,与银各半交纳。第五是筹钞之通:宝钞发出后,因为许作捐项和钱粮交纳,结果是仍旧回到部库和藩库。为求周转流通,所有中央地方发出款项都酌量以钞搭放。仍许持钞人向银号兑取现银。如银号故意勒掯,不肯兑换,扣减不肯如数,许民人指控,治之以罪。第六是广钞之利:钞利轻赍和行远,又无成色与重轻,应鼓励民人行用,听向银号兑换,并随处上纳钱粮。天下州县均于城内立一收钞银号,持钞人或作交钱粮或兑换银钱,均即如数兑交。京外各行钞银号均饬于招牌上加钞字。为防止造伪起见,行使宝钞人许于钞背记明年月收自何人,或加图记花字,遇有伪钞,不罪用钞之人,惟究钞所由来,逐层追溯,得造伪之人而止。第七是换钞之法:部库设人专司钞之出入,各地行钞但钞之背面图记花字已满者即付送制钞局,将钞截角,另贮一库。遇有伪钞,便可对明。第八是严钞之防:法行之后,不得另有更张。造钞之制,不得渐减工料,致失本来制度以坏法。民人有伪造者,即照钞文治罪,不得轻纵以坏法。第九是行钞之人:商民交易力为设法,不经官吏之手,同时严防官吏舞弊,阻钞行用。尤贵经国大臣相时之轻重而收发操纵之。(《王侍郎奏议》卷一《条议钞法折》) 综合以上各点,他的主要意思是发行一种仿明洪武宝钞以银为本位的丝织宝钞,交银号流通,商人方面可得些少利益,持钞人可用以交纳国税。各地方均设收钞处,持钞人可以随时兑换银钱。钞本身用丝织,并设暗记,行使人并可在背面记钞之由来,以防伪造。虽然没有钞本,但因发行有定额,总数不过每年收入四分之一,且可兑现,流通自然不成问题。这条陈提出以后,朱批大学士会同户部议奏,便无下文。虽然没有结果,王茂荫却因这条陈而被政府注意,以为他的历史知识很够得上做一个理财家了。 一年后福建巡抚王懿德又奏请行钞法。他说: 自海防多事,销费渐增,粤西军务、河工,拨款不下千数百万,目前已艰,善后何术!捐输虽殷,仅同勺水,督催稍迫,且碍闾阎。与其筹画多银,不若改行钞引。历考畿辅山左,以及关东,多用钱票。即福建各属,银钱番票,参互行使。便于携取,视同见金。商民亦操纸币信用,况天下之主,国库之重。饬造宝钞,尤易流转。惟钞式宜简,一两为率,颁发藩库,通喻四民,准完丁粮关税,自无窒滞。或疑库银溢出,悉成钞引,银日以少,钞日以贱。岂知朝廷不蓄为宝,以天下之财,供天下之用,能收能发,自能左右逢源也。(《清史稿》列传卷二一四《王懿德传》) 主张发行一两的宝钞,与王茂荫所提的十两五十两两种票面价格不同。这一提议也同样地被驳不行。《东华录》记: 咸丰二年六月丁未,先是福建巡抚王懿德奏筹行钞法,以济军需。令军机大臣同户部议奏。至是奏称:民间行用铺户银钱各票,乃取银取钱之据。若用钞则钞即为银,钞即为钱,与铺户各票之持以取银钱者不同,必致民情不信,滞碍难行。该抚所请改行钞法之说,应无庸议。报闻。(潘颐福《咸丰朝东华录》卷一五) 同年九月署镶红旗蒙古都统花沙纳也上疏请行钞法。他说: 查前代行钞皆不能无弊:盖钞用纸质,易于作伪,弊一;朝令夕改,民不信从,弊二;官项不收,自相矛盾,弊三;禁银禁铜,抑勒滋扰,弊四;积年添造,壅滞难行,弊五;不议更换,昏烂辄废,弊六。谨拟造钞之法:一、钞质以绫为之,连用二印志书迹于其中,则真伪易辨。一、钞式织成,按千文编号,以免混淆。一、钞绫用正黄色,印花用上等朱砂,印板用精铜铸就。一、银钞数目,自一两五两十两至五十两分四等,每张计费银五钱。一、宝钞之费,一千七百张共需银八百五十两,即可当万金使用。一、钞分四等,钞式则一。一、钞皆准银,较准钱为简便。一、钞银拟造满一万万两为止。一、造钞除五六十年后奏请更换外,或大工大役,估计所需,必须添造,工竣停止。一、法律宜严治伪造者,宽待误收者。一、造钞伊始,先将行钞条例颁示天下。将来帑项极充,毋庸再用,准其抵交入库。其行钞之法:一、请银钱与钞并用。一、请设督理钞局官。一、外省用项由钞局会同户部酌给银半钞半,或搭放宝钞二成,以次递增,半钞而止。一、内自京城,外至各省督抚州县乡市各钱店一律畅行,不准阻挠。一、民间交易,银钞听其自便,惟交官银两,必须银钞各半。一、钞宜上下通行,凡完粮纳税捐项统用银钞各半。一、凡以钞完粮纳官者,概免倾熔火耗。一、宝钞既行,不必禁银禁铜,徒滋纷扰。(《清史列传》卷四一《花沙纳传》) 也主张用银钞。和王茂荫的主张不同的是:钞用(左纟右麦)制;钞额分一两五两十两五十两四种;钞只能作交官项用,不能兑现;发行额多至一万万两。 经过王茂荫、王懿德、花沙纳三人连接上疏请行钞法后,清廷正苦于无法解决财政困难,也就怦然动心,让原提议人妥商办法。王懿德这时在福建,不能预议。便特派左都御史花沙纳和陕西道监察御史王茂荫妥议钞法,奏明办理。两人虽都主张行钞,但是所提的办法不同,在政治地位上又高下悬绝,虽然表面上是两人会同户部堂官妥议,并拟定简明章程,绘具钞式具奏,实际上全是花沙纳和户部的主张。王茂荫的提议要点全被搁置。据《花沙纳传》: 三年二月会议行钞章程。略云:理财之道,固贵相时济用,尤宜慎始。请定简明章程,于京师先为行用,俟流通,各省一律遵办。不必袭用钞名,即称为票,使商民日用相安。如所议行。(《清史列传》卷四一《花沙纳传》) 《东华录》记: 咸丰三年二月辛丑谕内阁:兹据花沙纳等公同酌议(钞法)具奏,并绘具官票式样进呈。朕详加披览,所拟章程各条,尚属周密,着即照所请定为官票名目,先于京师行用。俟流通渐广,再行分颁各省,一律遵办。官票之行,与银钱并重,部库出入,收放相均。其民间银钱私票行用,仍听其便,商贾交易,亦无抑勒,洵为裕国便民良法。总期上下相信,历久无弊,即使国用充裕,官票照旧通行。(《东华录》卷一九) 官票票面额有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五种。钞制以皮纸,额题户部官票,左满右汉,皆双行。中标二两平足色银若干两。下曰户部奏行官票,凡愿将官票兑换银钱者与银一律,并准按部定章程搭交官项,伪造者依律治罪。边文龙。(《清史稿》卷一〇五《食货志》五)花纹字画均蓝色,银数有用墨戳钤印,也有临时填写的,字都特大。写或印银数处印朱方印,文曰户部官票永远通行,左满右汉。骑缝处钤户部官票所关防长方朱印,亦左满右汉。用千字文编字,或印或写,号数年月均用墨笔写。边钤每两比库平少陆分小墨戳。左下端有黑花押。背面或钤私印或写前手行用人名铺号。经过几个月的筹备,于咸丰三年五月戊申正式颁行。(2) 王茂荫是极力反对户部的方案的,户部原方案经批准的主要的两点是第一提取各州县所存谷价银两,给以银票,为将来买补之用;第二于各省当杂各商生息帑本内,酌提十分之三,解交藩库报部候拨。户部核明银数,应造一百两八十两五十两之票若干张,汇发各省,按原提本银数目,分给各该商;准令该省捐纳封典职衔贡监之人,向各商买票报捐,归还原提银款。其各商应缴息银,仍如其旧。关于第一点他认为可行。第二点损害钱庄、典商原有利益,他大声疾呼,以为亏商病国,绝对难行。他说: 各省州县皆有典规,岁数千两至万两不等。即平居无事,而已视典商为鱼肉。今令州县以提帑本发部票,则必以火票脚价部费为藉口,而收银有费,发票有费,费之轻重,固视官之贪廉,然官即能廉,吏亦断无空过之事。此商之亏一也。商之缴银也,限以三月,由州县而藩司,而报部,不知几月。迨部中核明银数,造票有时,发票有时,由该省以行至州县,分给各商,又不知几时。窃计自商缴银之日,以至领票之日,至速亦须一年。此一年中该商等本银已缴其三,而息银仍如其旧,此息竟从何来。此商之亏又一也。商领银票,准令该省捐纳封典职衔贡监之人向各商买以报捐,归还原款。窃计捐生有银报捐,何为必欲买票。且买票入手,不知有无真伪,持票上兑,不知有无留难,何如持银上兑之可恃。苟非与该商素识,委曲代计补亏,断不向买。设领票年余,而素识中竟无欲捐之人,其票必悬而无着,则商之亏又一也。由前二亏,亏固难免,由后一亏,亏更无期。于此而谓于商无亏,恐未可信。夫提取存本,固商之本分,亦商所乐从,今欲济急需,则竟提用,俟度支充裕,再行发给可耳。若如部议提本给票买票三层周折,而仍归于报捐,名避勒捐而实较捐之费为更甚矣。(《王侍郎奏议》卷三《条奏部议银票银号难行折》) 同日他又上奏请求把他前次所上钞法条陈再行详议: 再查部臣议行银票,意谓票与钞相关,欲以此试钞之行否。臣窃谓此意似未深思也。诚欲试钞法,当如其法而用之,方为试行。若变易其法,则行与不行,皆各自一事,安得因此而概彼。夫行钞首在收发流通,惟收之能宽,斯发之不滞。今银票之发,惟以抵存本,而收惟以报常捐,上下均隘其途,安得而流通乎?(《王侍郎奏议》卷三《请将钞法前奏再行详议片》) 由此可见所谓官票纯然是一种不兑换的债券,政府收回各地钱庄、典商生息本银十分之三后,发出同样价值的官票,这种官票又只能用于报捐,和王茂荫所提议的办法完全不同。政府的威权也不能强迫民间乐于行用。结果颁行新纸币的消息一经传出,京城内的市面立刻混乱,商铺纷纷歇业倒闭。据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文瑞奏: 民间于钞法不知其利,而喧传其害,竟畏之如虎。十余日来钱铺已关闭三十余处。昨日内外城一昼夜间陡然关闭者又不下二百余处之多。即素日资本富厚,最著名之钱铺亦皆关闭,粮店亦间有关闭者。街市扰攘,人人惊危。(罗尔纲先生藏钞本《道咸奏稿》) 兵科给事中吴廷溥奏,钱铺之关闭,主要原因是挤兑: 新正以来,警报交至,富商挟资出京,不可胜计。都城关闭钱铺每日三五家或七八家不等。讵本月十五日一日之内,关闭钱铺七八十家,通计前后所关有百数十家。道路喧传,惶骇失措。推原其故,盖由户部张贴行钞告示,外间传闻各铺私票一律禁止。存票之家,争往钱铺取钱,络绎奔走,到处挤闹,逐队成群,嚣然不净。奸徒藉端滋扰,势所难免。(罗尔纲先生藏钞本《道咸奏稿》) 同时军营中也不愿行使新钞: 咸丰三年,时议行钞币。翁心存疏言:“军营搭放票钞,诸多窒碍。钞币之法,施行当有次第,此时甫经颁发,并未试用,势难骤用之军营。”(《清史稿》列传卷一七二《翁心存传》) 官票颁行未久,接着又发行钱票,此议起于文瑞,《清史稿》记: 咸丰三年疏言:“钞法之弊,放多收少,半为废纸。放少收多,民间钞无从得。若收放必均,是与之甲而取之乙,徒扰无益。非易银钞为钱票不可。拟就道光年间所设官号钱铺五处,分储户工两局卯钱,京师俸饷照公费发票之案,按数支给,以钱代银。”并具条目六事。疏入议行。(《清史稿》列传卷二〇九《文瑞传》) 《东华录》卷二十三记: 咸丰三年九月庚申,谕内阁:“惠亲王等会奏请颁行银钱钞法一折,据称银票以便出纳,钱钞以利流通,请令京师及各直省,均由户部颁行银票钱钞,任听民间日用行使,并完纳地丁钱粮盐关税课及一切交官等项;俾文武官员军民人等咸知银票即是实银,钱钞即是制钱;核定成数,搭收搭放,以期上下一律流通等语。自来制用常经,银钱并重,用楮作币,历代通行。现在银价昂贵,需用浩繁,民间生计维艰,必须与时通变,使钞票与银钱兼权并用,以冀裒多益寡,日益充盈。……询谋佥同。着即照所议,由户部制造钱钞,颁发中外,与现行银票相辅通行。其应如何搭收搭放,酌定成数,以昭限制,总期官民两便,出纳均平。所有一切应办事宜,着户部详细酌核,妥议章程具奏。” 可见钱钞是与官票相辅而发行的。合钱钞与官票简称钞票,是现在钞票一字的语源。两个月后户部议定钞式和搭收搭放成数钞票比率,经批准颁行: 十一月乙丑谕内阁:“比年以来,银价日昂,民生愈困,小民输纳税课,每苦于银贵,而转运制钱,又多未便。朕……酌古准今,定为官票宝钞,以济银钱之不足,务使天下通行,以期便民裕国。着照部议,凡民间完纳地丁钱粮关税盐课及一切交官解部协拨等款,均准以官票宝钞五成为率。官票银一两抵制钱二千,宝钞二千抵银一两,与现行大钱制钱相辅而行。其余仍交纳实银,以资周转。京库应放之项,官票宝钞亦以五成为限。……并准五城殷实铺商具结承领宝钞,俾民间自行通用。即由五城御史随时支发验收。……如有伪造等弊,即行按例治罪。其有阻挠不肯行使者,以违制论。”(《咸丰朝东华录》卷二四) “钞额题大清宝钞,汉字平列,中标准足制钱若干文。旁八字为天下通宝,平准出入。(3)下曰此钞即代制钱行用,并准按成交纳地丁钱粮一切税课捐项,京外各库一概收解”(《清史稿·食货志》五)。“每钱钞二千文抵换官票银一两”边文如票。花文字画均蓝色。钱数有刻印的,也有临时填写的。中钤“大清宝钞之印”朱方印,骑缝处钤圆形印,年月下有黑色长方印。编号用千字文,与号数均用木戳印。钱钞行后从三年十二月到四年三月几个月中“已发百数十万。于是兵丁之领钞者难于易钱市物,商贾之用钞者难于易银置货,费力周折,为累颇多”(《王侍郎奏议》卷六《再议钞法折》)。 王懿德和王茂荫都是主张行钞法的,却都反对当时所行的办法。王懿德以为收钞不应限以成数,政府发钞目的是在流通民间,但是一面要叫人家乐于行用,一面却只收一半,百姓交纳官项时,一定要一半银子,一半票钞,自己只肯收回一半,如何能叫人乐于行用。他说: 钞之能行,不在于发,而在于收。内自部库以及各关税务,外则丁耗钱粮盐典契纸各税,果能悉收钞票,不限成数,且示以非钞不用,则百姓争相买钞:有银之家以钞轻而易藏,纳课之氓以率定而无损,贸迁之商以利运而省费。部臣见未及此,惟恐解钞而不解银,故限以成数。夫以为无用,则钞银均非可食可衣;以为有用,则钞银不能畸轻畸重。今于领钞之时,区以一省,由部知照,方能行用,己不自信,人岂可强,徒开藉端渔利之门。请饬部臣及各省督抚,以此发即以此收,无论各项度支,示天下非钞不用。新收买钞银两积于部库藩库,以为母金。行钞不分畛域,则银日丰而本源厚。(《清史稿》列传卷二一四《王懿德传》) 户部的人主张发行钞票的目的是拿它当作银子给人,却绝不愿意商民当真把它完全作为银子交回。王懿德的见解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这条陈自然不能通过。王茂荫比他更进一步,主张票钞都应兑现。兑现的方法特别提出应给商人以相当利益。因为照规定的法制,票钞只能按成数交官项,在京师则放多而收少,在军营则简直有放无收,在直省州县则又有收而无放。这原因是政府和民间直接发生收放关系,缺少一个中间交互流通的枢纽。这枢纽应该是商人。要商人来做枢纽,必须给以相当的利益才行。他在这原则下提出四条办法: 一、拟令钱钞可取钱也。查市行钱票,与钞无异,而商民使用者以可取钱也。宝钞准交官项,本自贵重,而人总以无可取钱,用多不便。若于准交官项之外,又准取钱,自必更见宝贵。 二、拟令银票并可取银也。现行银票钱钞,均属天下通行,而行远要以银票为宜。欲求行远,必赖通商,欲求通商,必使有银可取。人疑无如此现银以待取,而不知各省之钱粮关税,皆现银也。今既准以银票交官矣,此抵交之银不归之商人乎?既可准其抵交,何妨准其兑取。自上计之,二者初无所殊,而自商视之,则二者大有所异。盖抵交迟而兑取速,抵交滞而兑取灵。凡州县征收钱粮,必有银号数家,将钱统易为银,将银统镕为锭,以便解省。今使商人持钞至倾镕钱粮之银号,准其兑取现银,则商人之用钞便;而得钞不待倾镕,即可解省,于银号亦便。在各州县收钞于商与收钞于民,初无所异,而零收之与整兑,亦有较见为便者。今若于准交之外,再加准兑取一层,则钞益贵重。处处可取银,即处处能行用,而不必取银。 三、拟令各项店铺用钞可以易银也。各店铺日卖货物,惯用市票,何独惮于用钞,以市票能易银以置货,宝钞不能易银,即不能置货。此虽强令行用,将来货物日尽,宝钞徒存,市肆必至成空,不独商人自虑,即国家亦不能不为代虑。查银钱周转,如环无端,而其人厥分三种:凡以银易钱者官民也;以钱易银者各项店铺也;而以银易钱,又以钱易银,则钱店实为之枢纽焉。各店铺日收市票,均赴钱市买银,而钱店则以银卖之。今请令钱市凡以票买银者必准搭钞,则各店铺用钞亦可易银,而不惮于用钞矣。各店铺不惮用钞,则以银易钱之人,无非用之于各店铺,凡令钱店开票者,亦可准令搭钞矣。各钱店开票亦可搭钞,则以银买各店铺之票而亦不惮于用钞矣。凡以三层关节为之疏通,使银钱处处扶钞而行,此各行互为周转之法。 四、拟令典铺出入均准搭钞也。查现在典铺取赎者用钞不敢不收,而当物者给钞率多不要。使典铺之钞有入无出,将来资本罄而钞仅存,不能周转,必至歇业。典铺歇业,贫人益无变动之方。应请令嗣后出入,均许按成搭钞,此一行自为周转之法。 在这四条办法中,后二条是专门替商人特别是银号、钱庄典铺说话的。第二条银票兑现即以州县钱粮各地关税所收之银为准备金,这是户部所万不肯答应的。第一条钱钞兑现,他也另筹了一个具体办法。这办法是让户部宝泉局把逐月所加铸的钱提出积存,作为兑现的准备,约计半年后可存三十余万串,即刻出示许民人于半年后兑现。如钱将尽而钞仍纷来,竟不能给,则不妨示期停止,令半年后再取。这半年一兑现的办法,虽然是不彻底,到底比完全不兑现强些,宝钞的信用也许经明令准许兑现而稍好。但是,这办法也是要政府拿出本钱的,政府自然又是不肯。在折尾王茂荫又说: 现行官票宝钞,虽非臣原拟之法,而言钞实由臣始。今兵丁之领钞而难行使者多怨臣,商民之因钞而致受累者多恨臣。凡论钞之弊而视为患害者莫不归咎于臣,凡谕钞之利而迫欲畅行者莫不责望于臣。 他是户部右侍郎专管钱法,但是所施行的办法,却并不是他的主张。他的意见也不为上官所采纳,他在折中明白地说: 臣既在户部,凡有所见,必取决于总理祁嶲藻尚书文庆,乃所商多未取决,而设想更已无方。……(《王侍郎奏议》卷六《再议钞法折》) 他明知现行币制的不合理,却又被朝野人士指为这新制度的负责者,怨恨集于一身。为着皇朝的前途,为着个人的责任,他不能不提出这补救的办法。结果因为折中第二条银票兑现的办法,和政府的政策抵触,政府的本意是要集中现银,他却反提出让商人可以随时兑现,在政府看来,这办法是会把所有现银都分散到商人手上去的。因此王茂荫大被申斥。咸丰四年三月甲辰上谕: 王茂荫身任卿贰,顾专为商人指使,且有不便于国而利于商者,亦周纳而附于条款内,何漠不关心国事,至如此乎? 并令交奕?载铨速行核议。三日后上谕: 恭亲王奕?亲王衔定郡王载铨奏:……遵议王茂荫条陈钞法,窒碍难行一折;着即照所奏,均无庸议。宝钞之设,原以裕国便民。王茂荫由户部司员,经朕洊擢侍郎,宜如何任劳任怨,筹计万全。乃于钞法初行之时,先不能和衷共济,只知以专利商贾之词,率行渎奏,竟置国事于不顾,殊属不知大体。……王茂荫着传旨严行申饬。(《咸丰朝东华录》卷二六) 几天后就调他做兵部右侍郎。解除他对新币制的发言权。 钞法颁行后不到两年,票面价格日低,钱价愈高,票银一两宝钞一千只值制钱四五百文。主要原因除不能兑现以外,是官吏的舞弊,一方面不顾法令,不收民间票钞,另一方面又向民间收现银现钱,却另买票钞缴解。《咸丰朝东华录》卷三十五记: 五年九月癸酉谕内阁:……兹据李钧奏称:河南省州县于征收钱粮时专收银钱,不收票钞。解司之时,则收买票钞,按五成搭解。以致商民于钞票不知宝贵。现在票银一两宝钞一千均止易制钱四五百文。河工领款,系八成票钞,二成现银,所领票钞,难于行使,每遇险工,无从抢护。山东省藩库,于各领款则照二成搭放,而于州县解款,并不搭收票钞,更形壅滞。 五年后京城市价银票一两,仅值钱二百余文,实银则值钱六千有余。银票二十余两始能抵银一两。钱票到咸丰十一年时也跌到每千仅值当十钱一百余文。《清史稿·食货志》五说: 钞法初行,始而军饷,继而河工,搭放皆称不便,民情疑阻。直省搭收五成,以款多抵拨,既艰搭放,遂复不肯搭收。民间得钞,积为无用。京师持钞入市,非故增直,即匿货。持向官号商铺,所得皆四项大钱,不便用。故钞行而中外兵民病之。其后京师以官号七折钱发,钞直益低落,至减发亦穷应付,钞遂不能行矣。 施行钞法的本意是在补救军饷和河工的费用,所得的结果却是军营不要,河工也不要,百姓不要,商人不要,连地方政府也不要了。 银票颁行后,钱法派提议鼓铸大钱。同年五月辛未铸当十大钱,八月庚子铸当五十大钱,四年二月甲午铸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三月铸铁制钱当十大钱。六月铸铅制钱(《咸丰朝东华录》卷二〇一二六)。铜“大钱当千至当十凡五等,重自二两递减至四钱四分。当千当五百净铜铸造,色紫。当百当五十当十铜铅配铸,色黄。百以上文曰咸丰元宝,以下曰重宝。幕满文局名”。(《清史稿·食货志》五) 在当十当五十大钱颁行以后,当国的王大臣又请铸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王茂荫上折极力反对。他说: 当五十之钱,市人已多私议,奸人已多私铸,第为时未久,尚未见大阻格耳。今王大臣奏请添铸当百当五百当千三种,而当千但以重二两为率,其余以次递减。为裕筹经费起见,诚为至计。此法果行,岂非大利。顾臣考历代钱法,种类过繁,市肆必扰,折当过重,废罢尤速。……若当千之钱重二两,非所谓折当太重,分量过悬殊耶?论者谓折当太重,谓其嫌于虚耳。大钱虽虚,视钞票则较实,岂钞可行而大钱转不行!不知钞法以实运虚,虽虚可实,大钱以虚作实,似实而虚。故自来行钞可数十年,而大钱无能数年者,此其明征也。论者又谓国家定制,当百则百,当千则千,谁敢有违!是诚然矣。然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钱当千民不敢以为百,物值百民不难以为千。自来大钱之废,多由私铸繁兴,物价涌贵,斗米有至七千时,此又其明征也。……顾使当千当百虽不行,而当十当五十犹可行,似不妨于一试,而臣又虑其不能也。信为国之宝,现行大钱钞票,皆属权宜之计,全在持之以信,守而不改,庶几可冀数年之利。今大钱分两式样甫经奏定,颁行各省,大张晓谕,刊刻成书,未及数月,全行变更;当五十者较向所见而忽大轻,当一百者较向之五十而犹见轻,且当五百当千纷见错出,民情必深惶惑,市肆必形纷扰,而一切皆不敢信行。钱为人人日用所必需,裕国便民,所关甚重。万一如臣所虑,诚恐贻悔。(《王侍郎奏议》卷六《论行大钱折》) 制钱一文重一钱二分,当十钱重四钱八分,算是以四制钱的重量当十钱之用。相差尚不甚远。当千钱只重二两,则以十六制钱的重量当一千钱之用,这折当未免太悬殊了。王茂荫指出通货膨胀和物价的关系:“钱当千民不敢以为百,物值百民不难以为千。”因为“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这是很有道理的。奏入政府置之不理。接着他又第二次上书反对,指出大钱之病国病民的三难二弊。他说: 今行当百以上三种大钱,与原行当五十大钱分两式样,无甚可辨。若恃字为辨,则此何以贵?彼何以贱?愚民莫解,恐致瞀乱。此其一难。钱本以便零用,今一钱而当五百当千,窃恐以易市物,难以分析,以易制钱,莫与兑换。此其二难。大钱虽准交官项,然现在准以五成搭交者有官票,有宝钞,再加大钱,何能并搭。此其三难。 然此犹其小也。最大之患,莫如私铸。论者以为私铸正可增官铸之用,可以无患。不知官钱以当千发之,以当千收之,故可无亏。若奸人以四两之铜,铸两大钱,即抵交一两官银,其亏国将有不可胜计者。旧行制钱每千重百二十两,镕之可以得六十两,以铸当千,可抵三十千之用。设奸人日销以铸大钱,则民间将无制钱可用,其病民又有不可胜言者。即此二弊,已无法杜,无论其他。 最后,他明知政府绝不肯取消认为有利可图的当五百和当千大钱,只好提出两种补救办法。第一是在当千和当五百当百三种大钱上加钳银点,“当千者十点,当五百者五点,当百者一点”,以示贵重,辨别较易,造伪较难;第二是请求把户工两局所铸当十当五十两种大钱划一重量。原来这两局是各自为政的,户局铸当五十钱重一两八钱;工局铸的却只一两五钱,户局铸当十钱重六钱,工局铸的却只重五钱。请一律照工局重量改铸,使“新钱旧钱式样无甚悬殊,市肆行用,不致瞀乱”(《王侍郎奏议》卷六《再论加铸大钱折》)。这奏折政府也还是置之不理。 王茂荫所指出的大钱制的流弊和必然的后果,不久即由事实证明了。咸丰四年七月户部奏:“当千当五百大钱,甫经行使,即形壅阏者,以折当过多,私铸益众,利之所在,法难尽除。……请将宝钞发钱行经纪,验明局铸大钱,如数收回。”并停铸当二百三百四百大钱。又以当百以下大钱,有奸商折筭等弊,严令照钱面数目行使,不准折减(《咸丰朝东华录》卷二八)。但仍壅滞不行(《清史稿》列传二〇九《文瑞传》)。咸丰五年八月扬州军营以大钱不便兵民交易,奏请停收停放(《咸丰朝东华录》卷三四)。至咸丰九年当十大钱仅值制钱一文,据袁希祖奏: 咸丰初以道梗铜少,改铸大钱。未几当百、五十皆不行,惟当十行之。始直制钱三五,近则以十当一。银直增贵,百物腾踊,民间重困。……向日制钱重一钱二分,大钱重四钱八分,以之当十,赢五钱四分。今以十当一,是反以四钱八分铜作一钱二分用也。民间私镕改铸,百弊丛生。今天下皆用制钱,独京师一隅用大钱,事不划一。请悉复旧规,俾小民易于得食,盗源亦以稍弭。(《清史稿》列传二〇九《袁希祖传》) 大钱制行不通,只好“悉复旧规”,不再讲币制改革了。 一九三七年三月于北平 (原载《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 第6卷第1期,1939年6月,原题名 《王茂荫与咸丰时代的新币制》) (1) 这一篇《神道碑铭》是王家请李鸿章写的,李鸿章又请方宗诚代笔。所以文中述说用李鸿章的口气。除收入《柏堂集》外,此文又见缪荃孙编《续碑传集》卷一一。 (2) 《清史稿》本纪卷二〇:“咸丰三年五月戊申始制银钞。”按银钞即官票,亦即银票。 (3) 按据罗尔纲先生所藏宝钞,旁八字为“天下通行,均平出入”。《清史稿》所记误。 正文 第六章 《朝鲜李朝实录》中之李满住 明陈继儒序、董复表编王世贞《弇州史料》文中开头一段说: 唐郑惟忠尝云:“自古文人多,史才少。”予谓史非乏才也,史之难,难于料耳。史才无料,如良贾不操金,大匠不储材,虽郑卓、公输立窘矣。 史料和史的关系虽然已有若干人郑重地指出,但仍有若干可贵的史料被故意埋没,使后人困于钩稽,明清之际关于建州的史实就是一个好例。 过去研究建州史的学者所能得到的史料只是几部禁毁幸免的明人著作和朝鲜方面的记载,其中最主要的是《明实录》。最近北平图书馆得到一部影印本《朝鲜李朝实录》,记建州初期史实极详尽,从此我们可以拿中国、朝鲜两方实录来对勘会证,重新来写明清史中关于建州的一部分的记载了。过去我曾把这书中涉及中国、朝鲜和朝鲜与建州、建州与明的史料辑录为《朝鲜李朝实录中之中国史料》一书,体例一仍原书。今更从史料中录出李满住事迹为此文,中国方面材料大体上在稻叶君山《清朝全史》和孟心史先生的《清朝前纪》中均已引用,而此等材料所记载李满住之事迹,亦已大致见于《李朝实录》中。此不再引。 李满住在建州史中是一个著名的领袖,假如把建州史分成两期,以努尔哈赤代表后期,无疑,李满住是前期的代表人物。 满住祖父阿哈出,明赐姓名李思诚,父释家奴,明赐姓名李显忠,在朝鲜李太祖朝服属于朝鲜。《李朝太祖实录》卷八四年(公元1395)十二月癸卯条纪事: 自上即位,野人酋长远至,移阑、豆漫,皆来服事,常佩弓剑入卫从征伐。如女真则斡朵里豆漫夹温猛哥帖木儿,火儿阿豆漫古论阿哈出……等是也。上即位量授万户千户之职,使李豆兰招安女真,纳赋服役,无异于编户。 但未久复生反测,故太宗壬午二年(公元1402)十二月复有遣使招安之举: 己巳遣判军资监事辛龙凤招安吾都里、兀良哈等以其不附也。(《太宗实录》卷四) 同时明廷亦遣使招抚: 三年五月辛未三府会议女真事,皇帝敕谕女真,吾都里、兀良哈、兀狄哈等招抚之使献贡。女真本属于我,故三府会议。其敕谕用女真书字不可解,使女真说其意译之而议。(同上书卷五) 太宗四年三月甲戍辽东千户王可仁(修)奉敕招谕女真至朝鲜,为设建州卫之计。时阿哈出入朝,为明帝言猛哥帖木儿,明廷即遣使王教化的经朝鲜赍敕招谕(同上书卷七)。 阿哈出一名於虚乙主,即於虚出。(1)其女为明成祖妃: 太宗四年(公元1404)十二月庚午辽东总旗张孛罗小旗王罗哈时等至,上就见于太平馆。孛罗等奉帝敕谕授参政於虚出于建州卫者也。初帝为燕王时纳於虚出女,及即位后除建州卫参政,欲使招谕野人,赐书慰之。(《太宗实录》卷八) 同书六年(公元1406)二月己卯条记: 大明立建州卫,以於虚出为指挥,招谕野人。(同上书卷一一) 三月丙申条记: 通事曹显启曰:“帝授於虚出参政子金时家奴为建州卫指挥使,阿古车为毛怜等处指挥使,阿难把儿逊为毛怜等处指挥佥事。”(同上) 金时家奴即释家奴。妻康氏,曾于明宣德六年正月入朝明廷贡马(《明宣宗实录》卷七五)。於虚出住凤州,同书十一年(公元1411)四月丙辰条: 凤州即开元,金於虚出所居,於虚出即帝三后之父也。(同上书卷二一) 显忠弟莽哥不花即阿古车,亦内附于明,官建州卫指挥。(《明宣宗实录》卷一三)妻金阿纳失里曾于明宣德九年四月入朝明廷贡马(同上书卷一一〇)。子撒满答失里继之领毛怜卫官都督(《世宗实录》卷六四、六六)。明正统十年三月奏愿居京自效,从之,赐名曰忠(《明英宗实录》卷一二七)。 满住之初露头角在明永乐末年,时已为中卫酋长,计其年当在二十以上(《世宗实录》卷二四)。至明成化三年被诛,大概这老酋长死时的年龄当在六十岁左右。满住有弟名阿古乙,《世祖实录》己卯四年(公元1459)五月辛丑条: 武忠等将率满住、古罗哈等四人赴中朝,满住病以其弟阿古乙代遣。(《世祖实录》卷二〇) 有三妻,一出斡朵里(吾都里),一出兀良哈,一出火剌温(扈伦)(《成宗实录》卷六四)。有八子: 十一年十月丙戌,礼曹条录野人卖土所言以启:李满住住平原无草木之地,子八人曰古纳哈、豆里、阿具、罗歹、毛屎那、多非那、刘时哈,一人名不记,凡子孙二十余人。(《世祖实录》卷四〇) 这是满住死前一年的事。其诸子可考者长子有李古纳哈,即果剌哈: 满住管下王田保,今年七月随同满住长子果剌哈及管下人八名前来婆猪江旧居地面打围。(《世宗实录》卷一二三) 官兀良哈(建州中卫)都督(《世宗实录》卷三〇)。据野人卖土的报告,在公元1429年时满住管下不过三百人,马四十余匹,归古纳哈管领(同上书卷四六)。 有季子甫乙加大(甫古大),满住妾所出,满住死后,屡谋兴兵报复: 睿宗元年五月乙巳召廷臣议野人事,上问曰:“满住之子,今存者有几?”韩明浍等对曰:“但有妾子甫古大。”上曰:“其能招来乎?”明浍对曰:“今必不肯来。然甫古大未能收集部落,安能为患。”(《睿宗实录》卷三) 以部落残破,不能为朝鲜患。后乃勾引火剌温诸部野人屡犯朝鲜边境。 成宗乙未六年(公元1475)六月丁未金 启曰:“李满住季子因其母娶妻火剌温,欲报父仇积有年纪。”(《成宗实录》卷一二九) 自明成化十年十二月至十一年正月突至理山等镇昌洲等口子侵掠失利。《成宗实录》记: 建州贼寇边屡矣,而兵至二千未有如今日者。李满住子酋长甫加大者火剌温娶女所出也。建州卫虽卷地而来不可得二千余人,其请火剌温兵明矣。(同上书卷一三〇) 次序不明者有亦当哈,《世宗实录》卷一二三记己巳三十一年(公元1449)二月壬申正朝使李光齐赍回明延敕谕内有:“顷者建州卫都督李满住男亦当哈来朝”之文。 有打肥剌(多非那),明成化三年与其父同被朝鲜所杀。(《世祖实录》卷四四) 有古郎巨,《文宗实录》卷九: 元年(公元1451)八月甲戌下谕书于平安道都节制使曰:满住欲于九十月间遣其子古郎巨来献土物。 有伊澄巨,《世祖实录》卷一六: 四年(公元1458)五月庚戌平安道观察使元孝然驰启野人李满住子伊澄巨等十二人到满浦欲上来。 有阿具,《世祖实录》卷一七: 七月辛亥建州卫野人都督李满住子都万户阿具等来献土物。 有毛只乃(毛屎那),《世祖实录》卷四四: 丙戌十二年(公元1467)十一月辛巳平安道观察使吴伯昌驰启:“李满住子毛只乃来告曰:兀良哈阿邑可末乙彦率军四百名继多浪哈而去。” 有李豆里(李豆伊)即都兮(《端宗实录》卷二),《明实录》作都喜。李豆里与朝鲜关系最深,满住诸子中豆里与古纳哈常奉命向朝鲜报告寇变声息,颇得朝鲜信任。《明实录》记:“正统九年十二月癸酉授建州卫都督佥事李满住子都喜为副千户,从满住奏请也。”豆里为兀良哈童速鲁帖木儿婿,明景泰六年(公元1455)五月由童速鲁帖木儿之介求上京朝见修好,闰六月入见: 己酉世祖见豆里于议政府,豆里曰:“速鲁帖木儿使人言朝鲜异于昔日,故我父遣我朝见。”世祖曰:“汝父得罪先王,然今革面归顺,何不容受。”自后豆里及古纳哈、阿具、伊澄哥等连续来朝,皆满住子也。(《鲁山君日记》卷一四) 世祖十三年(公元1468)四月与其子雪胡赤追获逃奴斜住(汪仲武)于高沙里堡,返家中途为斜住所击杀(《世祖实录》卷四六)。豆里子弓之加茂于明成化五年(公元1469)六月入朝于明,受命继父为建州都督并赐印。道使朝鲜通好(《成宗实录》卷五)。其弟达罕都督继之(2)复遣使与朝鲜通好。达罕明人记载称完者秃,《成宗实录》卷一四二: 十三年(公元1482)六月癸亥平安道观察使驰启:“建州卫都督李完者头即达罕遣指挥李买驴持印信呈文到满浦镇,请平安道入朝,且请边邑互市。” 同书卷一五八: 十四年九月戊戌礼曹启:“本曹饷建州卫野人李达罕子李多之哈等。仍问曰:乃祖豆伊(里)向我国倾心效顺,特著诚款,汝知之乎?”答曰:“何不知之,目今之来欲追祖父之迹耳。”又语曰:“乃翁都督未尝通款,前送嗣子,克修前好,良用嘉悦。”答曰:“我父岂不欲来朝纳款,今送我辈,其意可知。” 明成化三年之役满住子漏网者,据《成宗实录》除甫乙加大外有孛儿哈歹(卜儿阿歹),孛儿哈歹或即甫乙加大,甫乙加大为朝鲜所称之名,在奏报明廷文件中则称孛儿哈歹,或原为二人,亦未可定。《成宗实录》卷九: 二年三月丙申移咨辽东云:“建州卫野人李满住子孛儿哈歹说称,曩在丁亥年朝廷征讨建州卫时分,朝廷将俺父亲与兄杀害,已于辽东总兵官根前告说欲要报复间,适因中朝敕招同类三百余人入去,待本人等回还,四五月间草长马肥,前去朝鲜江边口子抢掳设法等因。……” 同书卷一七: 三年(公元1472)四月乙酉建州卫野人左卫酋长卜哈秃右卫酋长李忘哈大语进贺使成任曰:“李满住小子卜儿哈歹今离旧居西就卜哈秃所居近地,与旧居相距一日程。”九年作贼辽东失利,自蒲州移住东良北无乙界等处(《成宗实录》卷九二)。后为家人所杀,同书卷一一〇: 十年(公元1479)闰十月己未承文院参校郑孝终上疏请罢兵曰:“夫建州酋长李满住等诚心投化,素无仇怨,今以丁亥之战,嗛 至今,累次来犯,岂非为害之甚也。甲怒乙移而代人受敌,臣未知其可也。况今满住之子孛儿哥反为家人所杀,则是为百年之运而我民去一仇家矣。” 有柳时哈即刘时哈,成宗十六年(公元1485)十一月曾充都督达罕使节到朝鲜交聘(同上书卷一八五)。满住诸子多受朝鲜官,如《鲁山君日记》一四: (明)景泰六年(公元1455)闰六月甲寅以指挥佥事豆里为都万户。 《世祖实录》卷一七: 四年(公元1459)八月壬戌以野人都督李古纳哈知中枢院事,李阿具同知中枢院事,依例给禄。 满住诸孙有:甫当可,古纳哈之子(《世宗实录》卷三〇);时应巨(《世祖实录》卷四六);甫罗充,豆里之子(同上书卷四四);时波右,甫乙加大之子(《成宗实录》卷一一〇)诸人。侄行有歹因哈,当是阿古乙之子(同上书卷七五)。 满住之戚属有凡察,凡察为童猛哥帖木儿之弟,猛哥帖木儿及其子权豆并为七姓野人杨木答兀所杀,满住即娶权豆之寡妇。《世宗实录》卷八九: 二十二年(公元1440)六月丁亥满住欲娶权豆之妻已定媒妁。 跋扈一时之建州左卫酋长童猛哥帖木儿之子童仓为满住婿,右卫酋长班车为满住妻弟。满住死后,其孙弓之加茂、达罕相继领中卫,左卫酋长为童仓之子吐老,右卫则班车之子甫花土、罗下二人分领之(《成宗实录》卷一五八)。 建州介于三大国之间,西有新兴的明,北有蒙古,南有朝鲜。建州在势力强盛时,乘虚入寇,或助明攻蒙古,或联蒙古寇明边,或乘明之敝,抄掠边境,或南下向朝鲜攻击;在势衰时,便卑辞求内服,同时受三国的官职,乞取赏赐粮食。 满住部落原住奉吉古城,因迭被蒙古军队入侵,明永乐癸卯(公元1423)得明廷许可移住婆猪江,世宗六年(公元1424)满住率管下指挥沈时里哈、沈者罗老、威舍歹、童所老、盛者罗大等一千余户南徙定居(《世宗实录》卷二四)。婆猪江亦作拨猪江,蒲州江,亦作蒲州,这四个名称在李朝各朝《实录》中到处互用。 满住势力的壮大和建州左卫之移住婆猪江是有相当的关系的。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原住斡木河之建州左卫童猛哥帖木儿父子为七姓野人所杀,部落残破,朝鲜乘机拓境,加以压迫。李满住就利用这机会招引左卫西徙,因为他屡被朝鲜征讨,兵力不能抵抗,想移居草河地面又不能得明廷允许,只能远徙浑河,流离失所,犹恐朝鲜相逼,窜居山谷,不能安业。婆猪江土地肥沃,如能吸引左卫来住,兵力一充,便可合而抵抗。所以他就极力拉拢左卫领袖,和童猛哥帖木儿遗族联姻: 世宗二十年九月庚午以童仓将求婚于满住,传旨令边将责问之。(同上书卷八二) 又娶权豆(阿谷)的寡妇: 二十二年六月丁亥马边者、卞孝文奉书承政院曰:“千户马波罗来言:凡察、童仓等皆无叛离之心,但童权豆收养子指挥老古赤父母皆在李满住部落,满住欲娶权豆之妻,已定媒妁,指挥大也吾乃权豆妻之同产也,故此三人与前日资产被夺斡朵里三十余人同谋,数请凡察等徙居李满住部落。”(《世宗实录》卷八九) 凡察自其兄死后,即入明朝见,受继兄统部之命,惧忽剌温侵掠求徙朝鲜境内被拒,朝鲜又移宁北镇于斡木河,益反侧不安(同上书卷六五)。乘入朝时到婆猪江李满住家流连累日,密相计议,为移居之备(同上书卷六四)。一面奏请明廷求允移住,世宗十七年二月明廷许之,其敕书曰: 敕谕建州卫都指挥李满住等,今建州左卫都督凡察等欲率领部下大小官民人等及百户枣火等五十家俱来尔处居住,已敕其同毛怜卫都指挥郎不儿罕等一同前来居住,特谕尔等知之,故谕。(同上书卷六七)又怕朝鲜阻留不放,奏请明廷敕谕朝鲜勿阻(同上书卷八〇)。朝鲜方面闻讯极惶急,即奏请明廷勿许移住,理由是: 比来童仓、凡察等所居地方切近本国后门,其被虏人口容易逃来,益生恨心,欲要搬移。见今李满住等仇嫌本国,往来作耗,两相结构,曾未解忿。倘若本人等与李满住一处聚居,同心作贼,本国边患益滋不绝。(同上书卷八〇) 同年五月明廷许朝鲜所请(同上书卷八一)。朝鲜大喜,极力招抚左卫,诱引来朝,授童仓等高爵。满住见事不成,立奏明廷揭破朝鲜用意,明廷得息降敕朝鲜仍令左卫西徙浑河: 敕曰:“今得建州等卫都指挥李满住奏:都督凡察指挥童山自永乐年间归顺朝廷,开设衙门,降给印信,屡蒙恩赏,升授重职,听令管领部属在边自在居住,已有年矣。今凡察等不思出力报效,背国负恩,听朝鲜国王招引去见,受其鞍马衣服等物,就于本国邻近地方相参住坐。又令毛怜卫都指挥郎不儿罕及凡察男阿哈答等来诱引李满住等前去朝鲜国一同居住,并本国收留逃叛杨木答兀下人口。然此事未知虚实,俱置不问。已遣人赍敕往谕凡察等即将带原管人民及挟同都指挥李将家指挥佟火儞赤等家属并各人部下大小人口与收逃叛杨木答兀下人口,俱来辽东附近浑河头与李满住一处完聚。”(《世宗实录》卷八四) 朝鲜遣使陈奏,斥李满住所言为“虚捏”,并说童仓等已安生乐业,请勿搬移。明廷又听其请,但今朝鲜敕戒童仓等安分守法,勿作非为(同上书卷八五)。但是凡察已决心和满住合伙,再具奏请求移居,明廷先入朝鲜之诉,不许其请。朝鲜节日使李恩俭《闻见事目》记其经过说: 凡察遣指挥童答察儿奏云:“皇帝再敕朝鲜使我与李满住一处居住,今朝鲜尚不解送,且禁打围不得自由,请遣使于朝鲜,使我如敕解送与李满住一处居住。”皇帝不允其奏,敕凡察曰:“往者建州卫指挥李满住等屡奏搬取尔等移来辽东浑河头一同居住,已遣敕谕朝鲜国王禁约彼处军民不许阻当,仍差人护送出境,听尔等搬移前来。既而得朝鲜国王奏李满住等虚捏奏请,妄称尔等欲移来同住。朕惟四海一家,彼此皆朕人民,况朝鲜国王世守礼法,必不敢擅自拘占,已谕其若果凡察、童山等在镜城地面安生乐业,仍听尔等在彼居住,不必搬移。今尔等又奏要搬回凤州放猪地面居住,缘在此在彼均是朝廷官属,兹特遣敕往谕尔等遵奉朝命仍在彼居住,朝鲜国王必能抚恤尔等不致失所。今尔等须守本分以安生理,朝廷或有敕召尔等来朝,或有征伐调遣,尔等须即听命前来效力不违,庶见尔等敬天事大之诚。”(同上书卷八六) 明廷既不许移住,朝鲜又专事侵逼,童仓、凡察等只能举族逃去。次年(公元1440)四月咸吉道都节制使金宗瑞报告童仓、凡察等率麾下举家逃去,被朝鲜军队追截,弃其资产马畜,只着破衣逃脱,麾下四十余人被获(《世宗实录》卷八九)。六月间率管下三百余户逃至婆猪江,住白头山西南亐多干之地(同上书卷九〇)。 世宗二十三年(公元1441)正月明廷敕许同住。朝鲜自此多树一敌。李满住则自此一跃而综三卫,发纵指示,为明和朝鲜的大患。 公元1424年满住从回波江、方州(元开元路)一带避鞑靼和兀狄哈的侵耗移住婆猪江多回坪一带(同上书卷二五)。世宗十五年(公元1433)四月朝鲜分兵七道来伐(同上书卷六〇)满住被箭,妻小被杀(同上)。被掳六十四口(同上书卷三一)。部族流离四散,惧逼复移居开原辽东近地之虎狼卫(同上书卷六七)。十年后似又移住于秋子河城,《世宗实录》卷一一二,二十八年(公元1446)五月己丑条: 平安道监司启:百户张乙敬追茂昌入寇野人至罗里乃洞,得野人柏皮书,使人译之,其文曰:“重治海子领兵将军卫斯何处重治上文书,前者随皇帝归顺效力,二家为一家,忽剌温亐知介毛同古等掳掠之,故吾百姓尽了,是以报复而来。”译者曰:“重治李满住领兵中轴也,卫斯何处乃满住时居秋子河城也。海子未详。” 明景泰元年(公元1450)十二月蒙古脱脱不花王侵海西,海西建州等处逃避一空,《文宗实录》卷六: 脱脱兵三万于腊月二十三、四日间到海西,执不剌吹杀之,其部落降者不杀,不顺者皆杀之。指挥剌塔以下一二百人逃奔黑龙江松林等处。建州卫李满住闻脱脱王杀掠海西人,奔窜山林。脱脱不穷进,还于海西,海西、建州等处一空。 满住逃回婆猪江,童仓、凡察逃于东分水岭八渡河极南(《文宗实录》卷七)。满住使人示意于朝鲜,谋入居白头山北南罗尔夫尼卫或庆源地训春(同上书卷八)。据被掳逃来唐人唐贵、张顺等之报告,满住所逃之地距婆猪江二日半程,距前居浑河十日程: 满住曾居浑河,今年三月畏达达及辽东军马,率部下移居浑河迤南十日程枉天地面。自枉天以南二日程地名五未何吾,五未以南半日程地名婆猪江。自婆猪江至枉天道路不险,其间虽有川河,人马皆可通行。五未西边有兀剌山城,满住管下人等常言山城险阻,西不畏辽东,北不畏达达,唯南边朝鲜军马甚可畏,然避乱之地莫如此处,今年秋后当来居于此。(《文宗实录》卷九) 这是文宗元年(公元1451)八月辛未的报告,两天后朝鲜政府又得报告,确实知道满住的新住址: 甲戌下谕书于平安右道都节制使曰:“今来左道都节制使启本节该:李满住管下金纳鲁等六名到江界地面满浦,问其来由,则曰脱脱兵马击海西卫杀虏人物,因此满住不得宁居,今年三月还居兀剌山城瓮村。” 凡察子甫下土则移居瓮村迤北十五里吾毛水之地。充尚则移居瓮村。上项满住管下一千七百余户,充尚、甫下土管下共六百余户。……(同上书卷九) 满住所居地据另一报告为凡儿弥河,其迁徙原因为惧明征伐: 满住及童卜化秃(凡察之第三子)等尝假称达子,屡寇辽东,俘虏边氓。畏其来讨,自原居苏子河移住凡儿弥河阿坡里等处。(同上书卷一二) 苏子河为浑河支流,凡儿弥河阿坡里当是兀剌山城附近地名。和朝鲜的江界渭原相距才二三日程。瓮村亦名雍村。十年后又移居距雍村一日程地(《世祖实录》卷二九),距满浦百余里。北距火剌温地面三四日程,南距兀剌山城二日程(同上书卷三九),距里山八日程,所住地名所老非罗多(同上书卷四〇)。 明成化三年(公元1467)明和朝鲜合兵攻建州,朝鲜大将康纯、鱼有沼、南怡于九月二十五日渡鸭绿江分道进,二十九日攻建州东北婆猪江李满住等所居诸寨,三十日攻吾弥府诸寨,斩李满住及其子古纳哈、打肥剌等二百八十六级,生擒满住、古纳哈之妻等男妇共二十三名口(同上书卷四四)。 婆猪江即今佟佳江,兀剌山城在婆猪江左岸怀仁附近,吾弥府当即上述之五未何吾,与朝鲜之满浦相对。 满住部族介于三大国之间,在四十年酋长生活中,管领着不满二千户的部落,朝鲜和辽东的边民不断地被他的部族所袭击,使两国政府不能不设法羁縻,减轻边患。他的办法是:寇明则亲蒙古,寇朝鲜则又亲明;在另一方面他又自居后台的策士,指使其他部族向明和朝鲜侵略,功成则坐地分赃,失败则脱身事外;又时时向被侵略者献殷勤,博取赏赐,有时且举发他自身所指使的寇变,先期告密。他的失败是同时得罪了两个大国,又不能得第三者的障庇,在明和朝鲜双方夹击下,无地退避,终于束手被灭,建州为之骤衰。 满住招引左卫同住,这件事在朝鲜固是失策,极力挽回终于失败。在明廷一方面,从得到朝鲜恳切的请求后,在同样的情况下也认识到让三卫合住厚集敌力之非计,下敕禁止(《世宗实录》卷八六)。 二十一年(公元1439)九月壬申吾都里毛多赤来告曰:“闻忽剌温野人赴京师者言,凡察等奏请移居婆猪江,帝览奏大怒,令考其前此开阳城等处虏掠事迹比之,遂不准所请。” 在这样的情形下,满住能勾结凡察和素来亲朝鲜的童仓举族逃来同住,这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李满住在明人和朝鲜人的心目中都是一个可怕的邻居,公元1459年朝鲜王曾和明使陈嘉猷有过这样的谈话: (明责朝鲜交通野人,擅授官职)上令金何答曰:“古纳哈、童仓曾受本国之职,李满住子四五人频频来往,其子一人前月来还。此辈人面兽心,若不许来,即生边衅,不得已而待之,有自来矣。”嘉猷曰:“朝廷亦知此辈易生衅端,此辈与畜生一般,今年受职,明年又欲受职,欲心无穷,朝廷所知。”(《世祖实录》卷一六) 明之不敢痛绝,也是怕引起边衅。世宗二十三年(公元1441)四月明廷谕朝鲜敕书中有这样的话: 彼凡察、李满住辈朝廷不过异类畜之,饥穷来归则矜闵而刍豢之,所不绝之者亦意彼得所止,则或者不肆窜窃于王之境,非有厚彼之施也。(《世宗实录》卷九二) 这不过是一种外交辞令,口说是为朝鲜其实还是为自己边境的安全。 满住对明比较肯低首下心,除例贡外有时会自告奋勇地卖力气,听指使。例如捕土豹: 世宗十四年(公元1432)十二月满住承圣旨入深远处,捕土豹。(同上书卷五八) 出兵扈从: 二十九年(公元1447)六月通事金辛回自辽东启:“达达也先太师屯兵黄河,冬月欲攻海西野人,辽东阅军隄备。建州李满住曾往北京,自请扈从,闰四月挈家赴京。”(同上书卷一一六) 擒送边寇: 文宗二年(公元1452)三月戊午明使金宝告都承旨姜孟卿曰:“皇帝招致李满住、童仓而不招卜哈秃,卜哈秃慊之,抢夺辽东牧马十七匹而去。皇帝敕满住等拿卜哈秃以来,否则当擒杀汝辈。满住督卜哈秃赴京,卜哈秃不去。满住曰见咎于尔犹可也。若得罪皇帝,则我辈无所逃矣。遂拿卜哈秃而归。”(《文宗实录》卷一二) 同时又出兵掠扰,有时听蒙古人指使,有时则假装蒙古军入寇。有明确记载可考的如下列几次: (明)景泰元年(公元1450)四月壬辰,时鞑靼脱脱王屯兵广宁、辽东近地,也先屯大同城外,李满住诸种野人皆投于彼,声言将击辽东以及朝鲜。(《文宗实录》卷一) 这次寇边当时即被明廷发觉,降敕朝鲜谨备: 八月甲戌敕曰:“近得镇守辽东总兵等官奏报,四月二十六日以来开原、沈阳等处各报达贼入境抢掠人畜,及攻围抚顺千户所城池。审得各贼系是建州、海西、野人女真头目李满住、凡察、董山、剌塔为北虏迫胁,领一万五千余人马前来为寇,当被守备官军追击出境。又称再添人马前来攻击……云云。”(同上书卷二) 被利用的结果是脱脱攻海西,满住惧不敌奔窜山林(同上书卷六)。 同书又记: 满住及童卜花秃等尝假称达子,屡寇辽东,俘虏边氓。(同上书卷一二) 明欲调兵征剿,始各畏惧,将其所抢人口送回赴京服罪(同上)。《世祖实录》卷二乙亥(公元1455)八月辛亥条: 七月二十二日总兵官曹义与通事朴枝言曰:“野人李满住要结三卫达子假称也先兵马,横行作贼。” 世祖七年(公元1462)八月复联蒙古入寇,《实录》卷二九: 壬午谢恩使金系熙、姜希颜先遣通事张有诚启闻见事目:“五月二十九日还到宁远卫,指挥盛光云:达贼与建州、毛怜等卫野人连结,今在沙河北长城外二十里之地。” 次年复入寇,报杀海西人之仇,《世祖实录》卷三一: 癸未(公元1463)十月乙巳咸吉道都节制使康纯驰启:“建州李满住、童山等送箭于毛怜卫,约合兵欲寇中国或寇朝鲜。”又千秋使宣烱等闻见事件云:“去年马鉴奉敕将往海西到开原卫,海西人拒而不纳。适海西人猎开原长城外,开原人杀之,因是海西人连结建州卫横逆不入贡。今武忠奉敕往海西招抚,又往建州卫招抚。” 十一月戊午康纯驰启:“蒲州人与火剌温相应发兵,谋寇辽东及甲山、义州等处。” 世祖十二年(公元1467)十月蒙古军逼广宁,野人等围开原(《世祖实录》卷四四)。据唐人终信的报告满住部落曾被明兵攻杀: 十月二十五日野人入通远堡杀掳人畜,指挥刘英出战死之。贼分屯夫乙原里、深浦、双岭,往来剽掠,邓御史领千余兵战琥珀洞不胜而还。胡参将王指挥亦到开州追战。又宋参将、朱参将领兵直到李满住所居,执满住问其子等所在,仍攻杀所管三屯,缚致满住及家属于胡参将、王指挥在处。(同上) 自后入寇不绝,明廷下令禁止贸易: 十三年(公元1468)正月戊寅野人李豆里来信,建州卫居人等剽掠中原,故不得贸易于辽东地面。(同上书卷四五) 但建州部族仍出没辽阳,三月间海西卫千余兵屯于白塔,毛怜卫千余兵屯于连山,建州卫五百余兵屯于通远堡(同上)。明廷不堪其扰,遂定与朝鲜夹攻之计。 建州在明廷的眼光中是桀骜不驯的属夷,在朝鲜人看来也是如此。明廷用赏赐爵禄羁縻,朝鲜人也用同样的手段去对付。但是在事实上,朝鲜又是明的属国,在两属的情势下,不可避免地引起明廷的猜嫌。朝鲜世祖即位后极力招徕建州,建州野人相率来朝。明景泰七年(公元1456)二月李满住、充尚(童仓童山)均请由平安道入朝,当时朝鲜君臣曾有如下的讨论: 丁巳上谓大臣曰:“李满住请由平安道之路来朝,许之否?”韩确启曰:“中朝禁我国不与此辈交通,向者野人之来中朝必闻,况满住有名,不可招来。且开平安道之路使彼知夷险适直亦不可。”上曰:“中朝之与我国,虽敕之如此,野人入朝则馈遗甚厚,此中国之深谋也。古人云以蛮夷攻蛮夷,中国之势,此即今日中国之谋也。在我国固当待之以厚,岂可陷于中国之术乎?”(《世祖实录》卷三) 建州先处朝鲜东北,例由咸镜道入朝,后西徙婆猪江,朝鲜为国防的关系,仍要他们绕一个大圈子由咸镜道出入。韩确和明帝室缔姻,是一个亲明派,世祖则颇有野心,主极力招抚之说,形迹既露,建州部人遂向明告密: 己卯(公元1459)二月己巳奏闻使金有礼驰启:“广宁百户黄英密与臣言:建州都指挥李兀哈、童火儞赤(佟火尔赤)等诉于总兵官曰:都督童仓今秋到朝鲜,朝鲜国王每日赐宴,又赐鞍马衣服弓剑,度其势必有招抚之意。总兵官曰:汝等闻诸何处?李兀哈等曰:我辈眼所共见。仍告赏赐物件。总兵官即与太监奏达,秘不宣。遣经历童成前去童仓处所窥觇情伪。”(同上书卷一五) 满住和童仓同请入朝,而此告密不及满住,其为满住所指使无疑。至少告密的是满住部下,不能说满住和这次告密无关。同年四月明使陈嘉猷、王赍敕来责问,禁止交通。据明使口头之言: 朝廷意以为此二人(古纳哈、童仓)曾受朝廷都督职事,殿下又加授职,于理未安。(同上书卷一六) 则实为宗主权之争执。同年七月复降敕严责,敕云: 王以为钦遵敕谕事理,许其往来。但(明)宣德、正统年间以王国与彼互相侵扰所降敕谕,故欲令释怨息兵,各保境土,未尝许其往来交通,除授官职。且彼既受朝廷官职,王又加之,是与朝廷抗衡。(同上书卷一七) 朝鲜自此不敢公然招纳,敕边将不许交通: 八月乙卯谕平安道观察使都节制使曰:“若李满住、童仓等使送到满浦等处,当谕以上国诰敕交通之意,以杜频频往来。”(同上书卷一七) 满住对朝鲜的态度也和对明同样的狡诈,在遭天灾或歉收时则卑辞叩边乞粮: 世宗七年(公元1425)正月辛卯平安道监司驰报:“野人李满住等百七十三名到江界,童修甫答等二百六名到闾延俱以请粮为辞,留连不还。”令小给回程粮,如不还归,则严兵设备,临机应变。(《世祖实录》卷二七) 朝鲜为之疲弊: 十七年(公元1435)十二月庚子兵曹启:“婆猪江野人托以乞粮而来,若许留则相续不绝,供亿之弊不少。且谲计难测,阳为归附,阴縻粮饷。乞令给粮遣还,后有出来者并不许留。”从之。(同上书卷七〇) 有警则遣使预报,如: 十七年正月丁亥建州卫都指挥李满住遣使来报:“忽剌温千余骑欲侵犯朝鲜,已启行矣。”(同上书卷六七) 果然两天后闾延即被围攻。如: 世祖庚辰(公元1460)十一月甲辰建州卫李满住遣人驰报:浪孛儿罕亲党火剌温可昌哈率千余兵欲犯边。(同上书卷二二)不到几十天,闾延果然被寇。其子古纳哈、豆里尤为朝鲜所信任。世祖七年(公元1461)自八月十日至九月四日凡五次报变,至以贼虏发兵时日来告(同上书卷二六)。丙戌(公元1466)二月世祖谕边臣有“豆里告变,未尝不实”之语(同上书卷三八)。时时遣使朝贡输诚。壬午(公元1462)十二月满住以他部赵三波等屡犯朝鲜,惧并被攻剿,上书乞自效,其书契曰: (明)永乐二十年太宗皇帝谕父於许乙主曰:“达达侵扰,汝是皇亲,若被掳则名誉不美,汝可移居蒲州地,朕当谕朝鲜国王。”(明)永乐二十二年移住。(明)宣德七年火剌温兀狄哈毛都古入寇大国。宣德八年四月十九日大国发兵七道入攻,尽杀父子兄弟妻子,掳六十四口,后乃遣还。满住犹不敢报,移居开原、辽东近地。达达之兵侵中国,又侵我等,我还蒲州江。(明)天顺五年赵三波奏于皇帝曰叔父浪孛儿罕无罪被杀于朝鲜,欲要报复,帝为止之。又曰今上抚恤小人之子,特受高职,赐之鞍马,报恩无路,只欲直心效力。(《世祖实录》卷二九) 同时却又乘机不断入寇,世宗十五年(公元1433)四月朝鲜向明廷奏请讨伐,奏曰: 窃详婆猪江、斡木河等处地面散处野人等类与叛人杨木答兀结为群党,掳掠辽东、开元等处人民,买妇及本国边民为奴使唤。前头被掳人口等不胜艰苦,自永乐二十一年以后连续逃来本国,共计五百八十名口,审问根脚,委系上国军民,节次差官解送五百六十六名口,内有本国人口仍令安业。因此野人等积年含愤,侵扰本国边境,为害不少。今来婆猪江住野人等稔恶不悛,纠合同类野人四百余骑,于各人面上刺做忽剌温野人貌样,突入边郡江界、闾延等处杀害军民男妇,劫掠人口牛马财产,孤人主子,寡人之妻,其为酷害尤甚。不但轻蔑本国,乃敢为欺罔朝廷,诈称忽剌温地面野人等抢去人口头匹,夺下拘留在卫。臣窃谓忽剌温地面与本国相去 远,为本无仇嫌,乃缘婆猪江等处野人等诱引前来,托为贼首,本非忽剌温野人造意作耗。即日本人等又欲作耗窥伺边郡,事若仓卒,难以应变。著令边将部领军兵前去,从宜设策及机处置。(《世宗实录》卷六〇) 奏章未发时朝鲜已敕平安道都节制使崔闰德率军进攻,三月二十七日命三军节制使李顺蒙等分兵七道,四月十九日昧爽行师,射伤李满住,杀死其妻小,俘虏其部下一百七十五名而还(同上)。十七年(公元1435)正月七月九月建州复连续入寇(同上书卷六七)。十二月癸卯满住又遣使来献土宜,并辨寇盗为忽剌温野人所为,与本人无涉(同上书卷七〇)。十八年二月癸丑明敕备兵剿灭,敕曰: 所奏建州卫都指挥李满住稔恶不悛,屡请忽剌温野人前来本国边境劫杀等事具悉。盖此寇禽兽之性,非可以德化者,须震之以威。敕至王可严敕兵备。如其再犯,即剿灭之,庶几边民获安。(《世宗实录》卷七一) 十九年(公元1437)七月丙午条: 传旨平安道监司,俟机潜灭婆猪江李满住。(同上书卷七八) 以都节制使李蒇为大将,九月初七日分兵三道:上护军李桦领一千八百十八人向兀剌山南红拖里;大护军郑德成领一千二百三人向兀剌山南阿闲皆自理山越江;李蒇与闾延节制使洪师锡、江界节制使李震领四千七百七十二人向瓮村、吾自岾、吾弥府等处,自江界越江。三路军皆获捷,焚搜古音闲、兀剌山城及阿闲地面、吾弥府,凡杀获贼六十名(同上)。满住被剿,使部下扬言恐吓报复,将害朝鲜入朝使臣于东八站路(同上书卷七五)。一面远遁浑河,窜居山谷,不能安业,粮饷匮乏,其管下人或持土物往来开原买卖觅粮,或往辽东觅保寄住(同上书卷八二)。时左卫童仓、凡察等受朝鲜旨来招抚,满住即具奏明廷诘斥其背国负恩,请依前敕勒令移来同住(同上书卷八四)。 三卫合住后,满住势力复振,时邻时寇,二十三年(公元1441)闰十一月满住、凡察使人来朝(同上书卷九四)。又入贡明廷,自陈敬遵朝命,安分守法(同上书卷九六)。明景泰五年(公元1454)十一月遣使乞赐鞍马(《端宗实录》卷一二)。世祖二年(公元1457)二月遣使请由平安遣入朝(《世祖实录》卷六)。朝鲜亦曲意抚纳,令边将加意接待(同上书卷一六)。但令避明使耳目。己卯(公元1459)三月丁未: 谕平安道观察使元孝然都节制使具致宽曰:“野人来服,我国之上策,卿等独知,然上国所恶。故使臣回还间,建州卫野人来朝者勿许上送。给行粮盐酱送还。”(同上书卷一五) 此后三卫小酋时时入侵,满住一面使人告密,一面又阴为谋主。壬午(公元1462)三月癸丑条: 咸吉道都观察使康孝文据钟城节制使申兴智呈驰启:“阿赤郎耳住兀良哈吾同古到钟城告曰:女真毛尼可到吾家言曰吾等及同里住火剌温兀狄哈都督尼应可大、汝罗豆等率兵五十将入寇平安道,去二月到李满住家议之。满住曰:江水解冰,且前年秋入寇,以此平安人皆入保城内,势难攻城。又汝等马瘦,待草长农民布野入寇为可。遂还养马练兵。”(《世祖实录》卷二八) 时野人赵三波阿乙豆等声言报仇,掠扰不已。朝鲜不能忍受,决心一网剿灭(同上书卷三三)。李满住等得息大惧,数遣使请入朝被拒,不得已将家财妻孥并移山幕,每日出后下本家,申时还山幕,远处土田不得耕获(同上)。满住子豆里得朝鲜许可移居皇城平,以朝鲜待遇甚薄,复归故居(同上书卷三四)。乙酉(公元1465)二月豆里入朝于明,请敕朝鲜勿攻。明为降敕令朝鲜勿妄兴兵。(同上书卷三五) 朝鲜政府早定征伐之计,边将积极备战,建州人来往边境者见满浦屯集大军船艘,知迟早不免被攻,欲先事图之,通部厉兵秣马,克日入寇(同上)。丙戌(公元1466)秋冬之间,建州毛怜诸部连寇明境,次年明使来约夹攻,遂一举而灭建州。 世祖十二年(明成化三年,公元1467)五月兀良哈大举寇义州,朝鲜君臣大愤: 戊辰上召宗宰及诸将谓曰:“野人千余兵杀掠我人畜以去,将坐受其辱乎?声罪致讨乎?”群臣相顾莫敢言。上曰:“卿等难其事不言耶?”都总康纯对曰:“固当大举讨之,但时方盛夏,弓力解弛,雨水涨溢,恐不得利而还。当俟秋高马肥,分道而入,火其委积,使其无所资,则虏可歼矣。”众议纷纭,御札示之曰:“今野人既凌中国,又侮我国,是非宏图远略,专以好乱无知,见利则贪耳。无体统故无纪纲,小败则逃散,小胜则分赃,此敌情也。近野人趋附于我,故中朝忌之,我国事事从敕,故信之。到今如此,故欲攻之。攻之利:则效力中国也;边警永息也;备御益固也;使不得农作也。害:则未知雨水也;虚备粮饷也;代人受敌也;疲于奔命也。”申叔舟、韩明浍曰:“虏今得利于我,颇有骄心,无所备戒,乘其不意击之为便。”上颇然之。(《世祖实录》卷四二) 遂定策以绫城君具致宽为都体察使,康纯、吴子庆、鱼有沼、崔适、李克均等为裨将,领精兵一万五千,分五道进攻。(同上) 八月庚戌得辽东左都御史李秉、总兵武靖伯赵辅移咨云: 建州三卫世蒙国恩,授与官职以荣其身,拨与土地以安其居。迩者悖逆天道,累犯辽东边境,致廑圣虑,特命当爵等统调大势官军,将以捣扫其巢穴,绝其种类,以谢天神之怒,以雪生灵之忿。但缘建州后路与朝鲜国地方相连,虑有残贼败走,遁入彼国边方逃命投生。已经议奏敕朝鲜国王随机设备,截其后路,倘遇建州穷寇,奔遁到彼,就便截杀。(同上书卷四三) 朝鲜即更命右参赞尹弼商为平安道宣慰使,令节制诸军进攻。 九月丙子明廷复敕朝鲜遣偏师相应剿灭建州。辽东遣百户白颙来告师期。世祖预敕诸将缓几,勿与明将争功。康纯、南怡等所领军于二十四日渡江,二十五日与鱼有沼军会于皇城平,约勒兵二十七日行军,分二道入攻。(同上) 明军方面:总兵官韩赟参将周浚等领一万三千兵,九月二十日先发向通远堡草河口;总兵裴显都指挥夏霖等领一万三千兵,二十二日发向咸场;都御史李秉太监黄顺大总兵官赵辅为中营,倾二万六千兵,二十四日发向牙笏关;总兵官王英参将黄端等领一万三千兵发向抚顺所;参将孙璟副总兵武忠少监魏良等领一万三千兵发向铁岭卫(《世祖实录》卷四四)。 明和朝鲜用十万以上的兵力夹击建州,明军后期未至,朝鲜军则直抵窟穴,一举成功。十月壬寅朝鲜政府得到捷报: 主将康纯奉书于承政院以启曰:“臣领兵九月二十六日与右厢大将南怡自满浦入攻婆猪江。斩李满住及古纳哈、豆里之子甫罗充等二十四名;擒满住、古纳哈等妻子及妇女二十四口;射杀未斩头一百七十五名;获汉人男一名女五口,并兵械器仗牛马;焚家舍积谷。退阵以待辽东兵,累日无声息,故本月初二日还师,初三日渡江。又左厢大将鱼有沼自高沙里入攻阿弥府。斩二十一级;射杀未斩头五十;获汉女一口,并兵仗器械牛马;焚家舍九十七区。亦与辽东兵不遇。”(同上) 满住被杀,建州余部逃散,世祖复谕诸将: 凯旋之后,伺贼复穴,即更整军士,须期殄灭建州,然后乃已。 终以饷刍不继,不能复举,罢兵而还。凯旋后世祖和康纯有过一次这样的谈话: 十一月辛巳上谓右议政康纯曰:“即征建州,砍白木而书之,然乎?”纯对曰:“然。”上曰:“书云何?”对曰:“朝鲜大将康纯领兵一万攻建州。”上曰:“攻字未快,灭字最好。”(同上) 事实上满住被杀时部属不过五六十家。《成宗实录》卷八五: 八年(公元1477)十月庚申武灵君柳子光上劄子曰:“丁亥年臣亦从征建州,满住部落五、六十家,人丁稀少,生理可惜。” 被剿后遗民不过数百人: 六年(公元1475)二月壬午谕鱼有沼曰:“建州之贼于前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寇理山,今正月二十三日寇昌州,二十五日寇碧团,退屯于距碧团十五里之地。或曰三千余骑,或曰四千余骑,或曰八千余骑,以此观之,虽不至八千,亦不下三、四千,实非小贼。李满住种落才数百耳,必是并左右卫、普花秃、童仓种落而又请兵于诸种也。”(《成宗实录》卷五二) 又七年二月乙未条: 建州贼寇边屡矣。而兵至二千未有如今日者。建州卫虽卷地而来不可得三千余人。(同上书卷六四) 由此可知,满住父子虽被朝鲜所杀,其本部实力仍然存在。事后遗部纷纷寇边,仍为明和朝鲜的威胁。明成化四年(公元1468)冬野人复犯辽东,边将集兵谋讨伐,使海西野人及蒙古人往谕降,建州三卫野人头目七人闻命即来投顺,明廷即命罢兵(《睿宗实录》)。五年四月筑长墙,自抚顺千户所至朝鲜碧潼江边,设堡置墩戍守(同上)。朝鲜方面亦惧野人遗种报复,事后即派重臣巡边(《世祖实录》卷四四)。成宗七年(公元1476)八月复立仇宁万户(《成宗实录》卷七〇),备建州入侵。建州自后数衰数盛,一百二十年后而有努尔哈赤崛起。 一九三四年九月二十日于清华大学 (原载《燕京学报》十七期,原名《关于东北史上一位怪杰的新史料》) (1) 於虚乙主和於虚山为同一名之异译。即阿哈出。据1462年满住上朝鲜书契“永乐二十年太宗皇帝谕父于虚乙主曰”语,似於虚乙主为满住之父,然阿哈出子释家奴,於虚出子亦名时家奴,释家奴即时家奴,阿哈出当即为於虚出,则书契所言当为祖父之略词,或为译文之误也。据《实录》满住原住奉吉古城,於虚出则住凤州。考凤州为元开元路。开元在元魏称勿吉,吉,即奉吉之转音。《世宗实录》二十一年九月节日使李思俭《闻见事目》记明廷斥满住等有“今尔等又要般回凤州牧猪地面居住”之语,则凤州亦即勿吉,即奉吉古城,亦即元开元路。原为阿哈出释家奴父子所住地,至满住始被逼徙地也。至於虚出、时家奴二名上冠以金之称号,则建州自称为金之遗民,冠以金者表其为金后裔或即以金为姓,用于部落中以明共其于贵族,其对明廷则固仍用赐姓也。《实录》记阿哈出事与李满住恰相衔接,无一事及于释家奴,似是释家奴早死,满住即相继祖领部,或释家奴无能,部人不附而以其子统部也。 (2) 弓之加茂,事迹但一见,达罕则《实录》记其事迹极多。弓之加茂于1469年左右袭职,正在明成化三年役后。达罕则至1482年始见于《实录》,同为李豆里子,李满住孙,名字无相同处,当未必是同一人。且弓之加茂曾遣使朝鲜修好,1483年达罕子入朝,朝鲜人谓“乃翁都督未尝通款”,则弓之加茂与达罕为兄弟相承甚明。